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与中国面对的机遇和挑战一、引言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业(第三产业)的对外贸易,即发生国际收支行为的服务业经营活动,如国际间运输、保险、金融、旅游、技术等劳务的有偿提供和接受。国际服务贸易是本世纪70年代以来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国际商品活动领域而迅猛发展的。服务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多方面的社会发展目标直接相关,与全面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直接相关。服务业的充分发展有利于经济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协调推进。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与消费的协调发展。服务业作为供给和需求之间的载体,其加快发展和提高效率,对满足、扩大和创造需求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中国服务贸易在良好的发展态势中仍然存在许多弊端问题需要解决。二、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结合当前国际经济的发展状况,笔者认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点: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增长速度高于货物贸易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复苏增长、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的国际间流动逐步兴起,服务贸易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虽然受到恐怖主义的威胁以及原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对国际旅游业和国际运输业等传统服务贸易领域发展不利。但是据WTO的统计,全球服务贸易总体上仍在增长,2002年全球服务贸易总额达到3062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9.4%.其中,服务贸易进口额达15220亿美元,出口额达15400亿美元,两者均比2001年增长5%。而且值得关注的是,国际服务出口的增长率高于货物出口的增长率。1990年至2002年的服务出口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货物出口增长率6%,服务出口规模已经达到货物出口规模的1/4。2、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服务贸易不但发展速度惊人,规模不断扩大,而且涉及的部门越来越多,涉足的领域日益广泛。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建筑设计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世界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有关数据显示,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运输、旅游服务在发展中呈下降趋势,其他服务(包括通讯、金融、信息、专利许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行业则增长较快,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发达国家是新兴服务贸易最活跃的主体。保险业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方面,发展都极为迅速,远超其他类别的服务贸易,计算机及信息业在出口服务贸易上也增长迅速,政府支出一类在出口服务贸易上是负增长但在进口上却仅次于保险业;个人文化支出和通讯业两类的出口都明显高于进口服务贸易,而值得注意的是建筑业,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服务贸易都始终处于负增长状态。由此看出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重点将集中于新兴服务行业。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密集型方向改变。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展仍不平衡,但差距正在缩小按国家类型看,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是主体,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处于劣势,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极不平衡。根据WTO的统计数据,2004年发达国家的服务出口占全球服务出口的75%,而服务进口占全球服务进口的72.5%。2005年,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排名前十位的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中国、荷兰、印度共占国际服务出口额的54.2%,其中除中国和印度外均为发达国家。2005年,服务贸易进口排名前十位的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中国、荷兰、爱尔兰、印度10个国家占全球服务贸易进口额的53.3%,其中除了中国和印度之外也均为发达国家。比较乐观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这一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4、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更多、更高服务贸易不存在关税问题,但却存在着与货物贸易相类似的非关税壁垒。主要表现为:(1)政府对服务贸易管理加强。一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规则、标准、制度等对外国服务的进入设置障碍;二是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本国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如阿拉伯国家对国外承包商的限制等。(2)政府采购和补助。政府在安排服务支出(包括公务人员的聘请、通讯、金融、交通运输、法律、证券管理、文化娱乐等)的时候,一般对本国服务优先考虑,从而造成对外国服务进入的障碍。同时,政府对本国服务出口实行财政补贴、减免税等,也是服务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措施,使本国服务业在国际服务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5、服务外包潜力巨大随着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以及系统、网络、存储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由业务流程外包和信息技术外包组成的服务外包正逐渐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形式。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是主要服务外包的输出地,全球外包中,美国占了约2/3,欧盟和日本占近1/3,其他国家和地区所占比例很小。而发展中国家则是主要的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地,亚洲是承接外包业务最多的地区,约占全球外包业务的45%。目前,印度是亚洲的外包中心,墨西哥是北美外包中心,东欧和爱尔兰是欧洲的外包中心,中国、菲律宾、俄罗斯等国家也正成为承接外包较多的国家。另外,服务外包的市场规模将迅速扩大。部分跨国公司已经在扩大外包业务范围。这表明跨国公司的经营理念将进一步发生变革,非核心业务的离岸外包将成为大的趋势。在世界最大的100家公司中,约70%的企业尚未向低成本国家外包任何商务流程,服务外包失常潜力巨大。同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估计,2007年全球服务外包总值将达1.2万亿美元。6、商业存在成为主要方式按照WTO的定义,服务贸易有四种供应模式:模式一、跨界供应;模式二、境外消费;模式三、商业存在;模式四、自然人存在。《2005年国际贸易统计报告》显示,WTO估测的全球服务贸易供应方式构成如下:模式一35%;模式二10%;模式三50%;模式四1%-2%。由于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不可储存性,在消费国内部通过商业存在服务,有利于服务提供者的批量生产,取得规模效益,降低成本和价格。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进一步升级,跨国公司直接投资以高于世界经济和货物贸易速度增长。从20世界70年代开始,由外国直接投资生产的,通过外国商业存在所实现的国际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跨境方式的服务贸易。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问题1、我国服务贸易的规模依旧偏小,长期处于逆差首先,与发达国家比较,2004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为697亿美元,出口额为589亿美元,进出口总额达到126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8亿美元,进出口额分别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12.4%与15.2%,进出口世界排名分别达到第八位和第九位。虽然2004年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口与出口分别比2003年增长29%和32%,远高于美国的13%和11%,但贸易总量只占到美国的五分之一,贸易总量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中国对外服务贸易占中国对外服务贸易占GDP的比重很低。据世界银行统计,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占GDP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达50%左右,而我国仅为31.2%,不足美国的一半,接近于一般低收入国家的水平。另外,中国服务贸易在迅速的发展过程中,虽然规模增长较快,但多年来贸易收支一直不平衡,进出口总额年年逆差,而且随着规模的扩大,逆差额也逐年增大。同时,在服务贸易的主要项目中,除了旅游与其他商业服务项目外,其余项目基本上每年也都是逆差。从服务贸易逆差的来源构成看,主要的逆差项目,仍主要集中在运输、保险、专有权利特许费和咨询等项目,2004年逆差规模分别为125亿美元、57亿美元、43亿美元和16亿美元。中国目前绝大部分服务行业对外竞争力不强,运输、金融、保险、专有技术和技术咨询等逆差行业短期内还难于扭转局面,主要顺差项目也难于实现快速扩张,我国服务贸易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规模的逆差。2、服务业结构欠合理,不能适应当今世界发展潮流尽管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良好,但项目分布极不平衡,常年来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三个项目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技术咨询、专有权利和特许、广告宣传和电影音像等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项目所占份额较少,发展相对较慢。伴随着第三次产业革命,电讯、金融以及各种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褶以迅速崛起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从而使得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原有的传统项目运输服务等比重大幅度下降,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信息服务业在新的科技浪潮的推动下,增长速度很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际服务贸易结构正在全球性优化、升级。2004年,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特许权使用和许可、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已占到整个服务贸易的将近一半。而中国服务业还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在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这种状况不仅不能满足国内居民日益增长的高端服务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同时也成为制约中国积极参与世界服务贸易竞争的“瓶颈”。而且,由于服务贸易发展的多元化程度不够,导致中国服务贸易抗冲击能力较差,易受国内外形势变化的影响。3、中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落后中国服务贸易法律框架是以《对外贸易法》为基本支柱,以《商业银行法》等服务行业性法律为主体,以《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行业性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依托《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跨行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支撑,共同构筑而成。相关法规虽多,但是并没有像西方国家一样颁布一部单独的《服务贸易法》。因此中国服务贸易的立法未成为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已颁布的一些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对在华服务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规定较少或者没有规定,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容规范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影响到法律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一些规定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服务业是由许多相关行业组成的产业群,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行业范围极广,国际社会要求一国对其国内的服务业进行整体协调和管理。除了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外,中国服务贸易的管理方式也相对滞后。目前,中国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主要由商务部负责。这种管理体制在一段时间里对服务贸易的发展管理起过积极作用,但是,服务业是由许多相关行业组成的产业群,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行业范围极广,而商务部管理多头、交叉且力量分散,容易造成服务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等管理上的缺陷。此外,地方在执行商务部有关服务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也存在偏差和差别性,服务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甚至相互掣肘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服务业的统计也不规范,在行业划分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有许多不符合国际惯例等等,都是阻碍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4、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较低。我国服务业的开放晚于制造业,开放的程度也低于制造业。从投资来看,服务业投资基本上以国有投资为主,1999-2001年服务业中外商实际直接投资超过10%的只有房地产业,超过5%的只有社会服务业,其他行业外商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都低于4%。整体上说,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低,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不大。因此,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较低,市场准入限制较多,制约了服务贸易的发展。5、服务贸易交易方式落后现代电子商务在服务贸易领域中,深刻地影响着全球商业贸易形式和市场结构,影响着人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式,加速了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变。据统计,中国目前有各种不同的电子商务网站1000多个,其中BtoC677家、BtoB370家、ISP620家,2005年BtoC交易额为3.9亿元人民币,BtoB交易额为67.7亿元人民币。但整体来说呈现自发性、局部性、重复性,缺乏技术创新,缺乏整体规划性和统一的规范。有很多网站的商业模式是单纯模仿国外企业,并不适应中国国情,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另外,从中国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网络结构复杂,不同行业、不同网络之间不能互联互通,各种资源难以充分共享,网络应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