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课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吴仁碧学习方法和要求1、按讲课的进度进行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复习时多作练习题。2、读书首先读懂教材,在此基础上阅看其他书、论文。不要在未阅读教材和未看懂教材时就看别的书,必须要有《刑法典》。3、学习重点是基本概念、基本观点或知识、基本理论。某问题有历史的、外国的理论观点时,则掌握中国现在的。有的问题学术界有多种观点,掌握通说的、法律规定的或司法解释的观点。4、课中要积极回答问题,课中回答问题和讨论时发言的积极程度、回答问题和发言的质量、到课率的状况是平时成绩打分的依据。5、不缺课、不迟到早退、上课认真、安静,有问题可以举手发问或课后交流。6、按学校规定,每期有半期考试(占20%),另5次小测验(总占20%)期末考试占60%。7、欢迎向我多提问题和建议。对某一问题想深研究,查资料如资料众多,先查核心期刊论文。一般资料越新、刊物级别越高的论文质量越好。有问题时找我的连系电话67199150。推荐参考书目1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刑罚通论》最新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或武汉大学最新本科教材。2人民大学最新的本科刑法教材。3黎宏著:《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4高铭暄、马克昌主编:《中国刑法解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5、中国刑事法律网、京师刑事法律网上有关文章和15种法学核心期刊上的刑法论文6《中国刑事法杂志》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刑事法学》上相关题目文章。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属性(重点)一、刑法概念形式定义(教材称“内涵解释”定义):规定什么是犯罪和给予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就是刑法。“刑法”的混合定义或称实质定义: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统治秩序,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其如何处罚的法律。二、刑法与相关概念关系1、刑法与犯罪法,在我国是同义词,只是使用侧重点不同。在外国近年来因无犯罪也有刑罚、有犯罪不一定有刑罚,故二者有区别。2、刑法与刑事法律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事法律一般指除上述刑事实体法内容外,还包括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刑事程序法、组织法。有时与刑法同义。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属性三、刑法分类(一)从涵盖内容上划分为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1、广义刑法:在我国有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近年已不采)、附属刑法(有的称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刑法立法解释。(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是否是刑法?)司法解释理论上不是刑法,但实践中司法解释起了刑法作用。刑法典:全面、系统地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通说包括了刑法修正案,教材认为修正案属单行刑法。单行刑法:指独立于刑法典条文之外,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常是常委会)对刑法某方面作出的修改或补充规定,或只针对某方面规定什么是犯罪和给予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一般称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刑法修正案:在刑法典条文基础上对刑法作增删、修改。单行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区别:前者是在刑法典原条文之外另起条文,后者只在刑法原条款之后增加条款或对原条款删减、对条款内容修改。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属性附属刑法:即在非刑法的法律中规定的涉及犯罪和刑罚内容的条款。附属刑法载体是非刑法法律,其条款内容也是规定犯罪与刑事责任,目的是保障其载体法律或该法律某条款的执行。我国的附属刑法只有:“违反本法××条规定,或韦法本法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认为真正的附属刑法要规定自己独立的罪状与法定刑,则我国无附属刑法。法制不健全时刑法还可表现为党中央、国务院文件。2、狭义刑法只指刑法典。思考题1、1953年惩治贪污犯罪的决定属于: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典2、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典3、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属于()。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典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属性(二)从适用范围上划分可以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后者是指为了适应某种特殊情况的需要而制定的独立于刑法典且效力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特别事项的刑法。特别刑法优先适用,如一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特别刑法,则后法优先适用。(三)从立法体例上划分可以分为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又称之为单一刑法与附属刑法)。(四)从刑法的规定是否涉及国际关系可以分为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四、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政治属性:即阶级属性,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是体现了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利益、意志,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统治秩序服务。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属性(二)刑法的法律属性(特征,重点)1、从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看,刑法是基本法、是子法、是公法、是实体法。2、刑法与其他法的区别(特征)(1)规定内容不同,刑法规定犯罪与刑事责任,其他法规定何主体享有何权利、违法及后果。(2)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比其他基本法都广泛,其他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刑法均调整。有人认为刑法调整犯罪人与国家关系。(3)保护手段的终极性。刑法调整的对象一般是经其他法调整后形成的法律关系,是第二次调整,故刑法是其他法的保障法,附属刑法此特征表现得更强烈。要入罪必须是迫不得已动用刑罚,如无需动用刑罚就可遏制或用刑罚制裁无效也不能入罪。(4)刑法的制裁手段(刑罚)比其他法律制裁更严厉。(5)违法者法律责任承担一般不能私了,即责任实现的强制性。一般认为刑法区别于其他法是其调整手段特点:违法的法律后果是刑罚。思考题1、2012年召开全国人大会期间,有代表提议刑法增设袭警罪,你认为有必要吗?为什么?2、有人建议刑法增设高利贷罪,你如何认识?3、全国计生委多次建议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入罪,你如何认识?4、十年前,就有人呼吁刑法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你认为该增设吗?为什么?5、有人多次呼吁增设吸用毒品罪,你如何认识?6、2012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对盗窃罪修改后,有人认为只要有扒窃就应定罪判刑,从刑法保护手段的终极性角度你认为合适吗?(二)刑法的法律属性(特征)刑法立法和其他部门法的立法并不绝对都是同步的。个别行为其性质决定其社会危害性极大,直接纳入刑法调整,无相关先行政、民事制裁,严重者再刑事制裁的规定。故刑法也不是绝对的第二次调整。第二节我国刑法的创制和发展一、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刑法1、从中国进入阶级社会的夏朝开始,就产生了刑法,从夏至清末的1910年以前,中国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在定罪、量刑上因行为人主体身份不同而不同,刑罚的特点是残酷、多死刑和肉刑。21910年,《大清新刑律》颁布,结束了诸法合体,产生了现代独立的刑法典。二、建国以后刑法的创制与发展11979以前我国无刑法典,只有几个单行刑法条例和大量的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文件起刑法作用。21979年我国制定并颁布了建国后的第一部刑法典,该法典于1980年1月1日实施,此后不久,因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变革很大,为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陆续通过并颁布了23个单行刑法和104部其他法律中附设刑事条款(附属刑法规范)。31997年3月颁布了修改后的新刑法(1997年10月1日生效),一直沿用至今。从1999年开始至今,全国人大颁布了8个刑法修正案,一个决定,9个立法解释。这些修正或补充大多是关于经济犯罪的。最高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解释有数百个。第三节刑法制定的根据、任务一、我国刑法的根据1、我国刑法的价值根据(或刑法机能、功能):惩罚犯罪、维护秩序(法益保护);保障人权、限制滥用刑罚权(权利保障)。保障人权既有保护被害人、社会,也有保护未犯罪人不受刑事追究,更主要是保护已犯罪人不受法外制裁或受与其刑事责任不相适应的过重制裁(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与权利保障机能均不能偏废,二者矛盾时后者优先。法条用保护“人民”不妥。2、刑法的法律根据是宪法。刑法立法不能违宪,适用刑法、行刑中适用刑法、解释刑法等均不能违宪。3、刑法的实践根据是我国与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我国具体国情。二、我国刑法的任务(见刑法典第2条)教材P15(一)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二)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三)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四)维护社会各方面的管理秩序。思考题现有人专门调查官员的房产情况,将官员多套房结果公布于网上,引起全社会关注和民众强烈不满,使相关国家机关非常被动。当中有的调查人或掌握此信息而泄露此信息的人均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或行政法规,有人认为这些人属于刑法规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可以犯罪论处。你根据刑法与宪法的关系来论证上述看法是否正确?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从广义刑法而言,刑法的体系指的是各种刑法的组成与结构。从狭义的刑法而言,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一)我国现行刑法典的篇章结构我国现行刑法典的篇章结构指刑法的篇章的构成。分为编(总则、分则两编)、章、节三种结构形式,现行刑法典在两编最后还有附则。(二)我国现行刑法典的条文结构1、一般结构刑法条文的形式结构是由条、款、项三种形式所构成。条、款、项含义。如项下还分则为目,现行刑法典无目。2、特殊结构款的内容结构是由一般结构(即段)和特殊结构(即但书)两个部分组成的。一款内只要有句号或分号就为一段,款内的“但是”后面内容为但书。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二、刑法的解释(重点)(一)指各种解释主体对刑法含义的阐明。(二)解释的必要性和特殊性、目的1必要性:一是刑法语言高度概括性需要解释,二是语言的多义性要求解释,三是社会不断变化、发展和刑法又具有稳定性需要解释(如虚拟财产是否为刑法规定的财产、电子邮箱邮件是否为信件)。2刑法解释的特殊性:刑罚严历性决定了刑法的解释应比其他部门法严格。但严格主要是解释的主体、解释通过的程序上严格,不能理解为严格遵循刑法的字面含义。解释目的要符合刑法功能、弥补刑法不足。(三)刑法解释的原则原则:1、合法性原则。解释主体、内容、程序合法。2、科学性原则。要客观、全面、明确、具体、准确。3、合理性原则。合乎法理、人伦常理和社会发展需要。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四)刑法解释的类型1、从解释的效力分类,将刑法的解释分为有权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正式解释和有效解释)和学理解释(也称非正式解释,无权解释或无效解释)。其中有权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有权解释主体依法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有权解释:1)立法解释,即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所作的解释。包括:一是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二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在法律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有人认为不属于)。三、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现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实践中也执行。2)司法解释,即由最高法、最高检对刑法所作的解释。实践中公安部或政法委、司法部也在解释。省一级司法机关甚至地市级司法机关也在解释,只要在上级司法机关授权之内且不违反法律,不能否认其效力。办案人员也在解释,只对所办案有效。(2)学理解释,除上述有效解释以外主体作的解释。刑法解释类型(按解释效力分类)刑法解释种类学理解释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实践中存在的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安部等或办案司法工作人员对刑法适用解释最高检察院解释最高法院解释实践中存在的地方法院或地方检察院解释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2、从解释的方法分类,教材认为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与论理解释。其中论理解释又可分为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和补正解释。我更赞成通说认为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属于论理解释。刑法解释类型(按解释方法分类,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