学校食堂陪餐制度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3、每次是,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6、陪餐你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7、本制度从2013年9月2日起执行。南田坪乡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