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项目安全控制措施及流程一、明确施工作业流程,落实各部门责任为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控制,明确施工作业各环节的内容和流程,现绘制施工作业流程图如附件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流程做好施工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二、规范施工会议的召开,明确会议内容(一)施工方案审查会施工方案审查会为施工技术准备工作的一部分,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召开,有关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参加。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设计技术交底,编制初步施工方案。一项施工涉及两个及其以上单位同时施工时,各单位同时提出施工方案,由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牵头汇总,形成联合初步施工方案。以上初步施工方案在施工方案审查会召开前不少于3天送交有关的监理和铁路局有关部门以及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的单位审阅。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地点、内容、工作量、组织领导、作业程序、要点计划和对运输影响范围、行车组织措施、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等。施工方案审查会重点进行以下内容:1.施工目的:(1)项目基本情况:施工时间、地点、设备影响范围及具体的施工内容。(2)施工具体要实现的目标,是否必须。施工项目能否与其他施工或多项子施工合并进行或延期。(3)施工项目属于独立项目还是系统施工的子项目,或者属于子项目,但能单独发挥效益。(4)属于系统施工的子项目,是否是整个项目的关键接点。(5)施工示意图和施工分阶段示意图是否准确、清晰、明了,有无遗漏。2.运输条件:(1)施工处于什么线路(繁忙干线、干线、其他线路;单线还是双线或者多线)。(2)列车运行图运行密度,天窗时段。(3)提出的施工时间和时段是否影响跨局列车(含动车组)的开行,是否需要铁道部调整列车运行径路或时间,是否需要调整管内客车开行时间或停运管内客车,对货物列车有多少干扰。(4)施工项目是否会影响其他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如果影响,周期是多少,是否会对运输生产造成重大干扰,甚至影响区域国民经济的发展。3.施工准备:(1)所有的施工准备工作是否就绪,上道工序完成的时间接点和工程质量能否满足本项施工条件。(2)施工技术设计(含变更设计、过渡设计)是否完成。(3)施工用机械、机具、路材路料是否到位,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4)地下管线、隐蔽设施是否全部探查清楚,涉及施工处所的地下管线、隐蔽设施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涉及铁路外单位的地下管线、隐蔽设施,是否已经与路外单位进行联系与协调。(5)如果是夜间施工,照明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按垂直和水平LX测算),如果不满足是否安排了足够的照明器具,照明器具是否有安设条件。(6)技术资料(施〈竣〉工图、联锁图、使用说明书、产品质保书〈含产品实施铁路市场准入制的准入证〉)是否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供,设备管理单位是否已经掌握维修技术并对维修人员进行了培训或实施委托管理。(7)技术资料(施〈竣〉工图、使用说明书、联锁图)是否向设备使用单位提供,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已经掌握操作技术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8)需要进行压道或牵引试验的机车车辆是否已经落实。4.劳力组织:(1)需要进行岗前培训的人员(项目经理〈副〉、安全、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工班长、带班人员以及施工安全监督员等)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培训。(2)施工和配合到位现有技术力量和劳动力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3)各作业点和时段的技术力量和劳动力安排是否匹配,有无欠员和冗余情况。(4)监理是否按旁站要求配置,安全员、防护员、把关人员和施工安全监督员是否依据施工安全需要配置并已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5)需要外借劳动力时,同时审核外借劳动力是否具备施工资质、是否按本项施工要求进行了岗前教育或安排了上岗前教育计划。5.施工程序:(1)是否按施工内容和运输限制条件及设备分段开通情况,分阶段并细化了每个阶段的施工计划和实现目标。(2)施工流程图是否与施工内容及分阶段实现目标相一致,各时间接点是否与运输条件相吻合。有平行作业时关键线路控制和时间接点能否再进行优化。(3)施工程序是否能依据运输限制条件进行调整。6.施工方法:(1)施工采取的具体作业方法,能否保证作业进度。(2)平行作业或多项作业相互间有无干扰和影响。(3)作业结合部的分工是否明确。(4)机械、人工配合作业时分工是否明确。(5)采用的施工工艺是否满足现场的自然、施工和运输条件。7.技术标准:(1)施工采用的技术标准是否存在威胁铁路行车安全的安全隐患(国家容许的技术标准,但会影响行车安全,如上跨使用贝雷梁等)。(2)施工采用的技术标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经监理确认。(3)施工采用非标技术或试验项目时是否经过设计、监理签认,并经建设单位和有资质的单位(部门)审核批准。(4)施工时间采用的行车办法是否符合《技规》、《行规》的要求。(5)施工时间如采用突破现行《技规》、《行规》要求时的特定行车办法,有无违反《技规》、《行规》,如有违反是否制订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部、局规章管理部门批准。(6)施工需要大件设备运输到现场时,其装载加固方案和运输限制条件是否能满足施工现场的自然和施工条件。(7)所有参加本项施工的负责人、行车人员、安全把关人员和监督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明确本项施工的施工程序、技术标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8.安全措施:(1)安全风险分析,分别从设备机具、运输条件、劳动安全、施工工艺、工作环境、防火防爆、危险品使用管理、工作环境、用电和电器等方面分析施工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2)根据分析确定安全控制点和相应的防范措施。(3)防范措施的责任落实(责任到人),以及配套的设施。(4)安全协议对涉及本项施工的防护条件和措施有无遗漏,是否需要针对本次施工的安全风险进行补充完善。(5)结合部安全控制是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明确、清晰的责任界定。(6)各施工、配合、行车单位是否已制订完整、安全措施无遗漏的安全卡控表。9.应急预案:(1)对可能产生的应急项目是否进行了趋势分析,确定了应急方案。(2)是否对现有的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并明确调用方法,对需要利用外部的应急资源,是否进行了联系并明确需使用时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对突发事件发生后是否明确了报告程序和方法,建立了网络图,并按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各网格负责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权利与职责。(4)对使用危险品、爆破作业的施工,制订并明确威胁人身安全情况发生时的撤离线路、避难措施和撤离使用的运输工具。(5)有明确的作业人员发生受伤时的输送路线和工具。(6)对列车大面积晚点时有明确的备用施工方案。(7)对施工导致列车大面积晚点或施工延误时有明确的补救措施或方案。(8)明确各类应急情况发生后,那些部分的工作有常态进入应急状态,直至应急情况停止。10.指挥体系:(1)明确等级:根据已经审核完毕的9大要素确定施工等级。(2)成立组织:根据施工等级按部文件成立施工领导小组,确定施工领导小组的组长和成员单位,并明确施工领导小组的权限与职责。(3)确立体系:依据施工的需求,设立若干个分小组,从现场指挥、施工作业、行车组织、安全把关监控、后勤保障等方面明确施工领导分小组的权限与职责。(4)注明标识:明确施工指挥和各施工、配合、把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佩带标识,便于在施工中识别。(5)制订网络:依据各单位上报施工、配合、把关负责人名单,制订融施工指挥和安全保障为一体的网络图,并明确报告、联系流程和联系方式(电话、对讲机、集群电话或手机等)。(6)组织协调:明确方案审查结束后直至施工开始,所有工作进入常态,由运输处或授权运输处负责协调施工组织工作,依据会议纪要检查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并颁发施工计划(电报),直至施工开始。(7)形成纪要:依据方案审查会议确定的事项,参会单位签字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在方案审查会涉及未参加会议单位的非重要事项由运输处负责组织协调。如需要非参会单位解决重要事项,运输处在以后协调会上不能解决时,需重新召开方案审查会。11.其他需审查、强调的事项。施工方案审查会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在施工前月13日前,向运输处提报施工计划。运输处依据会议纪要、安全协议,审核施工方案,纳入施工计划。(二)施工协调会施工协调会由施工方案审查会确定的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有关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召开时间由施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确定。施工协调会重点进行以下内容:(1)核实施工方案审查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2)确定具体运输组织方案和行车组织办法。(3)明确施工主体单位、相关单位、配合单位。(4)审查施工人力、机具、材料等的准备情况。(5)审查结合部安全卡控措施。(6)明确各自施工、配合、行车单位把关人员和安全监控人员。(7)其他需审查、强调的事项。会后形成会议纪要送有关部门和单位。(三)施工预备会施工预备会由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有关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召开时间为施工开始前。施工预备会重点进行以下内容:(1)点名(与会有关单位)(2)检查施工协调会有关事项落实情况。(3)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准备情况。(4)检查确认现场人力、机具、材料准备情况。(5)明确并草拟施工登、销记内容和调度命令内容。(6)其他需强调的重点事项。施工预备会发现有关措施、准备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施工领导小组有权停止施工。(四)施工总结会施工总结会由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有关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召开时间为施工结束后的适当时间。施工总结会重点进行以下内容:(1)施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施工写实情况汇报,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2)对组织不力、存在严重失误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3)检查落实施工结束后值守把关有关安全措施。三、严把施工登记关1.施工负责人确认施工准备完毕后,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必须到车站信号楼(行车室),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2.施工登记前,车站值班员、盯岗干部要认真审核施工、配合单位驻站联络员上岗证和是否按规定戴标志牌,不符合规定,不允许登记。3.施工登、销记内容和调度命令内容纳入施工预备会审查事项,施工时严格按确定的内容、样式在运统-46进行登、销记;调度命令除根据列车运行组织变化带来的调整外,严格按施工预备会审查确定的内容、样式发布。4.严格施工登记内容、施工计划、调度命令核对制度,确认无误后,车站值班员、盯岗干部方可进行签认,准许施工。四、严把施工过程写实关1.施工、配合、行车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施工过程的写实,依据确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全过程写实,并根据计划进度和实际作业进度,及时做好施工作业的督促、协调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2.各单位要根据施工方案和本次施工的重点、难点,提前确定本单位写实的重点,明确写实内容。3.各单位要认真利用写实做好对本次施工组织的总结、分析工作,并将写实情况作为施工总结会汇报的重要内容。4.车站设立施工过程把关表,并按时写实填记。施工过程把关表格式见附件2。五、严把施工开通放行关1.严格施工销记条件的确认。有关施工、监理、设备管理、使用单位确认实现施工目的、设备满足使用要求,施工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确认所有机具、材料全部撤离施工作业区域,无侵限或制障路材路料,所有作业人员均已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由施工单位申请销记,设备管理单位确认,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销记命令。2.列车调度员必须对施工计划、施工调度命令、登记内容、销记内容核对后,方可发布施工结束命令。3.车站值班员必须认真核对调度命令、销记内容无误后,方可进行签认。4.施工开通后,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要严格按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放行列车。六、开通后安全控制要求1.施工完成开通,并达到设计标准,并按《行规》要求,向设备管理和车务单位提供了技术资料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后,施工单位方准向建设或设备管理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2.对分段竣工、分段开通的项目,按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