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生物技术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以基因专利保护为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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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医药生物技术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以基因专利保护为例的分析姓名:黄辉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指导教师:卢建华20050420医药生物技术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以基因专利保护为例的分析作者:黄辉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外文期刊Marshall.EGenepatents.PatentonHIVreceptorprovokesanoutcry(news)2.学位论文郭鹏鹏基因专利与人类遗传资源保护2005第一部分简要地介绍了基因科学研究以及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大体状况,并就与文章内容相关的技术原理作了概括性的阐释;虽然生物技术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而备受产业界青睐,但是基于伦理道德和环境保护等理由的质疑之声也俯拾皆是,介绍了各方目前对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主要态度和政策;归纳了人类基因的资源、人身和经济三个属性。  第二部分详细分析了几个与基因专利相关的问题。由于基因本质上是一种化学物质,在论述基因本身是否专利法适格客体时,本文首先回溯了天然物质的专利问题,指出在基因专利这个问题上,实践中采取了类似于天然物质专利的做法,同样是淡化了发明和发现的界限。其后,归纳产业界支持基因专利的理由和反对者伦理方面的担忧后,分析了专利制度和生物科技的关系。最后提出,虽然实践中承认人类基因专利,但是基于人类基因与人身密切联系的特殊属性。  第三部分首先介绍了被广为引用的美国Moore案,引出了个人对其自身体细胞中所蕴含的基因信息是否享有权利这个问题。然后,详细地从权利客体、权利性质及权利主体几个方面,就目前关于人类基因材料提供者的法律地位的几类观点一一作了分析,指出他们各自的错误或不足;进而分析了将基因信息纳入隐私范围予以保护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在承认《生物多样性公约》所确立的基因来源国对基因资源享有自主权的框架之内,对基因材料提供者从身体和隐私的角度进行保护,而不必成立独立的“基因信息权”。在第四部分中,首先阐述了目前世界上对人类遗传资源的争夺以及我国的状况。然后对我国现行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简要评价。进而,着重从利益分配的模式和基因材料提供者的“知情同意”这两个方面详细探讨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介绍世界上现有的几种主要分配模式后,本文肯定了我国采用的“知识产权”共享模式;认为在对基因材料提供者的保护方面,该办法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之处。3.会议论文杨仑.夏振华.陈剑.毛颖.徐朗莱中国基因专利的数据挖掘2006对中国专利基因数据库(NASDAP,)进行了统计和数据挖掘,展示了中国基因专利的全貌.数据挖掘结果显示,肽类药物专利是中国基因专利的主体,而面向基因诊断、致病基因以及通路中的关键节点方面的申请可能还有较大的空间.通过对专利基因生命周期聚类结果的分析,总结出围绕一个专利基因进行二次创新的策略:横向上,可以考虑该基因直系同源物或并系同源物的开发潜力;纵向上,可采用突变、修饰或截短序列来等手段实现目标蛋白生物活性提高、抗原性降低或者稳定性增强等性质改良,并从开发一个基因新功能的角度重新获得申请机会.最后,通过对我国基因专利授权情况的考察了解到,在一项专利内进行大面积圈地式的申请很难完全取得授权.这些数据挖掘结果可为我国药物开发和疾病诊断等领域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提供重要参考。4.学位论文张玲生物技术的可专利性问题研究2007以基因、转基因动植物和克隆技术等为核心的生物技术专利性问题,已对现有的专利制度提出诸多挑战。因而,它们成了当前法学界所关注的焦点。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显得尤为迫切。本文的研究正是针对上述前沿课题展开的,具体内容有:第一,在分析了世界主要国家关于发明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审查标准的一般规定基础上,通过与美国、欧洲、日本等国的生物技术专利制度发展状况的对比分析,提出了对我国生物技术发明可以借鉴的和应当遵循的实质审查标准。第二,提出了在判断基因是否具有可专利性时的重点在于审查该基因是否可以通过专利的实质审查。在基因专利的实质审查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相关标准,并要协调好国家、基因提供者和基因专利权人的关系。第三,探讨了转基因植物和转基因动物的可专利性;指出依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动植物生产方法专利的间接保护对转基因动植物保护的不足;提出了我国应将转基因动植物以产品专利形式纳入到专利保护客体范围内。第四,分析了当今克隆技术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制度和伦理道德的制约,提出管制克隆技术不是专利法的任务,而是其他公法的任务。即使克隆技术的发展、应用被其他公法所禁止,该技术仍然可以是可享专利权的主题。第五,分析了伦理道德对生物技术调节的有限性和法律对生物技术专利化承担的主要责任,并从个体生物技术创新和国家生物技术创新两个方面对生物技术可专利性的意义进行探讨。提出了加强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与创新的伦理和法律一般性对策。5.期刊论文王宇加强对基因专利的研究-中国生物工程杂志2003,23(12)基因专利是生物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主要形式,被认为是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金钥匙.谁握有基因专利,谁就将占有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空间、占有未来的财富.6.学位论文邓艳娜基因专利的实用性标准研究2006随着科技的进步,生物技术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基因技术首当其冲,引领现代生物技术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转基因植物的大量种植,实现了农作物的大幅度增产;转基因动物的出现,带动了克隆技术的长足发展;人类基因组技术的实施,在更深成面上加大了基因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基因技术研究的快速发展及其初步显现出来的广阔应用前景,使得人们普遍认为21世纪是以基因技术为基础的生物经济时代。如何科学、合理的应用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保护并进而促进基因技术的发展,同时又有效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已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从目前各国立法实践来看,专利法仍然是基因保护的最佳途径。知识进步和技术创新是基因技术的核心,专利制度既要鼓励投资、促进技术创新,又要使社会利益得到最大增益,而两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就涉及到专利实用性标准的问题。由于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的条件在一般的发明创造中比较容易得到满足,因此,以缺乏实用性来驳回发明人的专利申请的情形要比因新颖性、创造性而被驳回的情形要小得多。正因为如此,过去人们没有对实用性的判断标准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有人认为这一标准可有可无。但在生物技术尤其是基因技术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密不可分,这一专利实质性条件就显得至关重要。我国的生物技术研发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但专利保护尤其是基因专利起步较晚,理论发展较为薄弱,较难跟上技术日益发展的步伐。专利制度是与科技、经济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专利实用性条件的规定也相应的会有新的变化和发展。本文试图结合国内外的专利理论和实践,特别是美国、欧盟及日本三大专利局的审查实践,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及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发展变化,从实用性标准的理论依据着手,较为系统全面地探讨了基因专利实用性条件,以期对我国的生物技术专利尤其是基因专利的实用性审查规定有所助益,从而建立更加完整有效的保护技术创新的专利制度。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实用性的概念出发,讨论了实用性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介绍了各国专利法对实用性的具体规定。并探讨了实用性与公序良俗的关系,简介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于违反公共秩序与道德的发明的不同审查实践,重点介绍了美国有益的实用性标准的确立及演变,及美国最高法院解释专利法实用性条件的最重要的案例之一Brennerv.Manson一案所确立的专利实用性标准。第二部分则具体论述了生物技术领域基因专利的实用性标准。文章首先讨论了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介绍了区分发明与发现这一问题存在的一些争议和目前基因保护概况。从探讨普通发明专利实用性标准背后的根本原理入手,讨论了生物技术领域尤其是基因技术的实用性原理的发展,通过对美国、欧盟及日本三大专利局基因专利实用性要求的法律规定及审查实践的介绍,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实用性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科技发展而不断变化发展的,紧跟科技发展的专利制度能够促进产业的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专利制度背后的国家政治经济利益也在实用性标准的变革中彰显无遗。第三部分首先论证了实用性条件与可实施性要求之间的关系,并简要比较介绍了我国和美国对两者之间关系的处理。在此基础之上,通过考察美国、欧盟及日本审查实践,主要论述了基因专利中遍延权利要求的可实施性问题。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目前的基因专利实用性标准及可实施性要求规定,主要探讨欧美日三大专利局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我国目前仍是发展中国家,基因技术产业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应立足本国国情,结合国际现状,在平衡各方利益技术上对我国的实用性条件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并不局限于简单的讨论技术标准,而是更多的着眼于阐述实用性审查背后隐含的法理依据及各种制度和政策的考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体会到科技的发展对专利制度带来的冲击,促使我们从更深的层次去思考我国专利实用性标准的制定、修改的合理性。7.会议论文杨仑.夏振华.陈剑.毛颖.徐朗莱中国专利基因数据库的创建2006鉴于目前尚未有专门收录我国基因专利或专利基因的数据库,创建了中国专利基因数据库NASDAP().整合了专利序列、专利微阵列、专利基序和专利单核苷酸多态性(singlenucleotidepolymorphism,SNP)等专利对象,并实现对上述对象的BLAST检索或基序扫描服务.这为相关研究的立项、基因研发状态追踪以及基因专利申请和审批等工作提供了生物信息平台,并可为我国药物开发、疾病诊断和农业等生命科学相关研究的思路启发及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等方面工作提供参考。8.期刊论文张立宇美国基因专利实用性审查标准的演变对中国的借鉴-法制与社会2009,(20)美国在90年代为了在基因圈地运动中抢占先机,在审查中有意降低了基因专利实用性的审查标准,授权了大量不应该获得的偶然性专利,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尽管我国基因资源丰富,但研发水平尚待提高,因此应该提高实用性的审查标准,使之符合我国生物技术的发展现状,防止发达国家在我国进行基因圈地.9.学位论文瞿凌云基因专利的伦理问题2002该文主要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对基因专利三个方面的伦理问题进行探讨:一是生命专利的伦理问题.这是目前西方各国在对基因授予专利时遇到的最主要的障碍,它也是涉及到人类的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二是在基因科研国际合作中的伦理问题,这其中涉及到发展中国家遗传资源的保护问题以及人体研究中应该遵循的一些伦理原则.三是基因专利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对普通老百姓生活的影响,而且也关系到发展中国家产业发展以及整个经济发展等宏观问题.可见,基因专利伦理问题的产生既是过去学者对专利持否定、批判态度的继续,也是科学技术发展对我们业已存在的法律与伦理体系提出的新挑战,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生物技术的世纪里的一种利益与权利的争夺.归结于一点,它是法律与伦理、科技与伦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权利与利益等多方面冲突的结果.10.期刊论文张田勘中国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与国际接轨-记者观察2002,(4)复杂而繁多的基因专利在今天的知识产权上,基因专利是最多的,也是最复杂的.欧洲专利局办公桌上已经堆积了三万多份申请,美国专利局的办公桌上也堆积了几万份申请.而且,来自联合国的统计表明,200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接受了30份超过一千页长的专利申请,有的甚至达到140000页.这种专利申请不要说对遗传工程只是大体略知的专利局官员,就是基因和分子生物学领域的专家在审核时也会感到云遮雾罩.引证文献(2条)1.吴仁坚生物制药的专利保护和权利平衡[期刊论文]-柳州师专学报2008(2)2.吴仁坚生物制药的专利保护和权利平衡[期刊论文]-柳州师专学报2008(2)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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