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技师学院学生创业培训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10号)和《宿迁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现就我院学生创业培训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我院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培养一批创业者,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实现“培训促创业,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二、培训目的通过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开展创业培训,促使其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并掌握创业所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劳动和企业的优惠政策、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决策能力,从而达到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目的。三、培训对象有较强的创业意识,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创业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及吃苦耐劳的精神等基本创业条件的我院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四、培训时间学院五、培训方式四、培训内容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五、培训流程报名——初审——分班——培训——结业考核——发证——跟踪服务六、工作职责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的创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种促进我院学生创业的资源,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由培训中心牵头,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等部门配合。1、培训中心负责制定创业培训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创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2、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我院在校学生(包括已顶岗实习学生)或已毕业学生宣传创业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及报名登记工作。3、教务处负责培训教师的选聘、培训教室的安排、教材的征订以及教学资料的整理。4、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七、保障措施(一)落实培训政策我院在校生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后凭《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享受免费创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宿迁市创业的,按宿迁市创业培训政策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二)开展就业创业观念教育解读创业优惠政策,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工商管理、财税管理、市场营销、质量标准等专业技术政策咨询以及专家预约和项目现场洽谈等服务;加强宣传SIYB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学生创业政策以及创业典型,吸引学生创业;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学生就业创业。(三)扎实开展培训组织开展GYB、SYB创业培训以及创业实训的示范性培训,力争把GYB培训融入到学院的思想政治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中,帮助学生提前确立人生目标,引导他们早日走上创业之路。对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加强创业培训的教学研讨工作,积极探索学生创业培训的新模式、新途径。(四)开展“双带动”帮扶行动开展“企业带动学生创业,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双带动”帮扶行动。在全市认定20家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具有一定规模、诚实守信的企业或实训基地作为学生的创业指导基地,为学生提供创业见习、咨询指导等服务。同时组织创业指导工作洽谈会,为指导基地和学生之间的沟通搭建平台。(五)强化后续服务功能一是充实专家队伍,进一步充实创业指导专家队伍,为有志创业的学生提供创业专题讲座以及个性化的创业咨询指导服务;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鼓励创业指导专家以及学生在网上交流信息,实现实时的交流与指导服务;三是做好跟踪回访,建立并完善各项基础台帐;四是组建创业者俱乐部,不定期组织创业者联谊等活动,鼓励创业学生加强交流,提高创业能力。(六)建立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带动就业率等为指标的创业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同时将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指标体系,指导、督促和推动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八、进行评估总结定期举办创业项目计划大赛和“十佳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将通过个人自荐、专家初评、学院终评的方式,公开评选出10佳创业计划方案和10名通过培训自主创业且成效显著的学生创业者,并举办创业事迹报告会;2012年认定一批创业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