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税收规划本章内容•个人税收基本知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税收规划的内容和步骤•个人税收规划的基本方法•个人税收规划实务第一节个人税收基本知识•税收的概念•税收的种类•个人所得税概述一、税收的概念•——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一)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指国家或地区政府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无偿性——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固定性——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基本术语•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的税率。个人所得税适用–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目前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适用。–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适用二、税收的种类•税收分类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构成税收制度的各个税种进行的归类。通过税收分类可以揭示各类税收的性质、特点、功能以及各类税种的区别和联系等,从而对评判税制结构的优劣、税收负担的分布以及税收作用的发挥程度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课税对象分类税种流转税主要包括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也称工薪税)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行为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按照征收管理体系税种工商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筵度税等18个税种;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超过90%以上;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关税以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为课税对象农业税指农(牧)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2006年已取消)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税种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营业税,海关代征的进口商品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和非银行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税营业税(不包括铁道系统、各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土地利用科,个人所得税,规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遗产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共享税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资源税(按品种分享),证券交易税(各50%)三、个人所得税概述•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奖、中彩等偶然所得哪些工薪收入应纳所得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包括:–1.工资:如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等;–2.各种补贴、津贴;–3.奖金(含月奖、季奖和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步骤•计算出你的月工资、薪金所得。•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月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例如:李教授每月工资8000元,其每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8000-3500=4500其中1500×3%=45(元)3000×10%=300(元)共应交税款345元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式:应纳税额=(收入额-费用扣除额)×适应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李教授每月工资8000元,其每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月)哪些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这28项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都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例如:张教授9月份在某高新技术企业讲课取得30000元,其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收入额)-30000×20%(费用扣除额)]×30%(适用税率)-2000(速算扣除数)=5200元税率表(其他所得适用)稿酬所得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去费用2000元,4000元以上的减去20%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例如:李教授应某出版社之约编写一本教材,取得收入5000元,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收入额)-5000×20%(费用扣除额)]×20%(适用税率)×(1-30%)(减征部分)=560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以每次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例:卫某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的利息收入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20%=200元中奖、中彩等偶然所得税的计算•适用20%的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例如:叶某参加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中奖,获一台价值8000元的电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20%=1600元第三节税收规划的内容和步骤•个人税收规划的基本内容•个人税收规划的步骤•个人税收规划实务(一)个人税收规划的概念•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三)税收规划的基本内容•①避税筹划–即纳税人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获取税收利益的策划。避税筹划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非违法性;有规则性;前期策划性和后期的低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反避税性。•②节税筹划–即纳税人采用“合法”手段,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获取税收利益的策划。节税筹划的主要特点如下,合法性;有规则性;经营的调整性与后期无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收政策的统一和调控效率的提高;倡导性。•③转嫁筹划–即纳税人采用纯经济的手段,利用价格杠杆,将税负转给消费者或转给供应商或自我消转的筹划。转嫁筹划的主要特点如下:纯经济行为;以价格为主要手段;不影响财政收入;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改进技术。税收规划步骤1.了解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要求2.熟练把握有关法律规定3.制定纳税计划并实施4.控制纳税规划方案的执行选择不同的所得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将个人所得分为十一项,分别纳税,这样,当同样一笔收入被归属于不同的所得时,其税收负担是不同的,从而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可能性。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在这一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显然,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负担是不相同的。这样,在一定条件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合并或相互转化,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案例一:王先生是某高校教师,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6月份,王先生从某广告公司获得劳务报酬2000元•王先生的纳税情况是:如果王先生将这两项所得合并为工资、薪金所得共同纳税,则王先生6月份应纳税额为(5000+2000-3500)×10%-105=325(元)。•而如果分别纳税,则纳税情况:–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3%=45(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这两项所得王先生共纳税额=45+240=285(元)。显然,对于王先生而言,将两项所得分开分别纳税更合算,较后者可节税40元案例二:陈先生系一高级工程师,4月获得某公司的工资类收入30000元•如果陈先生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则陈先生应纳税额为:(30000-3500)×25%-1005=5620元)如果这份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纳税,则陈先生应纳税额为:30000×(1-20%)×30%-2000=5200(元)因此,如果陈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他可以节税425元。结论•一般来说,在应纳税所得额较低时(20000元以下),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要低,这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可以达到节税目的;而在应纳税所得额较高时(20000元以上),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则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利用分次申报纳税的税收规划•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如果工资、薪金所得较多则会适用较高的税率,这时如果采用分摊规划法,使得每月工资、薪金不超过起征点或者尽量控制在低税率档次,则可能获得更多的实际收益,带来更好的效果。案例•王先生月收入4000元(包括各类津贴和月奖金),年终公司准备发3000元年终奖金。•方案一:王先生在12月份一次性领取3000元奖金,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月份应纳所得税额=(总收入-扣除费用)×10%-速算扣除数=(4000+3000-3500)×10%—105=245(元)•第二年1月份应纳所得税额=(总收入-扣除费用)×3%-速算扣除数=(4000-3500)×3%-0=15(元)•两月合计纳税=245+15=260(元)案例•方案二:王先生将4000元奖金分别在12月份和次年1月各领一半,则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2月份应纳所得税税额=(4000+1500-3500)×10%-105=95(元)•次年1月份与上年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相同•两月合计纳税=95+95=190(元)•由此可见,分摊收入可以降低税率档次,为王先生多带来实际收益70元(260-190)。利用非货币支付方式进行税收规划•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企业统一为职工提供旅游机会•企业给职工提供培训机会•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案例•李先生每月工资收入为4600元,其中1200元为每月的房费支出,剩下的3800元是可用于其他消费和储蓄的收入。•方案一:李先生所在单位每月向其支付4600元,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则李先生个人应纳所得税为:•(4600-3500)×3%-0=33(元)•李先生实际收入为:4600-1200-33=3367(元)•方案二:企业为其提供住房,而每月仅付其工资收入3400元,则李先生工资收入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李先生实际收入为:3400(元)•由此可见,采用方案二,可为李先生增加收益33元(3400-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