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谈“城市人”: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梁鹤年加拿大2014年8月摘要继“城市人”一文(《城市规划》,2012年第7期)本文讨论“城市人”规划理论的价值观、贡献和实践。它的价值观是以人(人性)为本的城镇化;理论基础是亚里士多德的“城邦起源于保生存,成于求幸福”和亚奎那的“自然之法是自存/共存的平衡”。它的贡献是为市场提供准确的供求信息,为政府提供道德的引导方向。它的实践集中于一个上令下达、下情上达的民主规划机制。2FurtherDiscussiononHomo-urbanicus:Human-basedUrbanizationHok-LinLeung,Queen’sUniversity,August,2014Thisisacontinuationoftheearlierarticle“Homo-urbanicus”(CityPlanningReview,2012,#7).“Human-based”referstoavalue-orientationtowardshumannature,bothitsrationalandmaterialdimensions.DrawingfromAristotle’s“Statewasformedtomakelifepossible,itexiststomakelifegood”,andAquinas’“NaturalLawofbalancingself-preservationandliving-with-others”,thisplanningapproachispredisposedtodemocraticdecision-makingandcanfacilitateboththemarketandgovernmenttomovetowardanefficientandequitablecity.3《城市人》(Home-urbanicus)一文(《城市规划》2012年第7期),引起不少同行注意,对“城市人”规划理论的开发提出不少建议,可归结为三类:1、“城市人”规划理论的价值观是什么?2、对城市规划有什么贡献?3、怎样去实践?先回顾下《城市人》一文的摘要,如下。经济学的“经济人”和道萨迪亚斯的“人居科学”启发出“城市人”理念——一个理性选择聚居去追求空间接触机会(以下简称为空间机会)的人。规划工作是匹配“城市人”(主要以年龄、性别和生命阶段为变量)和典型人居(主要以人口规模、结构【我在《城市人》一文用“人种结构”不大切题】和密度为变量)。“城市人”可以作为解释城市空间现象的理论砌块。在“旧概念与新环境(三):亚里士多德的‘变’”(《城市规划》2012年第9期)我又演绎了“城市人”的典型类别以及各类“城市人”的基本属性和偶然属性;谈了城市现象变化的因果(“潜质”到“实现”过程中的因果链带)和规划的杠杆——以人为本(以人的本性和人类的共性为本)。此外,也点到了“城市人”应有的好习惯、规划者应有的美灵魂。城市规划理论的定义先让我表白对“城市规划理论”一词的解读,可分为“城市”、“规划”、“理论”三部分。41.“城市”,在城市规划的字典里,都是引用英语的“urban”(urbanplanning)或“city”(cityplanning)。“Urban”与“city”来自不同字根,带有不同意识。“Urban”出自拉丁文“urbs”,指一个有城墙的城市,以帝都罗马城为首;更常用作形容词,指一种带有城市气质(时髦、人工化、吹毛求疵)的生活方式。“City”出自拉丁文“civitas”,指人类聚居之所,规模无分大小;也指“公民”(citizen),特别是公民的权利和公民的结社(城邦)。我喜欢“city”的字根,因为它跳出以人口和空间规模去定义城市的桎梏,并突出“以人(居民、公民)为本”的价值取向。中文“城市”一词以“城墙”和“市集”去定义城市,聚焦于建筑形式和经济活动;又以“农村”去对应“城市”,也就是以产业类型(“非农”)去定义城市。我关注的城市(city,civitas)是人类聚居之所(人居),不管是什么人口规模、建筑形式、经济模式或生活方式。这是典型的亚里士多德思路:“城市,让人生活得更美好。”至于,什么是生活得更美好,美好生活与城市和城市规划有什么关系乃就是“城市人”规划理论的主题了。2.“规划”,作为名词,是未来行动的指导方案;作为动词,是制定和实施这方案的程序。“城市规划”,作为名词,是人居空间(土地)使用和分配的指导方案。我关心的是人居空间的使用和分配与居民(公民)的需要和权利之间的对应。人类的空间适应力虽然很强,但可以享受的空间总比须要忍受5的空间好。创造可以享受的人居空间也应是城市规划的使命。因此,“城市规划”作为动词,就是鑑认人居与居民之间的张力所在,然后制定目标,设计方案,选择方案,实施方案,监测反馈,务求舒缓张力,提升享受。3.“理论”有三类:描述性(经典是伯格斯的同心圆城市、霍伊特的扇形格局城市)、解释性(经典是林奇的《城市形象》、亚历山大的《城市不是一棵树》)、指导性(经典是弗里德曼的《公家规划:从知识到行动》、福雷斯特的《面对权势的规划》)。现今的城市规划理论大部分来自西方,特别是英语文明,而绝大部分是指导性理论——应该怎样做。但是没有正确的描述和合理的解释为基础的指导性理论是不科学的,往往只是意识形态的武断,怎可以作为规划行动的导航。我们所见所闻的是城市现象,是种“事实”(facts),从汽车数量、流量,到通勤时间,从人口数量、类别到市区面积,形形种种,可以描述,甚至量化。这些事实的本质(如通勤时间如何反映通勤者对时间资源分配的比重、市区面积如何反映城市土地资源使用的效率)和事实之间的关系(如汽车数量与通勤时间的关系、人口数量与市区面积的关系,以至汽车数量增加与市区面积扩大的关系)是事实底下的真相(reality)。“真相”(特别是因果关系,causality)只可以凭理性去推断,但“事实”(包括相应关系,correlation)可以帮助检验6理性判断的可靠程度。这也是科学的正确意义(有关“事实”与“真相”的分辨,我在“旧概念与新环境(七):笛卡尔的天赋理念【《城市规划》,待出版】一文中会有较详细的讨论)。举例,人口数量增加(事实)与市区面积扩大(事实)有相应关系,而大部分人更相信两者之间有因(人口数量)果(市区面积)关系。可是,家庭电冰箱数量增加(事实)与市区面积扩大(事实)也有相应关系,但谁会相信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事实不是真相,虽然它会刺激我们去思考真相、帮助我们去检验真相。理性(逻辑、概念)才是发现、发掘真相之途。为此,正确的描述事实和理性的推断真相应该是指导性理论的基础。“指”是目标的选择;“导”是行动的选择。指导性理论首先需要通过评价城市现象(如通勤时间太长了)去决定规划目标(如削减通勤时间)。这些决定是含有价值观的(如什么通勤时间是太长?为什么要削减通勤时间?)。然后,推断城市现象的因果关系(如通勤时间是果;汽车数量、道路设计、驾驶技术、土地功能部署等是因)去选择可用和有效的因果杠杆作为规划行动的导航。这些选择是功用取向的(如土地功能部署是最合用及最有效的规划杠杆;道路设计是有效杠杆但不全是由规划决定;汽车数量是有效杠杆但规划的支配能力有限;驾驶技术就全不是规划可用的杠杆了)。7综合以上,我对城市规划理论的前提和使命的解读为:城市是个现象;城市规划是对城市现象的评价和处理;规划理论是城市规划的理据支撑。一套完整的规划理论有四个部分。(i)描述城市现象。这要符合“事实”(facts)。(ii)解释城市现象(果)的成因(因)。这要符合“真相”(reality)。(iii)评价现象的好坏,也就是对果的取舍。这是道德性的决定。(iv)设计有效手段(因)去改变城市现象(果),也就是牵动可用和有效的因果链带。这是技术性的选择。“城市人”与“经济人”的“理性”“城市人”的理论参照是“经济人”。但“城市人”与“经济人”的理性有共通处也有不同处,至使以“城市人”为理论砌块的城市规划理论和以“经济人”为砌块的经济学理论有不同的价值取向。“理性经济人”的定义是:一个身不由己的,以最小气力、最少牺牲去换取最大所需、最多方便、最大享受的人。”(出自穆勒,J·S·Mill,1806-1873,英式自由主义的祖师爷)。这个“理性”,结合来自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的“追求私利可达公益”的光环,产生出一种以“自利”为基础的价值观。也就是说,“自利”是道德的,因为它会带来公益(当然,这个“公益”是指社会总财富的增加,完全不考虑财富的分配)。但是,损人的自利又怎样?于是西方经济学发明一个“开明自利”(enlightenedself-interest)的理念:一个开明的自利者知道损人是不利自己的。开明自利就是在某程度上考虑别人的权利。为此,“经济人”的理论虽然是建立在自利之8上,但也权宜的考虑别人的权利。但是,这个“开明自利”的说法给以“理性经济人”为砌块的经济理论很多烦恼。首先,“理性经济人”追求的所需、方便、享受当然是主观的,但是不是都是利己的?当他为亲人、为朋友、甚至为社会的所需、方便、享受去争取时他还是不是个“理性经济人”?经济学的妥协是把“利己”的意义扩大,把为亲人、为朋友、为社会都演绎为“为己”的延伸。也就是说,最终都是为满足自己,包括“精神”享受,因此也算是“利己”(“己”的定义由实在的物质层面走上无边际的精神层面);或是方便自己“基因”的延续(selfishgenes),也可以说是“利己”(“己”的定义由实体的个人层面走上生物进化的层面)。这样,“追求私利可达公益”的“公益”就是“利己”与“利人”的总和。“公”与“私”的分别全无意义了;“追求私利可达公益”的道德光环也暗淡下来了。但经济学理论也改变了调子,把效率与分配分开,聚焦于“理性经济人”对经济效率的贡献。这可以解读为:“无论理性经济人追求的所需、方便、享受是为了谁,他以最小气力,最少牺牲去换取最大所需、方便、享受仍是提升经济效率的不二法门。”这可分两方面讨论。1.“经济人”是否在追求最大经济效果(所需,方便,享受)?有理论家(如西门,HerbertSimon,1916-2001,创出“有限理性”概念,BoundedRationality),指出“经济人”理性的认识到他的知识有限、记忆有限、对拿到效果的慨率的预测9能力有限,因此他只求满足(satisficing)而非“最大化”(maximizing)。也有理论家(以亚罗,KennethArrow,1921—,为代表)指出“经济人”有“躲避风险”(riskaversion)的倾向,选择的往往不是最大的效果而是风险较低的效果。2.经济学理论以“竞争”(自由经济)为提升经济效率的基础条件。西方向我们积极推销自由经济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最佳办法,但又同时承认自由经济不保证财富的公平分配。我们信以为真,决定先引进他们自由经济的效率来创造财富,然后用我们社会主义的公平来分配财富。中计了。自由经济是不公平,但更要命的是它不效率。理论上,竞争能够产生“效率”是因为优胜劣败带来效率的经济分工,创造出最大的社会财富。但此中有两个逻辑死结。(i)大自然的弱肉强食中,小鱼成为大鱼的营养料,全无浪费。自由经济的优胜劣败却是大量浪费。失败者卖不掉的产品、投下去的资源全部作废。(ii)失败者(包括所有员工)的生计无着,需要社会照顾(包括对企业的照顾,叫corporatewelfare)。竞争之中,肯定是胜少败多,因此社会的负担很重。西方社会强者逐利带来的浪费,弱者求存所需的福利都是由世界其他80%的人口以他们的廉价劳动力、贱价自然资源、无偿生态环境去为他们埋单的。若是全球跟上西方,谁来埋单?况且,自由竞争不是创造财富的唯一途径。难道工业革命之前就没有丰盛时光?10此外,自由经济的另一个悖论是自由竞争的条件是政府少干预,所以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不效率。“计划”与“规划”在英语是同一个词——planning。到今天,美国仍有不少人(包括学者)把城市规划视为社会主义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