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08号天天健健正正信信会会计计师师事事务务所所Ascend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第1页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08号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0年9月2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88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51,880,000.00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贵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10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252,980,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0年9月2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民1,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88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51,880,000.00元,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6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9月2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98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52,980,000.00元。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第2页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三)验资事项说明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郝丽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北京黄迎春2010年9月26日附件(一)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截至2010年09月25日止单位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其中:实收资本其中:货币出资股东名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合计金额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金额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徐明波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00%1,100,000.00100%合计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00%1,100,000.00100%附件(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截至2010年09月25日止单位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认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股东名称金额出资比例金额出资比例金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本次变动额金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4,666,007.0017.73%45,766,007.0018.09%44,666,007.0017.73%1,100,000.0045,766,007.0018.09%其中:国有法人持股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07,213,993.0082.27%207,213,993.0081.91%207,213,993.0082.27%207,213,993.0081.91%其中:人民币普通股207,213,993.0082.27%207,213,993.0081.91%207,213,993.0082.27%207,213,993.0081.91%合计251,880,000.00100.00%252,980,000.00100.00%251,880,000.00100.00%1,100,000.00252,980,000.00100.00%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第1页附件(三)验资事项说明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法人单位和徐明波等五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9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1100000050356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2002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5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40号文件批准,贵公司于2004年8月25日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1,900万股,股本变更为6,900万元。2005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6,900万元增加至8,280万元。2007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8,280万元增加至12,420万元。2008年贵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贵公司总股本由12,420万元增加至24,840万元。2009年8月根据贵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由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20%(计98.4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24,840万元增加至24,938.4万元。2009年11月根据贵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由5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包括王勇波、梁淑洁、席文英、吴彦卓、陈遥)第2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80%(计201.60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24,938.4万元增加至25,140万元。2009年12月根据贵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安京先生首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20%(计9.6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25,140万元增加至25,149.6万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第2页2010年5月根据贵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卢安京先生第2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80%(计38.40万股),行权后贵公司总股本由25,149.6万元增加至25,188万元。根据贵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徐明波先生第2次行权其获授股票期权的45.83%(计110万股),行权价格为2.74元/股。截至2010年9月25日止,上述股权激励对象已缴纳了行权资金。变更后贵公司总股本由25,188万元增加至25,298万元。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根据贵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贵公司新增的股本为人民币1,10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252,980,000.00元。三、审验结果(一)截至2010年9月2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徐明波先生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3,014,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00元,余额计人民币1,914,0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上述款项已缴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0200049639751532343账号中。(二)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252,980,000.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