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事局南组通〔2010〕110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招录计划上报、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请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商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本地乡镇行政编制空缺情况、实际需要和符合报名人员情况,填报《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文件2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拟使用空缺乡镇行政编制申报表》和《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表》一式三份,于9月3日前,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编委办行政编制科、市人事局公务员科各1份,以便及时汇总上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事局2010年8月31日3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组通〔2010〕107号关于印发《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现将《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各地在确定招录计划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精神,拿出本市(州)今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用于此次定向考录。文件4请各市(州)于9月5日前将招录计划(附省委编办核准拟使用的空缺编制情况)分别报省委组织部(506室,联系电话:028-8660277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办公楼510室,联系电话:028-86783299)各5份,附电子文档。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8月20日5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彰显重视基层、重视基层干部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吸纳基层和生产一线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根据中组发[2008]24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眼于激励基层干部,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为推进“两个加快”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6二、总体要求(一)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规定;(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三)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录用;(四)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现状,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完善考试内容,注重能力测试。三、录用职位和计划此次招录职位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具体录用计划由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商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县(市、区)乡镇行政编制空缺情况、实际需要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情况,在市(州)机构编制部门报经省委编办核准拟使用的空缺编制数后(拟使用空缺乡镇行政编制申报表见附件1),研究提出拟录用计划,上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并组织实施。四、报考对象(一)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7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在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二)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在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五、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人品正、作风好、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民族地区报考人员和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中专、高中〕;4.35周岁以下〔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0周岁〕;5.身体健康。上述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9月30日。(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82.曾被开除公职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六、方法步骤(一)上报录用职位和计划。由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商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在省委编办核准拟使用的空缺编制数内,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明确优秀村(社区)干部、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两类人员各自招录名额(招录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名额原则上要达到招录总名额的70%),将招录计划表(见附件2)上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发布招考简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共产党人网、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简章,并在省主要媒体发布消息。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市(州)主要媒体上公布本地招录计划及相关事宜,并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各乡镇(街道)张贴。(三)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9委同意后,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相关职位;其余人员报考所属县(市、区)相关职位。资格审查由市(州)和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初审、市(州)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复审后,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试内容立足于乡镇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试题命制及笔试试卷的评阅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5(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可放宽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州)组织人事部门相应缩减招录名额,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10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分别占30%和20%。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市(州)由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划定,在本市(州)主要媒体上公布,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面试按照1:3的比例(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可放宽到1:2),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州)组织人事部门相应缩减招录名额,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面试的具体工作由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面试人员确定后,要进行公告,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并做好情况登记。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五)考察与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1:2的比例(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放宽到1:1.5)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11合表现和工作需要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由此形成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六)公示及录用。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任职时间、笔试及面试成绩、奖惩情况等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提出安排意见,报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新录用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12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情况,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一年以上。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县(市、区)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录用为公务员后在乡镇机关工作3年以上。七、有关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等工作,严肃纪律,严格把关,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录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录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调离原工作单位;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附:1.拟使用空缺乡镇行政编制申报表;2.招录计划表;3.报名登记表;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13附件1: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拟使用空缺乡镇行政编制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10年月日县(市、区)乡镇行政编制数乡镇公务员实有数乡镇行政编制空缺数拟录用名额备注合计说明:本表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事局。14附件2: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10年月日序号县(市、区)乡镇行政编制数乡镇公务员实有数乡镇行政编制空缺数录用名额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备注优秀村干部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总数说明:本表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填写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事局。15附件3: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岁)照片民族籍贯出生地入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专业有何专长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简历16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17附件4: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10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出生年月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