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的涵义1.1.1正确认识谈判(1)人人都可能成为谈判者谈判是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在某一特定条件下成为一个谈判者。与小商贩讨价还价,购买他的农产品;与单位的领导讨论个人的工作调动;也可能作为企业代表与其他谈判者磋商某一交易合同;甚至作为外交人员与其他国家的官员商讨国际间的事情,这些都是谈判,谈判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发达国家约有10%的人每天直接或间接从事谈判活动,其中职业的商务谈判占5%以上。(2)谈判学是诸多学科交叉的产物谈判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应用学科,有关谈判的研究是建立在诸多相关学科的基础上的,被认为是行为科学、社会科学、经济学,法学和技术科学的交叉产物。(见图1-1)谈判学经济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信息论控制论博弈论传媒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法公司法(3)谈判是一门艺术谈判又是一种复杂的、需要运用多种技能与方法的专项活动,有人称谈判为艺术,这一点也不为过。首先,谈判艺术性表现在要求谈判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包括掌握各种知识,有较高的修养,善于与人相处,能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其次,谈判也是沟通的艺术。谈判双方的信任与合作是建立在良好的沟通基础上的。沟通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交流双方的情况,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对方面子,运用幽默语言,活跃谈判气氛,倾听对方的讲话,控制自己的情绪,建立双方的友谊与信任等等。谈判专家认为只有善于沟通的谈判者才是真正的谈判高手,所以,黯熟沟通谋略,善用沟通手段也是谈判者必备的专业素养。此外,谈判地点、时间和时机的选择,谈判场所的布置、安排,都有一定的策略性,善于谋划和利用这一点,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次,谈判的艺术性表现在人们的语言运用上。谈判是一种交际活动,语言则是交际的工具。怎样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了解对方的需要、利益,巧妙地说服对方,以及体现各种社交场合的礼仪、礼貌,都需要良好的语言表达技巧。1.1.2谈判的概念要给谈判下一个定义,既简单又困难.说它简单,是因为谈判对我们并不陌生,它几乎每天、每时都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谈判就是人们的一种交际活动。说它困难,是因为谈判的内容极为广泛,人们很难用一两句话就能准确地、充分地表达生活中谈判的涵义。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试图对谈判所包含层次的分析来描绘出谈判的大概轮廓,以便我们能把握谈判概念的一些基本要素。美国著名谈判专家尼伦伯格认为:“谈判是人们为了改变相互关系而交流意见,为了取得一致而相互磋商的一种行为。”美国法学教授罗杰·费希尔和谈判专家威廉·尤瑞合著的《谈判技巧》一书把谈判定义为“谈判是为达成某种协议而进行的交往”。而我国学者则认为:谈判是“当事人为满足各自需要和维持各自利益而进行的协商过程。”这一解释强调谈判活动的持续性,这一点在正规、大型的谈判活动中十分突出,由此也表明谈判不同于简单的、规律性的重复活动。谈判的含义至少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谈判是建立在人们需要的基础上。尼伦伯格指出;当人们想交换意见、改变关系或寻求同意时,人们开始谈判。这里,交换意见、改变关系、寻求同意都是人们的需要.需要包括的具体内容极为广泛,如物质的需要、精神的需要、低级的需要和高级的需要。需要推动人们进行谈判,需要强烈,谈判的动因就越明确。但谈判又是两方以上的行为,只有各方的需要能够通过对方的行为满足时,才会产生谈判。所以说,无论什么样的谈判,都是建立在需要的基础上的。第二,谈判是两方以上的交际活动。要谈判,就要有谈判对象,只有一方则无法进行谈判活动。从采购员与推销员的一对一谈判,到联合国的多边谈判,都说明谈判至少要有两方以上的参加者。既然有两方以上的人员参加,这种活动就是一种交际活动,就需要运用交际手段、交际策略实现交易的目的。这是谈判活动与人类的其他行为的重要区别。第三,谈判是寻求建立或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背景的。就拿买卖活动来讲,看起来是买卖行为,但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商品的所有者和货币持有者之间的关系。买卖行为之所以能发生,取决于买方和卖方新的关系的建立。谈判的目的是要获得某种利益,要实现追求的利益,就需要建立新的社会关系,或改善原有的社会关系,而这种关系的建立是通过谈判实现的。第四,谈判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任何谈判协议的达成,都是寻求协调、达到统一的结果。没有达成协议,则是协调活动的失败。谈判的整个过程,就是提出问题和要求,进行协商,又出现矛盾,再进一步协商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会重复多次,直至谈判终结。第五,选择恰当的谈判时间、地点。谈判是两方以上面对面的接触,这就需要选择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一般来讲,是谈判双方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的。谈判的参与者都十分重视选择恰当的时间和地点。这在政治谈判和军事谈判中尤为重要。在世界比较著名的谈判事例中,很多谈判活动都精心选择谈判地点,确定谈判的相关人员。例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的谈判,地点却是在美国,由美国人充当中间调节人;而20世纪70年代越南和美国人的停战谈判,地点选择在法国,两方都乐于接受并最终达成协议。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谈判的概念是指参与各方出于某种需要,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采取协调行为的过程。谈判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企业销售产品、购买材料、职工调动工作、政府的外交联系,国家间的和平协定,甚至是家庭纠纷等,都可以成为谈判的内容。这里,为了研究问题方便,我们把发生在经济领域中,即商务谈判作为研究的主线,并以此展开分析与论述。1.2现代经济社会离不开谈判1.2.1谈判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谈判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事物。它从古至今一直是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但是,只有在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类社会进入文明阶段时,谈判才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内涵是等价交换,它排斥一切政治权力的于预,只有通过买卖双方的平等协商,才能在互利的基础上实现彼此的联系,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可以说,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谈判扮演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角色;而谈判手段的广泛而有效的运用,又极大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兴旺。今天,谈判已经成为商品经济社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成为各种组织和公众为解决彼此间的矛盾、争议和调整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不论人们是否承认、有没有意识到,人们都曾在现实生活中扮演了、并将继续扮演着“谈判者”的角色,正如谈判专家所说的那样“世界就是一张偌大的谈判桌”。1.2.2谈判是企业之间联系的纽带谈判,特别是贸易谈判,大多是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部门之间进行的。每个企业都要与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沟通与联系,才能完成生产经营活动。事实上,经济越发展,分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高,企业间的联系与合作越紧密,越是需要各种有效的沟通手段。但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之间的交往与联系,必须遵从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等价交换,公平交易。因此,谈判理所当然地成为各种经济现象之间联系的媒介,成为企业之间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日益确立,谈判已经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企业之间以及其他各种经济实体之间联系的主要媒介。1.2.3谈判是开展国际贸易的重要手段当今的经济活动,是在国际之间拓展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只依靠本国的资源、生产能力、科学技术来满足国内的需求。而且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不论是科学技术先进的国家,还是落后的国家,都必须注意学习利用其他国家的长处、优势,借鉴别人的科技成果。众所周知,日本在70——80年代靠引进的先进技术,实现了经济起飞,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强国。纵观世界市场.从50年代到80年代,世界贸易额增长了20多倍,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各国间的贸易早已跨越了国界和地域的限制。要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必须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我国在21世纪初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这为我国参与国际贸易、更多地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展示了光明的前景,创造了极好的条件。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尽快溶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中,以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自从1986年,我国就开始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谈判,历时13载,经历了数百回合的双边和多边谈判,无数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今天成果的取得既是我们在国际上的经济地位和实力提高所致,是国力增强的结果,也是众多谈判人员多年努力的最好回报。可以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就是对谈判活动复杂性、持久性和重要性最好的注解。就另一方面讲,我国长期以来对外贸易发展速度不快,原因之一,就是我们对外贸谈判重视不够,缺乏一支精悍的、高水平的谈判人员队伍,现有的谈判人员也缺乏系统的、专门的训练。许多人不仅不懂谈判中的策略技巧、战术方法,甚至是对自己个性特征、行为方式,缺乏最基本的把握,综合素质不高,一些人还停留在经验式的摸索阶段。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必须要掌握高超的谈判技巧,了解熟悉国际间商贸活动的一般规律、准则以及各国的民俗、消费习惯,把握不同国度谈判者的谈判风格,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运用谈判手段,在国际商贸活动中运筹帷幄,掌握主动,赢得胜利。1.3谈判的特征1.3.1谈判是人际关系的一种特殊表现谈判是由两方以上的人员参与的活动,这就必然表现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际之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关系,譬如生产关系,血缘关系,师徒关系,邻里关系,同乡关系等。但上述这些人际关系并不等同于我们所研究的谈判行为之间的人际关系。在这里谈判活动所体现的人际关系具有某种特殊性。这就是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是出于某种利益而结成的相互关系或共同体,这种关系不同于上述人际关系的稳定性、持久性的特点,而是短暂的和动态的。也就是由谈判活动所建立的人际关系,一旦协调过程完成,相互之间的关系便告结束。当然,我们也并不排除这种关系可能转换为另外一种人际关系——相对稳定、持久的协作或合作关系。从另一方面看,谈判行为所形成的人际关系的范围是十分宽泛的,即介入这种关系的人来源可能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负责谈判的专业人员,生活在社会各个层面的人都会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从事谈判活动。1.3.2谈判的参与各方是地位平等,相对独立的主体谈判——作为人类广泛的社会行为,其核心是参与各方体现了一种平等互利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能凌驾于另一方。当然谈判中所使用的谈判技巧则另当别论。谈判的各方只有地位平等,才能相互间有效的磋商问题,协调分歧,彼此合作。人类的平等意识由来已久,人类社会历史上出现的两次大的“社会进步”行为——“摆脱共同体束缚而争取个性自由”,摆脱原始氏族共同体走向古典自由民社会、摆脱封建宗法共同体走向近代市民社会,其核心都是一个平等的问题,最具声望的“雅典道路”之说就是由“氏族族长制”转变为“民主制”,即古希腊罗马的议会制。但是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人们的平等体现的并不充分,表现都是局部的或不完善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自由、平等、博爱已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市场经济的高度发达排斥一切强权,人们需要平等自由的交往和联系,这一切使谈判这种建立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活动逐渐成为人们社会活动的主角,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1.3.3谈判是信息传递的过程谈判的各方在一起磋商问题,都需要阐述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同时也要听取对方的想法和意见,这一过程是一个借助于思维——语言链交换信息的过程,即不断传递信息并随时反馈的过程。这一过程伴随着双方或多方的心理活动,体现的不仅仅是交易的结果,同时也是参与各方价值观和思维模式的较量或是展现。尽管谈判各方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