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食药监食(2012)号关于印发《2012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2012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一月十日主题词:食品安全春节检查方案通知2012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我市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切实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发生,使广大市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崇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崇食安办[2011]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邓坚局长,廖国光副局长、闭业范副局长为副组长,食品监管科、综合业务科、市场监督科、稽查队负责人为成员。由食品监管科、综合业务科、市场监督科、稽查队组成3个检查组,负责崇左市城区及江州区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各检查组人员名单及检查区域如下:第一组:黄志宁(组长)吴成华负责城南新区丽川路、石景林路、花山路、德天路及江州区江南路。第二组:赵登飞(组长)荣向阳负责城区丽江路,太平路、沿山路,平阳路。第三组:马建铭(组长)杨本柳负责城区城西路,新民路,建设路,新华路。各分局负责本辖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二、检查时间2012年1月15日至2011年1月21日。三、工作内容和重点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主要是接待婚宴、团年饭的大中型宾馆、酒店实行重点监督。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1、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力度。对餐饮单位内粮油、食品原料、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等重点品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上述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帐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餐饮业猪肉的安全监管,进货时要求索取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保证肉类食品安全。2、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管理。对接待婚宴、团年饭的大中型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农村家庭宴席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查处使用“地沟油”等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要严格依法处理并查清源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加强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和餐具消毒效果管理。卫生状况和餐具消毒效果的好坏是决定餐饮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加强餐饮单位厨房内外环境卫生、洗手消毒设施管理,加强餐具消毒、保洁管理,加强凉菜间等专间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4、注重和加强节日期间团年饭和聚餐的饮食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5、继续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严格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四、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要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检查中,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查处。(三)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普及科学饮食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公布食品安全群众投诉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情况。加强正面引导,在曝光各种违法行为的同时,大力宣传名优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加强值守,保持警惕,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落实日常和节日值班制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节日期间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有关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