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专利入门(专利基础知识)第一节概述专利权,简称专利,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经申请人向代表国家的专利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由该主管机关将申请的内容向全世界公开,并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的特性地域性某一特定的区域范围时间性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同样的发明创造在本国或本地区范围内,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专利权分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方法发明为解决某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方法发明的申请要十分慎重,主要是考虑侵权的发现和维权的可能性。从政府保护执法讲就是能否取证。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实用新型仅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针对这一特点,人们一般将实用新型称为小发明。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形式和实质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的,授予发明专利权。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实用新型授权时间快,费用低;主要是针对技术寿命短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都可以涉及产品的形状,不同的是,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所涉及的形状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有关;而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与产品的美感有关。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的,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应符合“三性”的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上述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发明和实用新型都属于发明的范畴,其主要区别在创造性上。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也就是说,发明所要求的技术水平比较高,而实用新型的技术水平比较低,被称为“小发明”。弹性较大,还有商业的巨大成功、新用途和纠正行业偏见等,都是创造性判断的依据。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发明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制造或者在工业、交通等产业部门应用,并且可能产生技术、经济或社会效益。外观设计的实用性是指在工业上能够应用,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经济效果,并且能够产生美感。专利申请的时机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专利申请的时机发明创造完成时及时申请科研立题,科研计划,发明构思,课题申请时可以申请产品研发过程注意申请申请鉴定、评审,申请审批,成果转让,发表论文之前一定要申请,除非已决定放弃专利申请权专利的作用:1)独占(垄断)市场、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一种产品只要授予专利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该专利产品。在投放市场之前,申请了专利,获得了法律保护,有效地防止他人的模仿行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需要专利保护,技术含量低的产品更需要专利保护,因为技术含量低的产品更容易被模仿,企业应予重视。2)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技术方案只有申请专利,并经专利局审查后,授予专利权,就变成国际公认的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例如,扬子电冰箱厂与德国西门子、博世公司合资成立“安微博西扬制冷有限公司”。其中扬子电冰箱厂以其25项冰箱、冰柜的专利权入股,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近48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14万,得到德国西门子、博世公司的认可。3)避免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虽然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应当在国内没有公开制造、销售、使用过,但由于事后要取得相应的有效证据相当困难,因此,存在他人将公司已经公开的产品(或技术)拿去申请并获得有效专利的可能,甚至反过来追究公司的侵权责任,到时只能哑巴吃黄莲。4)专利宣传效果好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打上专利标志,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在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晓专利实质的情况下,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印上“专利产品”及专利号通常会被解释为高科技产品,而容易畅销。例如美的集团每年申请了几百件专利,在其部分专利产品打上专利号,提高市场声誉,从而提高销售额。进口国对于出口产品往往需要知识产权证明,故也需要专利证明。5)荣誉、报项目、评职称的需要企业报项目、评奖、评审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上市时均认可专利的有效性,专利数量越多通常代表该企业的研发能力强,该企业的创新能力越强;个人评职称,并且通常发明专利的效力约等于一篇高层次论文,故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但当某一科研成果既想发表论文又想申请专利时,应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影响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6)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在展览会上,专利权好比是新产品的“出生证”,谁拥有该“出生证”,谁就拥有了该产品作为专利产品展示的权利。否则,随时有被责令撤下展示物品的危机,甚至会被取消参展资格(大型会展一般都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如广交会上就施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因此,参展企业对自己研发的新产品应当及时申请专利,对由供货商完成研发的新产品则建议其申请专利后再组织参展。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专利要运用的好的话,专利对企业的作用不可限量。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培养文学情趣;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鼓舞我们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