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培训资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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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知识培训教材主讲肖业堂技术安全部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主席胡锦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消防工作的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第三章消防组织•第三十九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第四章灭火救援•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火灾现场需要权全决定事项•(一)使用各种水源;•(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消防安全知识•一、两知一会•(一)知道火灾的危害性•1、火灾会造成惨重的直接财产损失(二)知道如何报警•报警内容要具体确切报警的主要内容有:发现、发生案件的时间、地点;现场的原始状态;有无采取措施;打“119”报警时还要讲清你所在的位置、使用的电话号码、联系方式。(三)会逃生自救发生火灾赶紧逃:如火势不大,可浸湿棉被、毯子等披在身上从火中冲出去•观察周围找生机:如果建筑物有避难房、疏散楼梯的,可以先躲进避难房或由疏散楼梯撤至安全地方。•如多层建筑物火灾,楼梯已被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以利用房屋的老虎窗、阳台、下水管道或其他可以接地牢固的物件逃生。•逃命切忌进电梯•尤其应该注意的是,处在高层建筑火灾时,如果不是消防专用电梯,绝对不能进电梯逃生。因为这时的电梯电源随时有可能被切断,并且电梯通道往往在发生火灾时首先成为烟雾的袭击部位而成烟道。一般火灾的扑救要求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按照燃烧原理,一切灭火方法的原理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冷却灭火法•这种灭火法的原理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冷却灭火法是灭火的一种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灭火剂冷却降温灭火。灭火剂在灭火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这种方法属于物理灭火方法。•隔离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体方法有:•1、把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2、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3、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4、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窒息灭火法•窒息灭火法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的灭火方法。具体方法是:•1、用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2、喷洒雾状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3、用水蒸气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4、密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5、把不燃的气体或不燃液体(如二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等)喷洒到燃烧物区域内或燃烧物上。灭火常识•固体火灾应先用水型、泡沫、磷酸胺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进行扑救•液体火灾应先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气体火灾应先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带电物体火灾应先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进行扑救。•灭火器适应火灾及使用方法(手提式)•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扑救金属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目前我国还没有定期型的灭火器产品。•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火灾的扑救方法可参照灭火器常识灭火器的分类•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干粉灭火器适应火灾和使用方法•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都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如果储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则向逆时针方向旋开,并旋到最高位置,随即提起灭火器。当干粉喷出后,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内置式储气瓶的或者是储压式的,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要部扫射,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火灾时,应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并上下、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相同。灭火器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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