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办药品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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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序号01010102010301040201020202030204企业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药品购进的管理规定;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药品储存的管理规定;药品陈列的管理规定;药品养护的管理规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质量信息管理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应有符合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企业对各项管理制度有定期检查和考核的办法和程序。大中型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药品零售中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四川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说明1、现场验收时,逐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2、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3、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分别执行。《四川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试行)》验收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熟悉《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和所经营的药品知识,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020502060301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40104020403企业应配置存放特殊管理药品的专柜以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企业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存放的设备。企业经营中药饮片的,应配置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企业应配备完好的衡器以及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包装用品等。企业应有审核购入药品的办法和程序。企业应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进药品合同文本。企业应有药品购进记录表。购进记录表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接受企业组织的教育培训。应建有培训档案。企业应组织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有健康档案表。企业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大型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中型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小型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企业营业场所、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企业应配置必要的药品验收、养护的设备。企业应配置调节温、湿度的设备。企业应配置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040405010502050305040505050605070601060206030604企业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平整、清洁。药品底垫间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底垫应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离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企业库房内应有温、湿度监测仪器和记录表格。店堂内悬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警示语或忠告语示牌。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药袋上应有填写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的地方。企业应在零售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企业应在营业店堂明示范围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企业应有药品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表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陈列药品应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分柜管理,分区、分柜标志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拆零药品应有拆零专柜。中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库房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0605企业在营业店堂内的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01药店的负责人应熟悉《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和所经营的药品知识,并必须在岗,不得兼职。102药店的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企业经营全过程药品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及奖励。四川省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药柜)验收标准说明1、现场验收时,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2、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分别执行。《四川省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药柜)验收标准(试行)》条款内容105员工应建立健康检查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201药品营业场所要整洁、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标志醒目。103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经市(州)级以上药监部门培训合格,熟悉《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和质量管理有关知识,且必须在岗。104员工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州)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合格,方能上岗。301有注明质量条款的,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302有购进药品的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及剂型、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有效期、日期、质量情况等。202可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要有温湿度监测、调节设备。仓库应有防尘、防潮、防鼠、防霉变等设施。203无专门贮存场地的药品应全部上柜、上架。403应设置药品拆零销售专柜,有拆零药品销售记录表。404拆零销售所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401药品可实行开架销售,营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和警示语。402实行开架销售,应设置咨询台,指导顾客科学用药。405营业员应熟悉所售药品的性能、规格及用途,能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406营业场所应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营业员应佩带服务卡并标明职称、工作岗位。501药店应制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储存、陈列等环节的管理规定;2、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3、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4、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5、质量信息的管理规定;6、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7、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8、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管理规定。502应制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有检查考核的记录表。企业负责人经营方式检查时间经营类别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验收标准检查情况及结论:检查项目项;合理缺项项。该单位现有人员人,其中药学技术人员人,营业场所面积平方米,仓库面积平方米,其中冷库立升。药品销售货柜个,货架个,中药柜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表格,药品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设备和标识,卫生环境。经检查组讨论综合评定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检查内容连锁类型(加盟、直营)属地状态(城市、乡镇)《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验收报告受理书编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检查组组长组员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两份,检查组和被检查企业各执一份.序号验收内容不合格理由结论101药店的负责人应熟悉《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和所经营的药品知识,并必须在岗,不得兼职。102药店的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企业经营全过程药品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及奖励。103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经市(州)级以上药监部门培训合格,熟悉《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和质量管理有关知识,且必须在岗。104员工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州)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合格,方能上岗。105员工应建立健康检查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201药品营业场所要整洁、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标志醒目。202可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要有温湿度监测、调节设备。仓库应有防尘、防潮、防鼠、防霉变等设施。203无专门贮存场地的药品应全部上柜、上架。301有注明质量条款的,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302有购进药品的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及剂型、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有效期、日期、质量情况等。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药柜)验收记录受理书编号:401药品可实行开架销售,营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和警示语。402实行开架销售,应设置咨询台,指导顾客科学用药。403应设置药品拆零销售专柜,有拆零药品销售记录表。404拆零销售所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405营业员应熟悉所售药品的性能、规格及用途,能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406营业场所应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营业员应佩带服务卡并标明职称、工作岗位。501药店应制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储存、陈列等环节的管理规定;2、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3、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4、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5、质量信息的管理规定;6、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7、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8、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管理规定。502应制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有检查考核的记录表。验收说明及结论:验收组成员:年月日被验收人(单位)意见:被检查企业法(负责)人:年月日说明:1、现场验收时,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逐项在“结论”栏内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2、如有“不合格”,必须在“不合格理由”栏内中说明理由。3、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陷、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4、如有合理缺项,请在“结论”栏内写明“合理缺项”5、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分别执行。序号不合格理由结论01010102010301040201020202030204企业对各项管理制度有定期检查和考核的办法和程序。大中型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药品零售中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记录受理书编号:验收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熟悉《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和所经营的药品知识,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企业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药品购进的管理规定;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药品储存的管理规定;药品陈列的管理规定;药品养护的管理规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拆零药品的管理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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