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台租给乙方使用,已满足乙方工程使用,如超出工程范围使用需的甲方同意。第二条租用期限租赁期暂定为月,甲方从起将机械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三条租金计算方式,交纳办法和结算方式一、租金计算方式按月租计算:每月租金元,大写:在租赁期机械工作时间在小时之内属正常行为,乙方应交纳全月租金,若超过小时,则超出时间应另行计算,计费为元/小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机械工作时间不够小时,均按全月租金收取,工作时间以双方签字或机械即时表为准。一、租金交纳办法租金结算方式:租赁期满后五天之内一次性接清所有租赁费用。乙方在机械进场前先交纳预付租金元(大写)。乙方租赁机械如未满四月,机械出入场费用由乙方承担,满四月(含四月)以上由甲乙双方平摊出入场费用。二、结算方式以现金(人民币)方式结算,以收据为准,甲方签字人或乙方的书面委托为唯一的收款人。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时以本合同的收款标准为依据,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二、在租赁期间,甲方应满足乙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机手的管理工作,机手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和安排,听从乙方的指挥、遵守乙方管理制度,但乙方指挥不当或交代不清,机手有权拒绝作业,若乙方强行作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三、租赁期间,甲方应注意机械维修保养,若机械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派人维修,乙方应给甲方每月三天的维修时间,若超出维修时间,按月租的天数扣除。四、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机械的一切费用,机手工资包含在乙方的租赁费中由甲方代为发放。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租赁期间,机械及机手全权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合理指挥使用(但不违反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二、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地下设施进行准确的勘测、检查,并在施工前如实告知机手,保证机手和机械在安全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若发生乙方对上述情况交代不清或乙方指挥不当强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三、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安全生产,保证机手和机械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四、租赁期间,应保证机械停放安全并派专人看守管理,如发生机械认为的破环、被盗等不安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五、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六、机械进出场需行走路面、水泥路、沥青路、桥梁、乡村便道等,所造成的路面损坏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确保机械安全进、出场。七、租赁期间甲方提供机手名,由乙方提供机手的食宿等生活事宜。八、租赁期间乙方承担本机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柴油)第六条本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届满前五日内,双方如愿意延租赁期,由双方协商或重新签订合同。第七条双方严格遵守合同,若单方违反上述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在任何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八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脚力等同。第九条乙方若是单位,本协议经乙方盖章或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和甲方签字后生效,乙方若是个人,双方提供身份证号和详细地址,双方签字后生效。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本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