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山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促进全区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通过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信誉度公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二、工作目标2012年主要在住宿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是:对辖区内的住宿业实行施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中所涉及的其他行业(美容美发、沐浴、娱乐场所)一并进行量化分级管理。三、责任分工量化分级管理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共分四个小组,各小组对所辖区域负责。责任领导:吕静云责任人:朱淑丽小组成员:赫荣斌梁淑媛李锋霞顾元凤杨秀珍责任区域:宝山区四、实施原则(一)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通过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2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二)动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卫生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在评定等级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整改认为本单位能达到上一等级时,可主动要求重新评定等级。(三)公开透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五、实施方法(一)掌握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所有量化评分表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对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分值、评价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进行。(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3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四)确定卫生监督频次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调整监督频次。A级不少于每两年1次,B级不少于每年1次,C级不少于每年2次。(五)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布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六)督导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按随机抽样原则,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形式,督促检查各乡镇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六、工作进度安排(一)2012年3月,我所召开全区公共场所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培训会。(二)2012年4月,各科室组织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自查、准备。(三)2012年5月,全面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四)2012年6月,由主管局长吕静云带队组织督查、调研各科室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工作情况。(五)2012年7月,将量化分级管理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4201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