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2011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督导工作方案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西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农卫字[2011]10号)要求,为及时掌握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一、督导内容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落实情况。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项目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项目计划执行进度情况。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及工作真实性核查。4、居民健康档案等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范情况。5、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兑现情况。二、督导方法1、听取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2、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普通居民档案和专病档案存放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免疫规划疫苗保障供应、安全接种及时效性;传染病报告管理的准确和及时情况、兑现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发放情况等。3、现场调查:上户核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走访乡村医生核实工作经费兑现情况。4、向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督导检查结果和建议。三、督导时间两月一次对各单位进行督导,督导时间由各督导组临时通知。四、督导成员督导组成员由县卫生局安排,适时组成。五、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我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事求是地填写、上报相关数据、报表,提出工作中的亮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完成项目检查工作。附:2011年赣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