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大丰市卫生局2011年6月13日3月2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4月27日,又召开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学勇省长、何权副省长分别进行了工作部署。5月14日,盐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会议,李强市长在前期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对如何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各级都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省和盐城市会议的主要精神(一)不折不扣完成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2010年为125元)。二是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三是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多种方式,增加村卫生室的收入和乡村医生的收入,确保网底不破。四是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今年各地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不低于25元(2010年为15元),服务项目和内容也由原来9类22项扩大到10类41项。五是要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二)着力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这是4月27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题,也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一是要建立新的用人机制。要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和备案工作;按照“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要求,对富余人员予以分流;建立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二是要建立新的收入分配机制。制定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2-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兑现绩效工资。三是要建立新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发挥财政基本保障和兜底作用,发挥医保支付的重要补偿作用,调整基层机构服务收费并将服务收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通过多种渠道建立稳定、长效、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三)切实加大医改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一是要明确和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区医改工作负总责,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同志要直接分管医改工作,分管卫生工作的负责同志给予协助,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推进医改。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乡(科)级以上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二是要切实加大对深化医改的财力支持。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医改资金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及早将各项经费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四是要重视做好经验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二、我市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工作安排(一)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医改组织领导格次。草拟了调整市医改领导小组的文件,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设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正常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二)细化分解落实年度医改的目标任务1、拟定了《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已经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讨论修改,拟于近期下发。2、召开医改工作会议。以动员会或任务交办会议的形式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三)切实做好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3-一是加大组织保障力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包干负责人,由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各镇分管负责人协助,文件已经起草报批。二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1、需要增加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编制,理顺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关系。2、对我市先前出台的人事制度改革文件进行细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编、设岗、竞岗、聘用和人员分流等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各单位已经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竞聘上岗、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启动人员分流工作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3、确定分流原则,落实分流措施和安置补偿办法。三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1、根据盐城市确定的标准,出台《大丰市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调研制定之中。2、根据《实施方案》调整对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补助政策。3、兑现绩效工资,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1、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18号)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文件已经报市政府办。2、按上级政府要求,调整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医疗保障(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已与财政部门衔接。3、制定出台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并落实医保、新农合支付政策。这项工作物价部门正在牵头负责落实。五是扎实抓好其他有关工作。1、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的配送和使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力争7月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2、积极推进实施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目前正在-4-组织调研论证。3、对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设法化解矛盾。三、提请会办的其他问题(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1、关于编制问题。近10年来,我市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因发展需要借用了176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但因编制冻结无法调入,导致编制管理较乱。一是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较多,二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有编无人的矛盾比较突出。其中,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二院借用了108人(包括民营医院“老职工”38人);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幼保健所借用10人。市三院和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借用其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49人(含民营医院“老职工”10人),医保中心借用4人,卫生局借用5人。为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特别是人员竞聘上岗的顺利进行,建议如下:一是人民医院、中医院按有关规定逐步增加编制。市人民医院现有人员编制605人,目前开放床位800张,已申请编制床位650张,按1:1.5计算,应增加人员编制至975个,拟暂设编制数750人,比原来增加145人;市中医院床位已由180张增至300张,今年年底还将有所增加,拟暂设编制数450人,比原来增加170人。二是理顺借用人员编制关系。这是做好这次综合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建议通过这次改革,稳妥处理这一长时间累积下来的遗留问题;同时,建立完善规范的卫生系统人员流动机制,今后因工作需要流动的须经卫生、人社、编制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拟对从乡镇卫生院(含民营医院)借用的在编工作人员,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择优调入。(1)选调比例。原则上为90%。(2)选调程序。包括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初审及岗位公示、考试、拟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调动入编手续等。(3)选调方式。对护理专业以医院为单位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选-5-调90%;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五官、影像、中医、针灸、检验、药剂、防保、财会等小科专业在所有本专业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选调90%。(4)考试组织。考试工作由人社、编制、卫生部门组织,纪委全程监督。(5)其他。对卫生局机关、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医保中心的19名借用人员分别安排至有关驻城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选调考试。2、稳妥分流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一是对长期病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帮助办理提前病退或提前退休手续。二是对在工勤岗位上工龄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龄满20年共8人给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另外,改制民营医院1人也应参照执行。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苏办发[2011]10号)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仅后勤)均适用此办法。待聘或解聘不具备资质人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10年12月底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但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共有40人,其中见习期4人,已参加两次以上考试的有31人,无考试资格的有5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通[2001]66号)文件精神,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应及时终止聘用合同,但考虑到乡镇人才引进困难、卫技人员相对不足的现状,拟对有资格参加考试且已参加两次以上考试的人员签订专门协议,待聘一年,再给一次考试的机会,对一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者给予解聘,待聘期间享受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对无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可参加单位空缺工勤岗位竞聘,仍未被聘用上岗者,待聘一年,一年后终止聘用合同。鼓励辞职或自谋职业。对部分单位工勤人员超过职工总数10%的,鼓励落聘后勤人员辞职或自谋职业,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给予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资金资助。-6-3、急需招录人员。对急需卫技人员且有空编的单位通过招(考)录方式补充人员。拟根据专业需求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考录,可考虑从民营医院保留事业编制人员中考录少量人员。同时,请求同意疾控中心继续从211高校毕业生中招录专业技术人员。(二)完善市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进一步完善市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初步打算在市区形成“1个综合医院(人民医院)、4个专科医院(中医特色的市中医院、精神卫生特色的市二院、创作特色的同仁医院和骨伤特色的仁爱医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有大中〈即三院〉、城东〈即原裕华卫生院〉、黄海三个中心)和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已设沿河等6个站)”的新布局。拟规划:在新词大酒店西片居住集聚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所,在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各增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达标。《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条例》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由政府免费提供。相关文件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目前市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足900平方米,除沿河、同德、河口三站外,其余的红花、健东、新东苑站业务用房均为临时租用,面积也不达标。盐城市政府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做法是,新建小区由规建部门在公共管理和配套用房中安排到位;已建小区在社区公共管理和配套用房中协调解决;无社区公共管理用房的,研究在小区内选择空地搭建。经与市住建局沟通,建议:一是市残联搬迁后,其现有办公用房划归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词西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选址拟在朝阳路东、幸福路南、水厂西侧解决。二是红花站设置于拟出让的原五中地块;新东苑站、健东站分别在新东苑二期、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解决;城东新区站在人才公寓或以后的招商地块提供;开发区站在以后的招商地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