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翼加油项目促销期实施方案一、资金管理方案该项目资金运营和管理由中国电信湖北公司委托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众”,是中国电信湖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开展,项目资金的运营和管理包括以下几方面1、加油滚动资金:中国电信湖北公司已集中配置该项目专用的加油滚动资金(500万元),该资金由湖北公众动态调整和分配给开展活动的分公司。在项目启动之初湖北公众公司应在开展活动的地区办理1张中石化主卡和若干副卡,加油滚动资金存入主卡并分配至各副卡使用。2、结算资金:结算资金由中国电信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翼支付业务的运营主体)结算给湖北公众,湖北公众必须定期及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存入主卡上。3、优惠补贴:该项目的优惠补贴分为中电信的优惠补贴和中石化的优惠补贴。其中中电信的补贴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由湖北公众定期向中电信省公司报账结算;中石化的优惠补贴通过副卡向主卡返还积分方式实现,积分可作为等额人民币购油消费。4、保证金:主卡上保证项目正常运转的最低金额,当主卡金额接近或低于保证金时,湖北公众应及时进行充值。湖北公众可根据各地加油消费情况,与当地石油分公司协商保证金限额。二、主、副加油卡的管理1、该项目电信的主、副加油卡均保管于中石化各石油分公司,由湖北公众公司与开展活动的中石化各石油分公司签订《加油卡代保管协议》(详见附件二)。2、主卡向各副卡金额分配和主卡积分账户等额划转到主卡消费账户的工作,由湖北公众委托中石化各分公司的进行操作。三、用户加油流程用户在电信布放在加油站的POS设备上进行刷手机消费→POS设备打印一式两联小票,小票包含应付金额、实收金额、优惠金额、撕毁线等内容→用户确认无误后,在其中一张小票上签字并交给加油员→加油员用电信副卡,按照应收金额(升数)给用户加油→用户如需要发票,加油站按照实收金额给用户开具发票→加油站留存用户小票备查→加油结束用户加油流程和小票样式详见附件三。四、对账稽核管理1、中石化各石油分公司应指定专人每天将所有副卡消费明细记录以电子表格方式发送给湖北公众指定工作人员,消费明细记录要求不能超过48小时。2、湖北公众是对账的主体单位,负责每天核对支付公司结算金额、主(副)卡消费金额和优惠金额是否匹配。如不匹配,则需要根据记录文件查找差错发生的时间、加油站、POS设备号、翼加油用户手机号、主副卡信息等。如有必要,与中石化相关人员到加油站核对POS小票,稽核差错原因。3、根据差错稽核的结果,由中石化或者中电信按照各自差错处理流程处理。4、对帐和稽核管理流程详见附件四。五、发票管理1、用户发票:如果用户所要加油发票,由中石化加油站按实收金额为用户开具加油发票。2、中石化各分公司每月应按照副卡实际发生加油的升数,向湖北公众提供电信优惠部分的发票。3、中石化自身优惠的部分不出具发票。六、POS设备代保管开展活动的中石化各石油分公司应和湖北公众签署《POS设备代保管协议》(详见附件五),代保管内容包括POS设备安全保管、日常维护、凭条更换、成品油挂牌价调整等内容。七、服务和投诉处理1、中电信省公司已在10000号加载了“翼加油”业务的业务咨询、常见问题、故障判断和处理等基础脚本,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地情况,加载与本地“翼加油”业务的相关信息。2、用户在使用“翼加油”业务时发生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电信10000号进行咨询和投诉,如果经判断故障是由于加油站工作人员问题,电信10000号客服会将该故障通知到中石化各分公司指定接口岗位,该岗位工作人员需在12小时内处理问题并回复10000号客服人员。八、项目宣传1、双方省公司共同制定并审核用于该项目的主要宣传材料,包括加油站横幅、放置于加油站和电信营业厅的宣传折业、易拉宝等内容(宣传材料详见附件六)。2、各地石化和电信分公司可根据主要宣传材料中的内容,制作与活动内容相符的宣传内容,在本地报纸、电台、出租车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