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管理省经委技术进步与创新处张勇2006年12月主要内容•一、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申报程序•三、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专项贴息资金程序和专项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一、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途径和迫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要着力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要在一些重要产业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和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主要措施是: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实行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改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二要推进部分产能过剩行业调整。进行这项调整,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措施是: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标准,控制新增产能;推动企业并购、重组、联合,支持优势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业集中度;依法关闭那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通过调整投资结构、扩大消费需求等措施,合理利用和消化一些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一、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一)当前我省技术进步工作的工作重点•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生物产业、农特产品深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一、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2、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发挥规划指导作用。•加大技术进步扶持力度•扩大工业对外开放水平。一、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3、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一、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二)当前制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因素进一步增多•近期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条件。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有关要求·(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有关要求·1、核准项目的范围。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按有关法规或有关规定执行。核准属于行政许可。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具有法规的性质。·2、《目录》的制定原则。《目录》只列入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目录》可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目录》的修订由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3、核准制的实施机关。《目录》中明确了所有政府要核准项目的核准机关。核准机关包括国务院、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经委。指定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不得下放核准权。·4、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目录》的核准项目数量十分有限。从过去的审批三道程序,简化为一道核准。政府对项目外部投资事项核准。·5、核准制的程序。明确项目核准机关;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应附的文件;申报的程序;严格的办理程序和时限;征求公众意见;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书面通知申报单位;项目核准机关主要审查的条件是: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是否合理;主要产品是否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是否会影响经济安全;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是否影响公众利益;·6、核准的条件及效力。项目申报单位凭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其他许可手续。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的有关要求·1、备案项目的适用范围。《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2、备案制的必要性。有利于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投资动向,可以更加准确、全面地对投资运行进行监控;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有利于及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3、备案制的性质及法律依据。备案制具有行政许可性质。·4、备案制要防止变相审批。对备案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法规、政策、标准等内容应予公告,方便企业查询。审查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备案制办法中明确规定。予以备案的项目,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要从各自角度进行审查把关,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5、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备案办法应符合改革精神,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网上备案确认,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如果实施过程中投资主体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应当重新备案。·6、利用备案为投资宏观调控服务。做好社会投资的监测工作,为投资宏观调控服务。无论是准予备案的项目还是不予备案的项目,均应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和个人查询,以指导社会投资。三、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专项贴息资金程序和专项贴息资金管理•(一)项目申报的要求•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我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已列入国债资金贴息计划或已享受过省财政其它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各州、市经委及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上述申报重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5个10户重点工业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8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141号)的要求,结合各地、各企业列入“十一五”规划项目库的建设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把好项目初审关,择优筛选申报项目。三、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专项贴息资金程序和专项贴息资金管理•(二)项目申报的材料•项目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环保、土地、银行贷款等各项建设条件具备的在建或前期工作完成的新开工重点项目,要着重选择能形成较大投资工作量的项目。原则上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企业)不超过5个项目,排序后填写“云南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及“云南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申报汇总表”,并按《云南省经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经技术〔2005〕8号)的要求,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土地审批文件、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内容按照《云南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三十二条的要求进行编写。三、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专项贴息资金程序和专项贴息资金管理•(三)项目申报的程序•有关州、市申报财政贴息资金扶持的项目由州、市经委会同财政局认真筛选审核汇总后,联文分别直接报省经委、省财政厅;有关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分别直接向省经委和省财政厅申报。企业申报项目应以电子表格形式同时报省经委技术进步与创新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三、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专项贴息资金程序和专项贴息资金管理•(四)专项贴息资金管理办法•1、各项目承担企业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5〕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项目的申报材料补齐并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经委,并按要求单独开设“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专户”,加强贴息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任何企业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该专项贴息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将资金追缴省财政,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的省财政贴息补助申请资格。•2、有关项目承担企业接到技改项目贴息资金计划后,持技改项目贴息资金计划复印件、项目备案或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利息结算清单、开设贴息资金专户证明和贴息资金收款收据(云南省收款专用发票)等材料,到省财政厅企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欢迎批评和指正谢谢大家!0871-3328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