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层数工程造价建设单位联系电话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开竣工日期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意见1安全费用建设工程概算中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万元2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证号工长证号安全员证号3监理管理人员项目总监证号监理工程师证号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证号塔吊司机证号电焊工证号架子工证号5现场人数合计:临时工分包单位人数6安全规章制度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操作规程等。7安全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过(总工:总监:)审批。8应急救援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9现场安全教育各类现场作业人员经安全培训、持证,并佩带工作卡。10现场布置现场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场区道路通畅,安全警示标志,宣传形式。11生活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厨房、厕所符合标准要求,并附平面布置图。12公共设施可能破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应办理批准手续。13意外伤害保险为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建设单位负责人:年月日施工单位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总监:年月日县区建设安全部门意见监督员:负责人:年月日市级建设安全部门意见监督员:负责人: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六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市、县(区)建设安全部门各一份。2、有效证件、相关资料审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庆建安监()第号大庆市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报监时间:年月日大庆市建设局安全站监制安全报监说明一、本报监书按单位工程填报,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县(区)建设局、市建设局各一份。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经过年检;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在有效期内;安全教育培训资格证书盖有当年教育培训印鉴。三、所附总平面图包括作业区和生活区;现场经安全监察员踏勘并签署是否符合开工条件(主要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如“三通一平”情况;临时设施搭设情况;文明施工准备情况;作业区和加工区的布置情况;各种设备的放置情况等)的意见。四、围挡、安全网(平网和立网)搭设、消防、施工用电、“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要做详细的计划。五、建设单位既可按计划拨付,也可一次性付清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部门须查验有关拨付凭证。六、施工企业对安全费用要设立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并列出使用计划。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目录一、安全报监要件┄┈┄┄┄┄┄┄┄┄┄┄┄┄┄┄┄┄(1)二、工程概况┄┈┄┄┄┄┄┄┄┄┄┄┄┄┄┄┄┄┄┄(2)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四、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计划┄┄┄┄┄┄┄┄┄┄┄┄┄┄(4)五、安全防护用具及用品使用计划┄┄┄┄┄┄┄┄┄┄┄(5)六、施工现场踏勘意见┄┄┄┄┄┄┄┄┄┄┄┄┄┄┄┄(6)七、申报及审查意见┄┄┄┄┄┄┄┄┄┄┄┄┄┄┄┄┄(7)附件:工程类别及等级一、安全报监要件一、《大庆市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三份;二、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三、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及培训资格证书;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确定计划和拨付凭证;六、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七、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八、根据工程性质及特点,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十、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十一、施工现场踏勘意见;十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分类工程等级工程地址造价(万元)面积(米2)结构形式跨度计划开、竣工日期层数高度各方主体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施工管理人员姓名证号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监理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费用本工程概算中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万元现场人数合计临时工分包单位人数注:建筑面积保留到个位数;造价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2—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种姓名证书编号工种姓名证书编号注: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起重工、信号工、外用电梯操作工、机械操作工、卫生急救员、安全技术资料员等。—3—四、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产权单位进场时间搭设总高度安、拆企业名称注:1、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2、吊篮、整体式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也应列入使用计划。—4—五、安全防护用具及用品使用计划序号用具及用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注:防护用具及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平网、立网)、安全带、配电箱(总箱、分箱、开关箱)、五芯电缆、漏电保护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限位与制动装置、井架自动平层联锁装置、彩色喷塑钢板、钢结构活动板房、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等。—5—六、施工现场踏勘意见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踏勘意见:安全监察员签字:(名章):年月日注:安全监察员对符合条件的签署“符合条件”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安全监察员应将踏勘情况记录在检查记录中。—6—七、申报及审查意见申报单位意见法人代表签章: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县(区)监督机构核准意见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监督机构(章):年月日市监督机构备案意见经办人(签字):监督机构(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7—附件:工程类别及等级序号工程类别一等二等三等一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30000平方米14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高耸构筑工程高度120米以上高度70-120米高度70米以下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6万-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下二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各类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单独批)各类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40米的桥梁;500万-3000万元的隧道工程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桥梁;500万以上的隧道工程给水排水建筑安装工程2万-10万吨/日的给水厂;1万-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0.5-3立方米/秒的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的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2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1万吨/日以下污水处理工程;0.5立方米/秒以下的给水、污水泵站;1立方米/秒以下的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的给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的污水管道热力及燃气建筑安装工程总储存容积500-1000立方米液化气贮场(站);供氯规模5万-1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中压以下的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150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总储存容积500立方米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的中压、低压管道、调压站;供气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的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三机电安装工程各类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注:1、表中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表中“机电安装工程”是指未列入前13项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3、未列入本表中的国务院工业、交通、信息等部门的其他工程,由国务院有关工业、交通、信息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应的工程类别中划分等级。—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大庆市建设局建筑安全管理站印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方案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安全监督工作方案。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面积M2,总造价万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二、监督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主要内容是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一)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监督1、安全监督手续及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是否齐全。2、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3、是否有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行为。4、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5、是否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是否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二)对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1、勘察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2、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是否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说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是否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三)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1、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是否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四)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监督1、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3、是否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4、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5、是否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6、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7、是否在施工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明;8、是否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9、是否在沿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10、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11、是否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12、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是否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13、是否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14、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15、是否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16、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