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前期的对日关系认识满清和德川幕府在初建时期均把握了对方的国情和国策,即清初中国缺乏海上扩张的实力和意向,1而日本则以闭关锁国卫护国家的统一。由此两国都采取相对保守的外交政策。与此同时,由异族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清初中国,传统的“夷夏之辨”观念失去它在政治意识形态中的应有地位。而江户时代的日本,由于强烈意识到满清入主中原建立了全国性的政权并统治了中国,原有的“夷夏之辨”意识增强,认为中国“先王礼文冠裳之风悉就扫荡,辫发腥膻之俗已极沦溺”;2视明清鼎革为“鞑虏横行中原,是华变于夷之态也”,并由此形成“华夷变态”的中国观。3中日两国关系中的潜在对抗性因素也因此更趋加剧。政治上,德川幕府力图与琉球、朝鲜建立并维持以日本为中心的东亚国际关系秩序,以对抗清代中国的朝贡体制。经济贸易上,德川幕府为保护国内资源,不断以出台新的举措对中日长崎贸易进行严格管制。对于前者,清中前期的最高统治集团保持了沉默;对于后者,则被迫屈从。明代中国对室町幕府时代战乱的日本居于优势地位,所谓“是彼有资于我,而我无资于彼。忠顺则礼之,悖逆则拒之,不易之道也”。4但清代中前期出于国家统治极为重要的钱制对“洋铜”的迫切需要,却只有屈居不断地适应愈来愈严厉的日本对长崎贸易管制的被动地位。5因此,中日两国在传统观念意识和现行经贸活动上的地位发生倒置性的变化,中国传统上对日本的优越感在政治文化和经济上丧失了保障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6另外,德川幕府的严厉锁国政策导致有清以来二百年间中日两国政府间关系隔绝,除维持对双方均有需求的长崎贸易外,两国再无任何政府和民间的交通渠道。从而日本成为清代中前期中国对外关系中唯一的例外。决定清代中国的对日关系认识,除有两国现行关系的微妙状态外,还有前明时代的历史记忆问题。明代中国是中日关系矛盾冲突最激烈,并多发的历史时期。在嘉靖年间(1522—1566)的“倭患”后,中日两国又经历了“万历朝鲜之役”的战争对抗。万历朝鲜之役是一场历史意义深远的战争,结局除决定此后二百余年东北亚中、朝、日三国的国际关系格局,中国历史演进中的重大事件——明清鼎革——也在其影响范围之内。清代汉族士大夫尤其是南方士大夫,对明代中日关系历史记忆的深刻性由此而决定。因此在清代中国尤其在清中前期,现行中日关系的微妙性与历史记忆的深刻性相交织,构成对日关系认识的极其复杂性。本文试分析研究清代中前期围绕中日长崎贸易的对日关系认识的内容,及其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背景。一、康熙的对日关系认识清代中国在康熙时期走出了明清鼎革以来的动乱,进入内政、外交相对稳定的发展期。康熙作为强有力的帝王,以过人的精力全面掌控清廷政务。在传统的与周边国家关系问题上,由于长崎铜贸易对政府钱制的重要意义,决定中日关系成为康熙朝最具挑战性的外交问题之一。正因此康熙在中日长崎贸易问题上的独断专行,与他在对俄签订尼布楚条约时的表现相似。康熙通过江南三织造及时掌握长崎贸易的信息,并一手决策政府的应对举措。清代在长崎贸易问题上不容汉族士大夫染指的政治传统,即形成于此期。康熙在对俄和对日关系问题上表现出一致的务实外交立场的同时,亦表现出将中国传统的朝贡体制弃置不顾的政治倾向。从1684年清廷全面开放海禁到1715年日本颁布“正德新令”,长崎贸易在清初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发生了由强趋弱的渐进演变。7因为有关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康熙对日关系认识的史料甚少,所以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康熙关于明代“倭患”起因问题的言论,就有理由予以特殊关注。值得指出,康熙就明代历史问题发表的见解在各类清代档案中都不乏记载,事情则多在干预《明史》的修纂。但1689年秋正在北巡边外途中的康熙评说明代“倭患”的起因属例外,因为他言说的对象主要是满族亲贵,而非汉族士大夫。其中有如下内容:原任浙江总督王骘题,日本国贸易船只请令停泊定海山,差官验看,方准贸易。兵部议准行。……此所奏之事无益,今王骘来京,俟到日问明具奏。……朕南巡时,见沿途设有台座。问地方官及村庄耆老,据云明季备倭所筑。明朝末年,日本来贸易,大船停泊,乘小船登岸,直至湖州,原非为劫掠而来,乃被在内官兵杀尽,未曾放出一人。从此,衅端滋长,设兵防备,遂无宁静。今我君臣凡事皆画夜详慎,务求至当,然能保百年无事乎?且良善之民屡遭水旱,迫于衣食,亦为盗矣!军备固宜预设,但专任之官得其治理,抚綏百姓,时时留意不怠,则乱民亦自消弭。否则,盗贼蜂起为乱者,不知其所自来矣!8文中“明朝末年”是指1552(嘉靖三十一年)至1588年(万历十六年)的“倭患”。值得重视“日本来贸易”的用语,康熙关于此期“倭患”的起因以两国贸易摩擦为解释,且认为日本对华贸易受阻仅是诱发“倭患”的外因,根本原因在明政府内治败坏。明代时期正处在战乱分裂状态的日本对中国有强烈的自由贸易诉求,从满清政权自身发展的历史而言,亦经历过对明政权有强烈贸易诉求的“建州卫”时期。因此,康熙对日本商船以武力等非正常手段突破前明政权为贸易设置的障碍,予以同情的理解。不过,明代人在关于这段历史经验的总结时已经不乏此说,康熙的这番见解也就并非有新意。9此番言说的价值主要在于了解康熙的对日关系认识。受平定三藩内乱和郑氏据台反清势力等一系列成功的鼓舞,正值年富力强的康熙于其治国能力及满清帝国的长治久安充满自信。由此形成康熙时期西方传教士对清廷政治影响最为活跃的时期。1684年康熙作出全面开放海禁的决策,其对中国政治及外交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对日关系,尤其是中日长崎贸易问题上。10在包括施琅等水师将领反对的情况下,康熙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开放海禁的政策,其间西方传教士居于何种影响地位,这是有待考证的问题。11在南方大规模的反清势力肃清后,康熙致力于为保障满清帝国的长治久安而安抚北方蒙古诸部,尤其是健全与喀尔喀部、准噶尔部的关系。在此基础上,1689年康熙派遣满族亲贵,并借助宫廷传教士与俄国“订立以国际法为依据的条约”——《尼布楚条约》,解决中俄边界东段的划分。12而康熙在北巡边外途中处理王骘奏时,正当接到中俄订约的消息。13康熙此际对北方边境及国际环境的乐观,以及他更倾向于接纳传教士关于国际关系问题的见解——其中自然包括自由贸易的思想——都是无疑的。这构成他评说明代“倭患”起因的大的思想背景。清代中日贸易状况出现相对明代双方关系倒置的局面。江户时代的锁国体制弱化了日本对中国自由贸易的诉求,反之由于清代中国钱制对洋铜的依赖,则不断地强化中国从政府到民间对日本的自由贸易诉求。1684年(日本贞享元年)即在康熙决策全面开放海禁的当年,就遭遇日本颁布旨在限制华商长崎贸易的“贞享令”。1688年(日本元禄元年)德川幕府在贞享令的贸易限额外,再附加对贸易船数的限制,致该年华商未能实现交易载原货离港的商船数高达77艘。同时该年秋德川幕府下令长崎建“唐馆”,命华商集中居住,以便严格管制华商停留长崎期间的活动,以杜绝载原货离港商船在海上进行非法走私贸易。日本独立于中国的朝贡体制外,而清廷则在政策上鼓励商人赴长崎,致使华商在完全受制于日方的被动地位上从事贸易。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意识形态,就这样在清代对日关系上遭遇颠覆性的挑战。浙江总督王骘关于“日本国贸易船只请令停泊定海山,差官验看,方准贸易”,即严格对赴长崎的华商船只实行管制的动议恰出现在1689年,不难发现两者间的联系。东南沿海各省督抚包括水师提督衙门,都不同程度地涉足长崎贸易是众所周知的。为保证官方在长崎贸易利益方面的最大化,早在1686年福建督抚和水师提督施琅即以沿海治安为由主张禁止民间出洋贸易,而遭康熙严斥。1688年,日本方面严格华商管制政策的出台以及海上安全问题的严峻化,都为地方政府再度吁请清廷加强赴长崎商船管制提供了政治上的依据,正因此康熙的反应也是极为克制的。他仅是从追究明代“倭患”起因的角度,揭示臣僚们以海上安全为由加强出洋商船管制而表现出在历史经验借鉴上的平庸和无知。因为在严厉锁国状态下的日本完全不构成对中国海上安全的威胁,即使赴长崎商船成为威胁海上安全的因素,也只能是国内沿海地方政治败坏所致。康熙以此表达他对严格管制赴长崎商船不以为然的态度。1688年前后,华商船只大量无序地抵达长崎,而因日方设定贸易限额又致每年有高达数十艘的商船无奈原载而归,恰似明嘉靖年间在宁波发生“倭患”的形势再现于长崎。迫切希望获取长崎铜贸易利益的康熙面对如此局面,他于历史经验的感想自然倾向希望蕴含于中国商人中的自由贸易冲动,最终也将以非常的方式突破日方的贸易管制。这是有关康熙在“倭患”起因问题上予日本以完全同情理解,并就此表达其反对管制华商赴长崎商船立场的动机的应有解释。14不过,长期以来德川幕府以其有效的管理应对了华商船只蜂拥而至对长崎贸易管制构成的冲击,而确保其锁国体制的现实,也不能不使康熙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从而正视沿海安全问题的严峻性。1690年初,康熙同意了浙江提督关于定海山筑城以强化对移居岛民管理的提案,并“着动支正项钱粮建造”。15满清政权崛起于明代“万历朝鲜之役”复杂的东北亚国际环境中,清廷自始就正视日本作为一个有强大军事潜力的海上邻国的存在,因此从未执意于在朝贡体制的立场上处理中日关系。16康熙从务实主义的立场出发,在包括历史认识问题在内的所有对日关系的处理上,始终忠实地延续了这一既定政策不变,从而保证其平定三藩之乱、平定郑氏据台势力等国内政治目标顺利实现。即便在长崎贸易问题上,康熙全面开放海禁的政策不断遭遇日本方面的冲击,但他始终冷静地面对挑战,1689年他评说明代“倭患”起因的意义,并不在是否实施管制赴长崎商船,而是当中国方面的贸易诉求不断遭遇日本方面阻遏的情况下,力求避免将两国关系引向公开对抗事件的发生和扩大,以确保清廷对日关系既定政策的延续性。在经历1715年德川幕府颁布“正德新令”的挑战后,清廷对日关系既定政策已确立在更稳固的认识基础上,即日本于中国是在朝贡体制外的特殊国家。二、关于《明史》中的“日本”传康熙朝中后期是长崎贸易对中国政治冲击最激烈的时期,清廷在尽可能严控长崎贸易事务以缩小其社会影响的同时,亦致力于为现行的中日长崎贸易政策寻求历史依据。清廷宣称其政制全面继承明代,而其长崎贸易政策自然是来自对明代中国对日关系的继承。1679年(康熙十八年)清廷启动的纂修《明史》工程,其中关于明代中日交通关系历史的总结,就自然被纳入这样的政治目标下——促使纂修《明史》的汉族士大夫认同现行的中日长崎贸易政策,并承认它是继承明代中日关系历史遗产的必然结果。从《明史》中的“日本”传看,关于明代中日关系的陈述构成三大板块。其一,明洪武年间明廷在恢复中日政府间交通关系的作为;其二,明代日本对华勘合贸易中的事端及嘉靖年间的“倭患”;其三,明万历年间的中日朝鲜之役。因万历年间中日朝鲜之役的过程主要地被设计在“朝鲜”传中陈述,因此这部分内容在“日本”传中篇幅甚少,完全不足以表现其应有的地位。《明史》如此设计的动机或依据如何,不得而知。但从《明史》既有的设计看,它是以前两项,尤其明洪武年间中日政府间恢复交通关系的内容,作为达到其政治意图的历史材料。为能有所比较,这里以明代后期作品《日本考》中的相关处理作参照。《日本考》虽然统一在“朝贡”标题下记述中日两国交通的史事,但明显以存疑的方式处理两国关系是否符合朝贡体制这一要害问题。虽然有日本国书中“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的不恭文辞致隋文帝“不悦”的中日交通早期故事的记录,但《日本考》对明代中日关系演变有直接影响意义的宋元鼎革和元明鼎革期间的史事,却采取简略处理的手法。篇幅仅如下的两小节:宋自中叶历久无贡。元世祖遣使招谕之,不从,乃命范文虎率兵十万征之,至五龙山暴风破舟败绩,终元之世,使竟不至。逮国朝洪武四年,国王良怀遣僧祖朝贡。七年复来,以无表却之。其臣亦遣僧贡方物,不恪,却其贡,僧人发陕西、四川各寺居住,著为训示,后绝不与通。17宋元鼎革造成中日两国政府间交通长期中断,其影响的深刻性在植根于日本社会的“华夷变态”中国观的萌芽。追究原因则并非元初中日间那一场以中国败北告终的战争所能完全解释。明初两国政府关系的恢复具有在新的基础上重建的特殊意义,其间史事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