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30关于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法院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委、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从今年4月至明年1月集中十个月时间在全县法院干警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法院的部署,按照“人人参与、正面教育、注重实践、群众路线、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及司法不公、不廉、不便等问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为保证,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法官职业信念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我院队伍建设全面发展。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服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水平有新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有新提高,落实司法为民的水平有新提高,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有新提高,法院自身建设的水平有新提高。具体要实现六项工作目标:(一)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自觉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二)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加深化。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努力落实司法为民。要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以民为本,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办实事。要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审理好、执行好,满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愿望。要切实解决司法不公、不廉、不严等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自觉把司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努力使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法院党的建设得到加强。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保发展的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对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引领和保证,把服务审判执行、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的主战场,积极探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相互促进的规律和途径。实现党建、队建、审判三者关系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成果体现在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司法能力上,落实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四)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和法官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有效解决少数法官存在的办案质量、效率不高,不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甚至故意泄露审判机密等突出问题;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契机,认真解决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五)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在党的领导下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业绩,继承和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优良传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六)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要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规划好、落实好基础建设的各项任务。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重视,解决好法院经费、“两庭”建设、法官队伍人员短缺、法官法警职级待遇偏低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为执法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法官待遇,关心干警身心健康,激励广大干警聚精会神办好案件,一心一意为民司法。三、主要内容(一)开展光荣传统教育,强化宗旨意识相对集中在5月进行。充分发挥我县革命老区地域优势,有计划地组织干警走访革命前辈、瞻仰革命旧址,邀请老一辈革命家、党史专家学者和先进模范人物进机关、下基层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具体办法参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组织专题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相对集中在6月进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按照中央政法委、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认真观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影视片,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建设、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最高法院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学深吃透上级精神,增强全体干警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大局稳定。3、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意见》,最高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审判理念简明读本》、《“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材料之四》、《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辅导材料,增强学习内容的针对性。4、结合市中院部署开展的干部下乡住村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大下访”、“大接访”等活动,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落实巡回审判、判后答疑、司法救助、司法公开等便民利民措施,把执法办案转换为服务群众的过程,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5、围绕“如何认识和理解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如何认识和理解群众观点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如何认识和理解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如何认识和把握坚持依法办案与坚持司法为民的有机统一;如何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平民法官’”等问题开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自觉司法为民。(三)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营造主题教育实践氛围要围绕革命传统教育为题材,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活动,营造主题教育氛围。通过人人参加、全员关注、生动活泼的形式,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广大干警有收获。1、开展主题演讲和征文活动。开展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学习热情、工作激情和革命豪情。2、开展党的知识竞赛。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史党建知识竞赛活动,使全体干警进一步认识和掌握党的历史。3、开展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知识竞赛。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新修订下发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契机,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一次知识竞赛,引导全体干警全面学习体会三个文件内容,正确把握文件精神。4、开展各类体育竞技活动。可因地制宜自行组织各类体育竞技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的活动。(四)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引深创先争优活动挖掘培养先进典型,弘扬和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干警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全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评选活动。做好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干警候选对象的评选、推荐、考察工作。优秀(杰出)青年卫士、“青年文明号”和省市劳动模范等表彰的推荐等工作。(五)搞好警示教育,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要切实坚持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新变化、新气象。1、认真组织观看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下发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和明查暗访活动片,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和不作为、乱作为、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的典型案例。2、党组要召开一次以公正廉洁司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3、加强廉政文化教育。通过开展“唱读讲传”活动,建设廉洁文化走廊,建立荣誉室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理念,使法官队伍在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理论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传播手段方法创新,不断增强法院廉政文化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传播能力。四、时间安排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学习教育、集中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4月上旬)1、周密部署。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实际,突出实践特色,认真研究制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对各项任务要求进行细化分解。2、广泛动员。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干警动员大会等形式,认真传达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市县政法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全体干警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学习教育(4月下旬—10月)按照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安排,细化措施、规定时限、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活动任务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三)集中整改(11月—12月)1、认真查找和疏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自查、相互帮查、上下协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个人自查报告、设置意见箱等有效方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及个人在践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查找问题与审判执行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使问题找得更准,为集中整改做好准备。2、集中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一分类,从深层次分析原因,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集中整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责任到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办结的要抓紧办理,一时不能办结的要及时予以回复,明确提出整改时间表。注意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四)总结验改(2012年1月)结合年底总结考核工作,对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通过考核检查、抽查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要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五、组织领导为扎实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兰才(党组书记、院长)副组长:翟二跃(纪检组长)邬培芹(政治处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主任:邬培芹(兼)成员:刘永明(办公室主任)高春怡(政治处副主任)刘姝娟(政治处干事)二0一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