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管理方案中医药继续教育是对完成中医药专业基础教育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的以继承、增新、补充、拓展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的教育,是继承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重要举措和中医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实施对完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保持高尚的医德医风,适应科学技术和中医药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提高中医药继续教育质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于2007年10月印发了《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以下简称“学分证书”)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国家级I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的凭证。为进一步规范学分证书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1、学分证书的格式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审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继教项目办公室”)负责学分证书的统一印制、编号、发放。2、学分证书加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专用章,且在全国范围内通用。3、学分证书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二、申领与发放1、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主办单位可直接向继教项目办公室申领证书。(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主办单位经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在项目举办前15-30个工作日内按照项目计划招生数额的110%认真填报学分证书申领表(详见附1),向继教项目办公室申领证书。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主办单位可委派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直接来继教项目办公室领取学分证书,也可委托继教项目办公室通过邮局邮寄学分证书。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主办单位负责发放学分证书。三、证书管理1、项目举办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主办单位需认真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详见附2)、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3)和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详见附4)。将填好的表格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包括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教材讲义、授课教师及学时、考核成绩等)以纸质版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同时经“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将项目执行情况上传到“省级管理界面”。2、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及授予学分的学员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15-3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材料纸质版上报至继教项目办公室,同时经“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将项目执行情况上传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管理界面”。3、国家级中医药学术团体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委托开办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可直接向继教项目办公室领取学分证书及报送相关材料。4、继教项目办公室对学分证书发放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后,将学员基本信息及对应的学分证书编号进行网上信息备案,并在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公布,方便网上查询真伪。5、学分证书编号以网上公布为准,多余及作废的学分证书由项目主办单位于项目举办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等方式直接退回继教项目办公室。6、学分证书不得涂改、买卖、伪造。四、检查与评估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继教项目办公室对学分证书发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继教项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情况及学分证书发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3、检查、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依据。评估优秀的,给予表彰;评估不合格的,取消项目主办单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资格。附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申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起至时间主办单位计划招生数申领证书数量(本)证书领取方式自行提取委托继教项目办公室邮寄(若自行提取,请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联系;需委托继教项目办公室邮寄请认真填写收件人地址、邮编等内容)收件人姓名收件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E-mail项目主办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继教项目办公室联系人:樊新荣侯茹艳联系电话:010—6593058765957739(传真)附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起止时间授课地点学分收费(元/人)授课内容情况专家姓名技术职称所在单位授课内容联系方式课时学员职称学历结构情况职称人数占总人数%学历人数占总人数%住院医师大专主治医师(讲师)大学本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主任医师(教授)博士其他其他总计总计学员反映自我评价附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起止时间办班地点学分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证书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职称专业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备注注:此表复印有效。附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学员姓名:工作单位:填报日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起止时间办班地点学分收费(元/人)学员职称学历联系方式对该项目评估意见1.认为本项目讲授主要内容体现本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或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基本是否2.对本项目基本内容以前了解情况为全知道部分知道不知道3.通过本项目学习认为收获很大较大一般4.对授课教师讲授内容满意度很满意满意一般5.对本项目的教学计划安排满意度很满意满意一般6.对本项目编写的教材(讲义)满意度很满意满意一般7.通过本项目学习,感到收获最大的是开阔思路提高临床诊治能力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科研工作能力提高操作能力其他(可具体填写)8.对收费标准的评价高适中低9.对项目的总体评价10.建议或意见注:1、本表作为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监控继续教育项目时使用。2、每个继续教育项目执行后请选择10位不同地区的学员分别填写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