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国际物流概述第1节国际物流概念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第4节国际物流的发展趋势第1节国际物流概念一、国际物流的含义(重要)国际物流是组织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和制成品在国与国之间进行流动和转移的活动。广义的国际物流:指各形式的物资在国与国之间流入和流出。狭义的国际物流:是指与一国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活动。指什么?指什么?第1节国际物流概念一、国际物流的含义物流的实质是按照国际分工协作的原则,依照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实现货物在国际间的流动和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国际物流的总目标:为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服务,使各国物流系统相互“接轨”,使国际物流系统整体效益最大。二、国际物流的特点1、经营环境存在着较大差异:最显著特点2、高风险性:距离、企业资信、汇率、政治3、物流信息化具有先进性:信息系统的支持4、主要运输方式具有复杂性:海洋运输、航空运输、国际多式联运5、国际物流的标准化要求较高:有助于国际间物流的畅通运行三、国际物流的分类按照货物在不同的国家之间有流动划分为:(一)进口物流和出口物流1、进口物流:货物进口时所发生的国际物流活动属于进口2、出口物流:当国际物流服务于一国货物出口时则属于出口物流根据货物跨国运送的特性划分为:(二)国际商品物流、国际展品物流、国际军火物流、国际邮政物流和国际逆向物流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一、国际物流系统的组成二、国际物流网络系统三、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物流系统的运作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一、国际物流系统的组成国际物流信息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加工及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其中储存和运输子系统是物流的两大支柱。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一)国际货物运输子系统(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运输的作用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物流系统依靠运输作业克服商品生产地和需要地之间的空间距离,创造商品的时空效益。运输的两段性是指出口货物的国内运输段和国际货物运输段。1、出口货物的国内段运输:发运前的准备工作、清车发运、装车和装车后的善后工作2、国际货物运输段:是国内段的延伸和扩展,是衔接出口国运输和进口国货物运输的桥梁和纽带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二)外贸商品储存系统外贸商品流通是一个由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源源不断的流通过程。储存保管是克服外贸商品使用价值在时间上的矛盾,物流部门依靠储存保管创造商品的时间价值。从物流角度讲,要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储存数量、加速物资和资金的周转,实现国际贸易系统的良性循环。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三)进出品商品装卸与搬运子系统国际物流装卸与搬运作业,是仓库作业和运输作业的纽带和桥梁,实现的也是物流的空间效益。是保证商品运输和保管连续性的一种物流活动。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四)进出口商品的流通加工与检验子系统流通加工与检验是为了促进销售,提高物流效率和物资利用率以及为保证产品的质量而采取的,能使物资或商品发生一定的物理和化学以及形状变化的加工过程,以保证进出口商品质量达到要求。加工的具体内容:装配、包装、贴标签等检验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检验机构与检验证明、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五)商品包装子系统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必要手段,是商品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桥梁。包装标志主要有运输标志和指示性、警告性标志两种。运输标志,也叫唛头,实际工作中也叫箱唛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六)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1、主要功能: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2、主要内容: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3、特点: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二、国际物流网络系统(一)国际物流网络系统的概念是指由多个收发货的“节点”和它们之间的连线所构成的物流抽象网络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信息流网络的有机整体。节点的概念:收发货的节点是指进出口国内外的各层仓库。连线的概念:是指连接国内外众多收发节点的运输连线。从广义上讲,运输连线包括国内连线和国际连线。(形成国际物流网络图)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国际物流网络图国际物流网络系统的有效运行离不开信息网络信息网中的信息来源于物流网络并为物流网络服务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二)国际物流网络系统优化应注意的问题1、国际物流网络规划设计中应明确的中心问题(1)确定出口货源点、消费者,各层级仓库、批发点、零售点的位置、规模、数量,从而确定布局。(2)确定物流方向、规模、数量;国际贸易过程、流程、流向、费用效益等。2、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国家总体规划:在规划网络内建库数目、地点a及规模时,要紧密围绕着商品交易计划,乃至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总体规(2)各级层间有机衔接:明确各级仓库的供应范围、分层关系及供应或收购数量,注意各级仓库间的有机衔接。(3)留有发展余地:国际物流网点规划要考虑现代物流技术的发展,要留有余地,以备将来的扩建。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三)国际物流网络合理化措施(重要)合理选择和布局国内、外物流网点,扩大国际贸易的范围、规模,以达到费用省、服务好、信誉高、效益高、创汇多的物流总体目标。采用先进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和运输设施,加速进出口货物的流转。减少出口商品在途积压,以节省时间,加速商品和资金的周转。改进运输路线,减少同向、迂回运输。改进包装,增大技术装载量,多装载货物,减少损耗。改进港口装卸作业,合理利用泊位与船舶的停靠时间,尽力减少港口杂费,吸引更多买卖双方入港。改进海运配载,避免空仓或船货不相适应的状况。考虑国内物流运输段,在出口时要尽量采用“四就一直”的物流策略。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三、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物流系统的运作(一)全球化采购:推动力、优势(二)全球化生产:优势(三)全球化配送:重要性与组织形式、要求、存在的问题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一)全球化采购1、全球化采购发展的推动力跨国公司生产基地的全球化分布生产企业与专业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同步全球化。多式联运的发展和国际航线的形成,使得跨国公司的全球化采购战略成为可能。2、全球化采购的优势可以扩大供应商比价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全球化采购可以利用汇率变动进一步降低商品的购买成本。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化和程序化。实现生产企业从为库存而采购到为订单而采购。实现采购管理向外部资源管理转变。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二)全球化生产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特征全球化生产的优势:可以更好的接近目标市场,满足当地消费者的需求可以获取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发展中国家)可以避开东道国的贸易壁垒限制,更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检验标准、关税)可以降低运输、储存、搬运、装卸等物流费用,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可以获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获得东道国的优惠政策。(税收、土地使用)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三)全球化配送概念:配送是在经济合理的区域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到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作用:全球化配送中心在优化外向型企业的物流系统,合理配置库存资源,及时掌握国际市场动态,提高物流的共同化程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三)全球化配送1、全球化配送的重要性与组织形重要性:全球化配送能更接近目标顾客、接近国际市场,将市场的需求及时反馈到生产企业。配送的全球化扩大了企业产品的销售空间,扩大了企业的生产销售规模,使企业实现了更大的利益。形式:全球化配送是国际物流领域一种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综合性、完善化和现代化的配送活动。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三)全球化配送2、全球化配送对国际物流系统的要求对国际物流作业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国际物流系统作业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对配送商品的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三)全球化配送3、全球化配送存在的问题配送的距离较长,会导致存货水平的上升配送的距离较长,会影响企业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配送的距离较长,会导致配套的售后服务难以同步跟上配送的距离较长,会造成货款难以及时回收,容易产生坏账损失。配送的距离较长,相应的配送费用也会较高,产品价格可能会因此而缺乏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跨国配送往往会受到双方政府贸易管制政策的影响。货物的销售收入可能会受到国际汇率变动的影响。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一、《海牙规则》二、《汉堡规则》三、《维斯比规则》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一、《海牙规则》(一)产生背景是《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简称。1924年8月25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由26个国家代表出席的外交会议签署的,于1931年6月2日起生效,截至1997年,加入该规则的国家和地区共有88个。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一、《海牙规则》(二)主要内容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提供适航船舶、妥善管理货物)承运人运输货物的责任期间(从货物装上船至卸完船为止)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最高赔偿限额为100英磅)承运人的免责(过失免责、无过失免责P:24)索赔与诉讼时效(3日内书面形式索赔通知、1年内诉讼)托运人的义务和责任义务:货物说明正确、不得擅自装运危险品责任:损害赔偿运输合同无效条款:解除、不同于该规则的责任或义务一律无效适用范围:不适用于租船合同、适用于任何缔约国内签发的一切提单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一、《海牙规则》(三)存在的主要问题较多地维护了承运人的利益,在免责条款和最高赔偿责任限额上表现尤为明显,造成在风险分担上的不均衡。未考虑集装箱运输形式的需要责任期间的规定欠周密,出现装船前和卸货后两个实际无人负责的空白期间,不利于维护货方的合法权益。单位赔偿限额太低,诉讼时效期间过短,适用范围过窄对某些条款的解释至今仍未统一,“管理船舶”与“管理货物”的差异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坏的含义、作为赔偿责任限制的计算单位等,因没有统一解释而容易引起争议。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二、《汉堡规则》(一)制定背景是《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简称。于1978年3月6日至31日在德国汉堡举行由联合国主持的有78国代表参加的海上货物运输大会讨论通过,于1992年11月1日生效。截至1996年10月,共有成员国25个,其中绝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占全球外贸船舶吨位数90%的国家都未承认该规则。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二、《汉堡规则》(二)主要内容除了保留《海牙-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修改的内容外,对《海牙规则》作了根本性的修改承运人的责任原则:损失系由承运人的过失造成则承担责任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港到港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835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公斤2.5特别提款权对迟延交付货物的责任:应支付运费的2.5倍的数额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均需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二、《汉堡规则》(二)主要内容托运人的责任:托运人不负责举证,我国《海商法》接受保函的法律地位:在承、托人之间有效索赔通知及诉讼时效:15天、60天(延迟)、两年内管辖权和仲裁的规定:4个地点规则的适用范围:5个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三、《维斯比规则》(一)制定背景是《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的简称。于1968年6月23日在布鲁塞尔外交会议上通过,自1977年6月23日生效。截至1996年9月,参加该规则的国家共有29个,其中包括英国、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挪威、瑞典、瑞士、意大利和日本等主要航运国家。第3节国际物流法律法规简介三、《维斯比规则》(二)主要内容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提单或运输合同适用《维斯比规则》的规定,则受约束明确了提单的证据效力:货物与提单不符,承运人只能负责赔偿强调了承运人及其受雇人员的责任限制:不超过本公约的赔偿限额,保护船东的利益提高了承运人对货物损害赔偿的限额:10000金法郎增加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