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莱西市南墅镇工商希望完全小学为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自主办学和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加快构建管办评分离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激发学校发展活力,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制定《莱西市南墅镇工商希望完全小学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坚持“放、管、服”协同推进,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学校自主管理的权责,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协调制约的现代教育治理机制,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加快构建“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二、实施原则1.坚持依法治教原则。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办”的原则,学校自主管理权清单涉及的事项,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在《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不触碰法律“红线”,做到有实施依据,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2.坚持科学规范原则。要对行使管理权限的步骤,应对制定和有关决定形成、批准和实施流程做出详细性规定。有关决策形成应符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需经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家委会等讨论通过的事项,在决策前组织召开相应会议专门听取意见;按规定需经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事项,应列明审核批准程序。3.坚持可操作性原则。自主管理权限清单制度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在合乎规定、科学规范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易于操作、便于执行、做到既细致周密,又具针对性、实效性。三、清单目录及制定依据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本校的自主管理权限清单进行研究上报。要充分考虑学校作为单位法人应享有的权力确定,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干部教师管理、财产财务管理等权限和其他事项共五大类35个项目,具体包括校本课程研发与开设、学校课程安排及学校授课时间调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确定及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层干部提名、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聘任、教师聘任、学校图书设备采购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和章程等规章制度建设、重要改革及建设项目等涉及学校发展长远的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清单目录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中下放的学校管理权限为依据。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建立学校自主管理权限清单制度,是推进依法自主办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保证。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吸收,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2.积极推进。要认真对照清单目录,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列入清单管理的学校事项,并逐项梳理办理依据、条件和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机构和职责,认真填写《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并走好规定程序。3.加强沟通。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不凭想当然,不绕道而行,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征询和对接,在此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莱西市南墅镇工商希望完全小学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