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XXXX年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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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现将《201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二○一○年二月五日201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2010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围绕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做好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大力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中医药人才2培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等工作,抓住机遇、改革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一、积极参与实施医改各项重点任务(一)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各地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时,要落实好统筹补偿方案重点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补偿比例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二)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中药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以及各省(区、市)增补中药品种的遴选工作。与卫生部联合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应用指南(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成药卷。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中的中成药临床应用培训和应用情况的监测与评估。(三)在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中,继续组织实施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条件建设。完善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科室建设标准,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网络协作。继续参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一批三级中医医院与县级中医医院对口协作关系,确保1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接受对口支援。加强中医临床适宜技术筛选工作,制定中医适宜技术筛选研究工作指南。积极推广基3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中医药内容。将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并列为重点指标予以考核。(五)积极稳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各地特别是在国家级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要在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中,合理规划公立中医医院的布局,探索建立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财政补偿机制和具体补助办法,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在投入上的倾斜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政策。深化中医医疗机构应用临床路径管理的试点研究与创新,加快研究制订常见病的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强公立中医医院的运行管理和内涵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管理和服务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推进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研究制定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政策。二、加强和改善中医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六)巩固发展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药服务4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印发实施《农村中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0-2011年)》和《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抓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急诊急救能力等项目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大《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推广实施力度。探索建立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全国10000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进行岗位培训。修订印发中医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制定加强民间医药和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工作的意见,推动民间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应用。(七)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防治与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网络。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继续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在项目省试行《中医药治疗HIV/AIDS疗效评价分期标准及指标体系》。(八)努力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开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评价,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大力实施中医“三名三进”战5略,加快培育一批中医名医、名科、名院。继续组织实施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实施重点专科(专病)行动计划,继续开展临床诊疗方案验证和临床治疗难点解决工作,组织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推进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九)加强和改进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服务管理。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调,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办法。实施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制,出台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的政策措施,继续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和新型煎药机。规范中成药合理应用,对中药处方书写提出规范要求。(十)组织实施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制订关于发展中医诊疗设备的意见和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组织实施“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发一批”中医诊疗设备项目,适时开展第二批中医诊疗设备推荐工作。(十一)继续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对第一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试点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治未病”服务的效果评价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机构和人员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并开展试点工作。继续组织举办“治未病”高峰论坛及其系列专题讲坛。6三、切实做好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工作(十二)大力促进中西医结合。加强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和重点中西医结合专科建设,总结交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经验,制定印发《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十三)印发实施《全国民族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0-2011年)》。继续加强重点民族医院、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督导检查《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民族医名词术语、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标准。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及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支持一批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挖掘规范、推广一批疗效明显的民族医适宜技术项目。推动将傣医、朝医、壮医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四、加强中医药科技支撑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认真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适时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研究和利用。继续加强名老中医研究型传承,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提炼并推广成果,促进知识和技术传承。做好973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实施。(十五)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和机制。组织实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加强业务7建设和重点病种研究,开展临床科研能力培训。深化重点研究室内涵建设,适时开展交流活动。建立科研实验室开放交流服务的信息平台。统筹协调做好传染病重大专项的实施,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建设,促进临床科研紧密结合,为更好地发挥中医药优势提供科学证据和技术支撑。探索防治疾病、保障中药质量科研体系的组织模式和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开展中医药科技资源调查,启用中医药科技管理系统。制定发布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十六)加大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力度。制定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实施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面向需求,总结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针灸、中药研究等方面研究成果,以临床证据为基础,结合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明确中医药治疗的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并加以推广。加强与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调,研究制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意见和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十七)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扩大道地药材保护和规范化基地建设试点。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8五、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十八)继续做好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加强“国医大师”等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传承工作,研究中医药人才成才规律,探索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机制。(十九)继续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建立重点学科共享管理平台。贯彻落实《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完善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做好有关中医药院校共建工作,开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评价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其他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与教育等部门协调,研究提出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的方案,制定重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方案,协调教育部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二十)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制度,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继续抓好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完成24000名的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计划,协9调教育部开展农村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通过招聘、师带徒等多种途径吸引中医药人员进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建设一批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六、努力提高中医药文化建设水平(二十一)研究制定中医药文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继续组织实施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做好中医药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二十二)认真做好“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总结和深化工作。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即建立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一批门类相对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开发一批科学、规范、普及性强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探索建立一个文化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二十三)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继续做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中医药教育、产业机构文化建设指导意见,适时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经验交流活动。(二十四)加强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加大新闻发布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中医药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加强与10各地信息的沟通,及时了解和宣传各地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进展。加大对中医药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七、推进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十五)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法制建设。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开展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抓紧完成《中(传统)医药法》草案和说明的起草,配合卫生部尽早上报国务院。做好中医药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二十六)加快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步伐。推动中医药标准体系构建,继续做好中医药名词术语、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任务,推进中医各科常见病证诊疗指南和中医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研究制定。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特别是国际标准化后备人才的培养。(二十七)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继续开展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和查处工作,完善中医医疗广告出证查询系统等管理措施。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设,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从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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