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反腐悲剧还是喜剧?11日语万璐璐潘秀华2013年5月12日,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前国家能源局长刘铁男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纪委带走审查,关于刘铁男的腐败问题,中纪委既已开始审查,其“落马剧”依然了无新意,仍是外养情妇、情妇反目、情妇举报的套路,成为公众看厌了的“情妇反腐”老戏目。曾几何时,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开始得益于贪官的情人“反水”,贪官的情人们在反腐败上成为了“主力军”:因“用MBA管情妇”而大受关注的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副书记杨枫,就是因为“首席情妇”失宠后反戈一击,才会露出马脚;“开着直升机上去的”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先后耗费巨资,包养了数个情妇,最后也是因为未能满足情妇蒋某的500万元巨额“赔偿”,而“马失前蹄”。这种例子越来越多,以至于民间流传一种说法,贪官的暴露是被“情妇告出来的,被小偷偷出来的,被拔出萝卜带出泥带出来的”,看来,情妇的功劳可真不小!反腐大军,前赴后继何谓二奶反腐?所谓“情妇反腐”,是指反腐靠情妇,类似于“小偷反腐”的一种说法,是指情妇在一些反腐事件中的作用。因此,人们用“情妇反腐”这个词来形容情妇在这些反腐事件中的作用。在2012年之前曝光的一些情妇检举官员事件中,涉案的官员都在情人的举报中受到查处,而网络上日记门、情妇日记门等都曾经成为被网民热议的事件,因此,人们用“情妇反腐”这个词来形容情妇在这些反腐事件中的作用。首先是权色交易有句话说的好,那就是“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而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情妇的产生一个重要的生成方式,便是一些女人要通过征服贪官来谋取钱权。贪官难过女色关。这些年来,生生不息的情妇现象,伴随着前腐后继的贪官。贪官与情人,几乎成了一对畸形的双胞胎,大多贪官不是金屋藏娇包养“二奶”,便是风流成性、情人一串。从以往被曝光的贪官身上可以发现一个规律:他们的堕落大多与“女色”分不开。成克杰为与“二奶”成婚疯狂聚敛巨额不义之财;胡长清抛开自己的工作,专门飞赴羊城去寻花问柳;厦门海关的大小官员也被赖昌星用“桃色炸弹”放倒不少。“色”与“贪”一直就是密不可分的孪生兄弟,在这一点上,大大小小的腐败官员几乎无一幸免。很多时候,性贿赂、包二奶等权色交易现象几乎已经成为当前腐败分子的一个“保留节目”,亦已成为当前职务犯罪的新动向。有用“公关小姐”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有为领导干部提供包养“二奶”或嫖娼的费用,有主动“引荐”情妇的,有贪官主动“出击”的,甚至还曾出现三陪女毛遂自荐,自己“傍官”入党,摇身一变为公务员甚至当上领导干部这样的丑恶现象。还有就是利用美女巴结上司,这是“性贿赂”的典型特征。其次,情女的产生是性贿赂的一种方式。追求刺激一些身居要位的官员不仅大搞婚外恋,还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份,追求纯动物式的感官刺激,沉湎于声色犬马之中,堕落到嫖娼狎妓的地步。民间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叫做“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话很形象地概括了一些贪官污吏倚红偎翠的腐败现象。过往的诸多案例表明,一些年轻漂亮的女人之所以甘愿委身年龄相差悬殊的贪官,并非官员有什么过人的魅力而两情相悦,而是瞄准了官员的权和钱。很多官员包养了“二奶”、情人后,为了满足“二奶”、情人的欲望,往往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贪污、受贿,然后来博取红颜一笑。调查显示,但凡包养二奶的贪官,其资金几乎100%来自腐败。因此,二奶一旦“反水”,“命中率”可说是100%!思考:二奶反腐究竟是不是好事?什么导致了二奶加入了反腐大军?为什么昔日的枕边人会反目成仇?是她们的觉悟提高了?是国家的监管力度加强了?还是……无疑这些都不是二奶们加入反腐大军的关键性原因,诸多案例表明,二奶反腐的原因往往就是:情夫“出轨”了,“分赃”不均了,自己不能“扶正”了。二奶反腐诗常言人无千日好,更况贪官多胡搞。翻脸翻船迟早事,情断钱绝谁不咬。现实中的情妇反腐也许可有各的肇因,但是显然情妇并不是一种很专业的反腐机器,也不是一类很有反腐觉悟的人群,更不是人人都乐于反腐的。换言之,她们之反腐,与其说是因为他的情夫腐败了,倒不如说是那个曾经使尽手段讨她欢心的欢喜冤家成了传说中陈世美式的负心人。看来,情妇反腐是有条件的,至少情夫得是腐败且负心的人。假定情夫腐败了,但把情妇调理得很好,既乐于继续让其分享腐败之一杯羹,满足其经济的需求,又长于用现代管理知识之类来管理情妇,满足其情感上的需要,岂不是黑金与柔情可兼得乎?再假定情夫腐败了,也与情妇恩断情绝了,但用经济手段补偿或者甚至于假手于法律手段将情妇摆平了,又岂不是腐败者仍可安心为之吗?更何况情妇反腐也不易,周青甚至于还被警员无故带走恐吓过。可见,情妇反腐能够掀起腐败的盖头来之几率是极低的,所谓情妇反腐云云最多也只是坊间的一厢情愿而已。情妇反腐值得提倡吗?二奶“造反”提供的证据材料往往更真实、更准确、更可靠、更有力。但是仅因为此,二奶反腐便是反腐利器了吗?我看并非如此。公众对于这种反腐方式的追捧和调侃其实是折射出了大家日益强烈的反腐败诉求,可是二奶揭发的腐败分子越多,就意味着政府形象的溃疡面越大,打在政府脸上的耳光更响。如果这种高代价、低概率的反腐模式继续尴尬发展的话,只能是官德不彰、民风难淳。“二奶反腐”与过去发生的“情人反腐”“离婚原配反腐”、“小偷反腐”等一样,都和偶然因素紧密相连,是腐败者内部关系处理不当或“运气不好”的结果,而不是国家监督制度发挥作用的成果。那么,如此反腐所取得的成果与国家制度基本无关,除了娱乐大众,对现实并无裨益。毫无疑问,腐败是社会发展的毒瘤,是必须严厉打击的。而结合人类社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若想有效治理腐败,关键还是制度建设。一方面,约束权力,从源头上避免腐败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及司法,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惩治腐败。这也正如该篇文章所指出的,“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但究竟如何“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要想实现这一切,离不开相关法律的制订、相关制度的完善,更离不开广泛的社会监督。正如习近平同志所强调的,“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这样的角度看,“情妇反腐”其实也是一种监督行为。不可否认,“贪官和情妇是权色交易的共同体,互相勾结、相伴而生”。从道德层面,“情妇”也算得上是一种邪恶的群体,但她们终究还是公民,依然享有相关权利,自然也包括对腐败的检举与揭发。既然如此,我们又岂能因为她们道德的瑕疵便给她们的权利贴上邪恶的标签?不仅如此,“情妇”与“贪官”翻脸,不管背后的原因有多龌龊,从反腐的角度,“情妇”往往更清楚“贪官”的贪腐情节,也更容易掌握第一手证据。她们的举报,更容易让司法机关发现反腐线索。无数的“情妇反腐”实例无不证明了这一点。易言之,“情妇”可以是腐败的帮凶,但也可以是反腐的“功臣”。所以对于情妇反腐此类事件,我们要看清它的本质,虽然它对于反腐是有些作用,但本身就是腐烂本身开出的靡艳之花,焉能取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