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员考试题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部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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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员考试题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一、填空题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1重大传染病疫情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3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的特征是突发性、公共属性、危害严重性。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和一般IV级。4、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属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属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属较大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属较大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的情况。。9、呼吸道传染病具有传染源、人群易感性、季节性等特点。10、重大传染病事件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1、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属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2、霍乱在1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属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属一般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为重大突发卫生公共事件(Ⅲ级)。15、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例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16、所有呼吸道传染病都经过空气传播,包括飞沫、尘埃、气溶胶等传播方式。17、肠道传染病传播途径与方式是肠道传染病病原体一般通过粪-口途径感染人或动物。18、接到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通过后勤部门准备安排性能良好的交通工具,准备好通讯工具(含充电器材),指派两名卫生监督员赴现场进行调查。19、疫情报告来源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时间、报告人、接报人、报告记录本等。20、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因物理、化学、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饮用水无法饮用,或发生化学性中毒(或)介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程序的事件。21、饮用水污染事件通常可以按污染物质的来源、污染物质的性质、污染环节等因素进行分类。22、饮用水污染按污染物的来源可分为生源污染、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23、饮用水污染按污染物的性质可分为物理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和生物污染。24、饮用水污染按污染环节可分为水源污染、管网污染和二次供水污染。25、我国饮用水污染主要是化学污染和生物污染两类。26、饮用水污染事故中50%以上是由于水源污染导致。27、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2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28、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过程及当事人为现场调查内容之一。29、饮用水污染物的来源、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途径、范围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扩散趋势为饮用水污染事件调查的内容之一。30、应急事件处置中现场调查、取证所取证件尽可能是原件、原物。31、应急事件处置中现场调查取证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32、应急事件处置中现场调查、取证时在证据可能失灭或以后难以取得时,经卫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先行登记保存,并出具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发的证据保存通知书。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7日内对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33、当确定饮用水水源和水质污染时,应通知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水处理工艺的净化效果,必要时建议停止供水。34、在启用应急储备水源或采取临时送供生活饮用水时,对送供的生活饮用水水源进行检测,做好输送水管道、送水车、储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供水人员的健康管理。35、在生活饮用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单位恢复取水时,应指导供水单位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供水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出厂水、末梢水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36、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危害的事件。37、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的食品或者把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非极性疾病。38、细菌性中毒食品是指含有细菌或者细菌毒素的食品。39、真菌性中毒食品是指被真菌及其霉素污染的食品。40、中毒食品可分为5类:即细菌性中毒食品真菌性中毒食品动物性中毒食品植物性中毒食品化学性中毒食品。41、食物中毒发病特点呈集体爆发,但也可能单人独户地发生食物中毒,其发生地点大多在学校、家庭、集体食堂等。42、食物中毒潜伏期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潜伏期一般在数分钟至48小时。43、食品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这是因为病人都是由相同的致病因子引起的。44、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有明显的季节性,5-10月最多。45、化学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与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46、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应突出一个快!字。47、食源性疾病的致病因子可概括为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三大类。48、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49、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材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件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50、食品安全事件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件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51、食品安全事件评估内容包括: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及严重程度。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52、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毒物所引起的疾病称之为职业中毒。53、职业中毒分为急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中毒。54、急性职业中毒又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急性职业中毒3类。55、职业病危害一般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事故。56、职业病危害重大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事故。57、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为职业病危害特大事故事故。58、职业病危害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安检部门报告。59、职业病危害一般事故应当6小时之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60、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61、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当接受急性职业病事故危害的劳动者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62、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63、医院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不合格或被污染或已过期是医院感染暴发的常见原因之一。64、发生2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病例属于重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Ⅱ级)之一。65、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9人人身损害后果的属较大医院感染爆发事件。66、发生5-9例医院感染暴发病例属一般医院感染暴发事件。67、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法律适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68、核和放射突发事件是指由于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放射源造成公众健康严重影响或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包括核恐怖事件。69、核事故全程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70、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I类、II类、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7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376号令)于2003年5月9日公布实施的。7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常备不懈73、负责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机构是国务院。74、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总指挥应由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75、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方面,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包括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组织突发事件的控制;组织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76、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卫生部制定及国务院部门批准。77、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规范的部门是卫生部。78、医疗机构发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79、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或发现可能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向同级卫生部门部门通报。8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卫生部门部门发布。8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采取控制措施的环节是食物和水源。82、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卫生部根据危害程度、流行强度,依法及时宣布为法定传染病。83、甲类传染病由国务院部门决定。8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订的目的包括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8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应给予的行政处分包括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8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的行为包括按规定报告;立即组织力量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8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卫生部应当根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部门;军队有关部门部门通报。8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要求是及时、全面、注意保密。8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的措施包括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9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有的职责包括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突发事件的确证;突发事件的处置;突发事件控制和评价9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9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9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组织力量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控制措施。9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的服务有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必要时将病人转送到指定医疗机构。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工作。9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9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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