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措施建议招标二科——岳振伟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2013年发布的第23号令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中均将“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修改为“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这里对招标人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即当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需要“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前言一个招标项目的顺利完成,首先需要招标人对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政策规章熟练掌握并能依法实施;其次就是需要相关从业人员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可适时判断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能及时依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否则容易产生招标失败的情况。招标失败意味着前功尽弃,还得依法重新招标,这样不仅浪费社会资源还延误招标人的项目进展计划。结合23号令,就招标失败的原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作如下分析和阐述。前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措施建议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措施建议提纲一二小结三原因1:招标信息虽然公开,但潜在投标人获取信息不及时。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虽然招标投标工作目前已经涉及大部分行业,这种采购方式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不可否认仍有一些行业或企业缺乏熟悉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对招标投标信息的发布不够敏感。特别是一些勘察设计或非标准设备的制造行业,通常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招标投标信息、没有专业的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从而投标意愿不够强烈。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会出现公告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现象。原因2:不考虑项目特殊性盲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些招标人为避免邀请招标审批手续繁琐等问题,对于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分析市场情况和项目的特殊性盲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这类项目,即使信息公开,能响应的潜在投标人也微乎其微,失去了邀请招标的针对性优势,招标失败几率较大。原因3:招标人在设定投标人资格要求或编写技术要求时未考虑市场上能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招标人设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往往根据项目的特殊性会有一些特定条款,但这些特定条款的设定,如果要求过高时常会让大多数厂家望洋兴叹。例如某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亿元,而市场上生产该产品的厂家通常注册资本金都较少,能满足该条件的厂家寥寥无几,而这些满足要求的厂家还未必对该招标项目有兴趣。就容易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足。或者某产品为某特定厂家的试验开发产品,而按照该产品的技术去招标,使得技术上本身就有一定的针对性,如再加上一些资格限制,能响应的厂家必然少之又少。原因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因各种原因放弃投标。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招标公告内容毕竟有限,很多厂家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里面特殊的技术、商务、价格条款而对该招标项目失去兴趣,或者发现对自己不利条款而自动放弃。例如,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发现最高投标限价较低,即使中标,利润空间也非常小,可能就会对项目失去兴趣。另外,也会由于看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后发现自己缺乏竞争优势而放弃投标等。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措施及建议:1分析行业状况、进行市场调查选择恰当的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内容完整准确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234措施及建议: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1、分析行业状况、进行市场调查。首先应该分析潜在投标人所处行业状况,最好能在招标准备阶段先做一个市场调查,对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厂家大概数量有所了解,并了解其投标意愿。2、选择恰当的招标方式。招标人除对潜在投标人所处行业状况进行分析外,还需要考虑是否应该改变招标方式,即是否应当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更有针对性,也是对潜在投标人实力的一种肯定,可增加投标人投标意愿。需要注意的是,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规定,需要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措施及建议: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3、招标公告内容完整准确。招标公告起草时,内容一定要完整,以便使潜在投标人迅速作出是否参加投标的决定。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公告必须应当至少载明六项内容,分别是:(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这六项内容是基本要求,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补充。特别是对项目内容、规模、资金要描述清楚,否则容易出现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又可能放弃投标的情况。措施及建议:一、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的招标失败4、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中法定条件应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保证招标投标过程顺利进行。而特定条件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能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同时也不能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原因1:投标人投标文件质量不高,常常存在失误。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很多投标单位,尤其是不经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往往没有专业的标书编制人员,对招标采购方式又没有足够的重视,往往会犯一些低级错误,而导致投标被否决。例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某证书,而该投标人明明具备该证书却忘记放在投标文件中;或者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其他账户汇出;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做出响应,诸如以上的失误在投标活动中屡见不鲜,投标人当被否决投标后才后悔不已。原因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条件设置不合理。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如果资格条件或技术条件设置的不合理,评标委员会也就只得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失败就难以避免。举例来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因此若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一定要了解清楚了解项目涉及行业是否在国家规定的行业范围内。原因3:招标文件废标条件设置不合理。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废标条件编写的是否合理得当也对投标的有效性起重要作用。不客观的废标条件对投标人来说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大家都无法达到要求,招标失败自然难以避免。举例说明,一个工程勘察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在近三年中具有工程勘察工作业绩,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证明资料要求以投标人提供的勘察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负责人姓名为准。评审办法制定的初衷是想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进行一个准确落实,但是目前建设工程勘察常用合同范本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格式中并无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要求,这样的评标办法就制定得不够客观。如果将这个内容作为废标条件,就不能保证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了。所以在制定废标条件时,一定要对所列条件做深入调查。原因4: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或“*”号条款不清晰、不准确。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实质性条款是投标人必须响应的内容,也是评标委员会进行初审的内容之一。如果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表述含糊不清,或存在歧义,必然会造成投标人在响应时出现偏差。例如“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一年同类业绩”那么近一年是具体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就会存在歧义。“同类业绩”又如何解释“同类”二字。出现这种情况时,一是会导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出现偏差,二是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也会很难决断。原因5:评标办法编制内容不准确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评标办法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对投标文件评审方法的“说明书”。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撰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内容详尽准确的评标办法有利于评标委员会顺利完成评标过程,为招标人选出满意的中标人,否则将阻碍评标过程顺利进行甚至使有效投标变成无效投标。评标办法内容不准确的情况常常发生在对数值边界定义的模糊理解上。例如要求某人员“年龄在35至55岁之间得5分,否则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拟派人员恰好是35岁或55岁的话是否能得分就存在争议,类似的边界定义招标人应当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写得更为准确。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措施及建议:1组织投标预备会2鼓励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异议3合法、合规的设置招标文件资格、技术条件4招标人废标条款要客观、集中5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资格预审方式措施及建议: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1.组织投标预备会针对特殊项目,适当的组织投标预备会,让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更清晰的理解。给投标人创造直接的机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补救。2.鼓励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异议鼓励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有效异议,尽量在开标前将弥补招标文件存在的漏洞。大多投标人都对这一环节不重视,不理解,甚至不敢提出异议,怕对自己产生负面影响。招标人应鼓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并提醒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形式。而不是待开标后造成无法补救的结果。措施及建议: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3.合法、合规的设置招标文件资格、技术条件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条件的设置应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顺利进行。合法、合规的设置资格、技术条件,也能有效减少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质疑。4、招标人废标条款要客观、集中废标条件编写应该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为目标,制定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条款的客观性。废标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应集中体现,避免过于分散而被投标人忽视。措施及建议:二、因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失败5.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资格预审事先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情况进行预审,通过核实投标人资格,防止个别供应商的投机行为,保证供应商的数量,降低招标人的风险。预审后,如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可及时降低门槛,对参数和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减少废标,提高招标效率。但在实际工作中,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原因大多较为复杂,而且具体原因有些是通过推测得到,如没有切实证据很难下定论。这就给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原因时增加了的难度。但是准确的分析出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也是重新组织招标时增加招标成功率的关键因素。23号令的发布是对《条例》的进一步落实,使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可操作性上得到了进一步地提升,也对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就是对从业人员能力的具体要求。本文简要总结了招标失败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一些解决措施和建议,希望能为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小结请多指教,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