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景门国贸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书招标人:南阳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间:2012年10月24日2第一部分投标须知1、基本概况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综合说明1.1工程名称中景门国贸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1.2建设地点独山大道与张衡路交叉口东北角1.3承包方式设计和施工1.4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5工期要求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1.6招标范围住宅小区智能化2资金来源自筹3投标有效期1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投标保证金数额拾万元人民币(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11月1日下午5:00前5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全套),并同时提供电子标书。投标文件其他要求书面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与技术标部分须分别装订。投标文件需采用A4纸装订(个别图表除外)并标注页码。语言和币种分别以中文和人民币为准。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0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址7开标时间2012年11月02日10时00分8联系方式联系人:温桂洲联系电话:13569206711办公电话:0377-6237721832.招标说明:2.1投标价格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2投标费用:2.2.1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交纳标书编制费500元。标书编制费、均不予退还。3.招标原则及方式: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3.2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1家单位中标。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图纸、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设备,含相应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保修等工作内容,以及国家、地方法规及行业法规所要求包含的工程内容。招标人分包项目除外,但包括相关的协调配合。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6.工期要求: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7.安全文明供货、安装要求:本工程供货、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主管建设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8.招标文件的内容:8.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邀请(2)投标须知(3)设备技术规范(4)工程量清单8.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中标后投标人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提供金额为¥10万元(大写: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南阳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阳宛城支行帐号:171402201920109110610.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将其投标文件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而予以拒绝;10.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不计利息;10.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其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但不计利息;10.6下列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会丧失:10.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0.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10.6.3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12.投标文件的组成、密封: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由以下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二部分组成。412.1第一部分:商务标(单独封装),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一览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详工程量清单格式);(3)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4)投标人的有关承诺;(5)保修期满后所需备品备件(不计入投标总价)等与报价有关的其它文件。(6)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的原始文件副本(包含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7)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有关企业设计、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8)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2.2第二部分:技术标(技术标单独封装),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时),此文件无需密封,投标人随身携带;(2)投标函;(3)承诺书;(4)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等。(5)售后服务表;(6)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总承包、其他分包人、设计、监理的配合措施、材料及设备的质量保证措施、检验措施,对其它相关专业的设备和材料提出满足本招标工程的具体要求,施工工艺及流程,质量检验措施等);(7)拟为承包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8)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有效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资质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9)机械设备配备情况表;(10)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表;(11)获奖与履约信誉;(1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3)投标文件技术标电子版文件。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此部分内容中不得包含任何与价格、让利等有关商务的内容,否则可能导致失去中标资格。12.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规定对本招标工程进行计价,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有关投标报价内容。12.4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投标人对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的踏勘情况,编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2.5如果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6投标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投标文件修改处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2.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内容之前编制可方便检索的总目录或索引。12.8投标人编制的书面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2.9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与投标文件同版本的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商务标与技术标各一份并分别密封在商务标与技术标中。14.开标:514.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送达招标文件的合法性;14.2除了对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他们的密封、标志、备制是否符合本须知的规定;14.3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修改书、投标撤回通知书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14.4开标由招标人主持,且只对符合开标条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15.投标文件的澄清及校核:15.1招标人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或以答辩会议形式进行。但这些要求、答复、答辩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15.2招标人对已被确定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组成及投标价格汇总表中的各项价格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招标人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5.2.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15.2.2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校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和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15.2.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注: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组成中的各项单价,经投标人确认后,经招标人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组成中的各项单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招标人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将其投标保证金没收。16.废标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书废除:(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4)投标文件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5)未能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6)开技术标后,招标人没有提出变更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而投标人却对投标报价变更的,包含让利等。(7)开商务标后,若经济标评标发现投标人有漏项,经招标人澄清而投标人要求增加报价的,则按废标处理。17.评标方法:按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法评标、严格保密;反不正当竞争。18.招标人的权力:18.1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18.2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投标;18.3招标人有权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18.4招标人有权对评标过程不做任何解释;20.投标价格及其组成20.1本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国家及南阳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620.2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20.3投标价格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0.4本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依据招标图纸统计的,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少报或漏报分项由投标人另外列出清单报价,经审核合理则计入合同总价。20.5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及实力、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20.6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一)投标报价应考虑的费用:投标价格中应包括:深化设计、材料/设备(含组件、零配件)、采购(含关税)、运输、加工、吊装就位、安装、各项检验试验费、成品保护和维护、验收报验、管理、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其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A.按照本招标文件,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图费、竣工图费及施工资料编制费;B.按照本招标文件,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备案费、规费、税金。C.材料设备的采购、包装、储运、保险、商检、验收、加工、组装、安装、调试、保修期内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等全部费用;D.进口材料设备需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代理费等一切进口费用,投标人须遵循正常的入关手续。如遇政府部门对进口材料进行检查,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E.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诸如线缆等完成本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材料。F.本工程中由于深化设计引起的增加线槽、配管及其剔凿、恢复费用等;G.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H.为保证工期、工程质量等所发生措施费用;I.与现场机电、土建、装修、等其他分包商的施工配合,及由于交叉作业引起的施工降效等费用;J.施工范围内临水临电费用;K.为满足招标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政府检查等引起的人员、材料、机械等的投入费用;L.系统调试、联合调试、竣工报验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的费用。包括负责办理与本招标范围相关的政府部门备案、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M.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当地的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结合工程特点,在施工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其措施项目只能细化、增加,不能删减。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N.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将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单独列项,计入措施项目投标价格中。O.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现场场容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将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有关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单独列项,计入措施项目投标价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