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用药慎而行之关键词:药物,安全性,注意事项,家庭用药,用药安全,药品广告摘要:家庭备药、用药越来越普遍,如何安全、合理地使用家庭备药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焦点。要保证用药的安全性,必须以科学的态度购买药物、贮藏药物、使用药物。同时,药品广告越来越多,宣传方式也层出不穷,如何看待这些广告也成了家庭用药中的新挑战。正文:我们常常说“是药三分毒”,大概出于两个情况,一是奉劝大家千万不要随便服药,一定要遵循医嘱和说明书小心从事,因为药品毕竟不是糖葫芦、巧克力。二是也许出于一种误会,不少人把药物的副作用与它的毒性反应混为一谈了,常把副作用当作毒性反应,因而谈药色变。众所周知,凡药都有其治疗作用(假药除外)和不良反应的两方面。这是药的两重性。在某些情况下,这两种后果皆会出现。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特殊反应等。以前两项最多见。副作用与毒性反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惜不少药品说明书则“合二为一”混为一谈。因此也增加了人们的模糊认识。副作用是药物的固有作用。它是指在治疗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对于病人可能带来不适而轻微的痛苦。常见的反应有恶心、呕吐、嗜睡、心悸、皮疹等。这多是药物直接刺激或因药物具有多种药效所致。多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是伴随药物的治疗作用而来,又多可很快消逝。一般地说,它不会影响对疾患的治疗效应,停药后会很快消失。对药物的副作用不必过分紧张忧心忡忡。药物的毒性作用是指药物本身及其代谢产物对用药者的组织器官产生了一定的损害,且有相应的临床症状,如肾脏受损的少尿、无尿或血尿,肝脏受损的黄疸、肝大、血液受损的血细胞比例紊乱等。大多数药物都有一定的毒性,毒性作用的性质各药不同,但一般是药物过量时药理作用的伸延。这多是医疗差错、患者误服误用、用量过多、耐受力差等因素所造成。毒性作用可立即发生(即急性毒性)和延缓发生(即慢性毒性)。其损害可以是暂时的,也可以是永久性的。药物可能导致不良反应,这个道理几乎妇孺皆知。每年美国有70万多人因药物不良反应就医,而我国,每年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究竟有哪些?都会出现什么症状?一般可分为几种情况。神经系统:可出现头晕、头痛等症,还会引起失眠、嗜睡等;消化系统: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部或胃部不适等;循环系统:会出现心悸、心跳加快或减慢等。在家庭用药中,防止和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可注意以下4点:1.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注意发现不良反应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处理。2.用药品种要合理,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3.按剂量服药,不可随便增减剂量。4.有些新药的不良反应仍不是很确定,在可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疗效确切的老药。一般来说,每个家庭都会备有小药箱以待不时之需,下面是几个主要注意事项,能帮助人们更好地设置小药箱。1购买药物的注意事项(1)选购药品要有目的性要选择非处方药,一般以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药物为主,品种要少而精。抗生素等处方药最好不要自行购买。(2)不要偏信新药、迷信贵药要把选购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药品作为选购的一个重要原则。(4)购药物时要注意识别假劣药品检查药品有无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适应证、剂量和用法等,以防伪劣药品危害健康。2贮藏药物的注意事项(1)家庭备用的药物应放在干燥通风阴暗处保存因为药物受空气、阳光、湿度、温度的影响,容易变质失效,最好能装入瓶中密闭保存。(2)备用药要贴有标签标签上写清楚药名、规格、用途、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项。该密闭存放的要装入瓶中密闭保存,不能用纸袋或纸盒存放,以免在久贮过程中氧化潮解失效,药物和药瓶里的名称要一致。一种药装一个药瓶。不要把多种药混装在一个药瓶里。如果使用原来的空瓶,也应严格按照药品的实际名称更换标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并要有明显标志写明是外用还是内服,外用药多用红字标签标明,以保证用药安全。(3)避免保存有些药品在光线作用下,会促使其变质或毒性增强,应放置在棕色瓶中并置暗处保存。如奎尼丁、奎宁、氨茶碱、维生素C,硝酸甘油等。(4)避免误服家中有小孩的,应注意存放的药品不要让小孩能拿到,以免误服。(5)经常清查备用药如发现发霉、粘连、变色、松散、有怪味,或药水出现絮状物、沉淀、挥发等现象时,证明药物已经变质。3用药注意事项(1)使用药物之前要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使自己对药物的作用、用途、不良反应、用药次数、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等要充分的了解。严格按说明书办事,不能擅自应用,最好经医生诊治后按医嘱服用。服药前要认真核对药名、剂量、对标签不清、过期失效药物切勿使用。(2)正确识别药品的有效期我国最常用的是只标明有效期是多少年的。这种表示法要根据批号推算。如批号041212,有效期3年,系指可使用到2007年12月31日。(3)准确的使用药物的剂量一般药品说明书上药物剂量是指18岁~60岁成人的用量。60岁以上老人的用量一般为成人量的3/4。18岁以下的用量则按其体重或年龄进行折算。4注意服药方法(1)不要躺着服药躺着服药,由于体位的关系药物不容易进入胃肠道,黏附于食管壁,能刺激食道甚至损伤食管壁。(2)不要干吞药物服药时不用开水送,干吞强咽,也容易使药物滞留食道中,造成食道黏膜损伤。(3)不能将片剂打碎或用水溶解后吃药也不能将胶囊剂拆开服用,这样既影响疗效,又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特别是肠溶药片是要在肠道被溶解的,现在这样服药,使药物在胃中就被溶解破坏而不能很好地吸收,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4)注意给药方法最常用的给药方法是口服给药,口服一般用温开水送服,但有三类药不能用热水服。1助消化类多酶片、酵母片等,此类药中的酶是活性蛋白质,遇热后即凝固变性而失去应有的催化剂作用。2维生素C是水溶性制剂,不稳定,遇热后易还原而失去药效。3止咳药溶解在糖浆里,覆盖在发炎的咽部黏膜表面,形成保护性的薄膜,能减轻黏膜炎症反应,阻断刺激而缓解咳嗽。若用热水冲服会稀释糖浆,降低黏膜稠度,不能生成保护性薄膜。(5)疗程要合理不能过长或过短、不能断断续续用药、剂量不能过小或过大、更不要频繁换药或突然停药等。因为这样既达不到预期治愈的目的,又会使人体对药物产生耐受性、病原体对药物形成耐药性或促使旧病复发,病情恶化。严重时,还会引起中毒,危及生命。如抗高血压的药物突然停药所引起的反跳现象会使患者出现脑溢血或猝死。(6)要注意饮食对药物的影响了解食物对药物的影响,很多食物会对药物的吸收作用产生影响,如牛奶、茶叶、酒精等对很多药物都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不能用茶叶和牛奶代替水服药。1降低药物刺激阿司匹林、消炎痛等药物常常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所以多采用食后或进食时服用。2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碳酸氢钠与牛奶或奶制品同服可产生毒副反应;鱼类与异烟肼同服可因异烟肼在体内积蓄而中毒;呋喃唑酮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茶叶、葡萄酒、扁豆、鸡、肝、腌鱼等含酪胺食物同服可致高血压;酒精及含酒精饮料能增加阿司匹林、安定、扑尔敏、消炎痛、布洛芬等的毒副作用。3减少药物的吸收四环素、红霉素等与食物中钙离子结合会使这些药物的吸收减少,铁剂、胃蛋白酶与菠菜、茶水等含鞣质的食物或饮料同服时会产生沉淀减少吸收。茶叶中还含有咖啡因、茶碱等成分也会使药物失去活性。4降低药物的疗效很多食物都可以可使药效降低。在用药时要注意,如用降血糖药物时不能吃高糖饮食,如土豆、红薯等。食盐可降低降压药、利尿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的疗效。所以在使用这些药物时注意低盐饮食。醋、果汁是酸性物质,可降低碳酸氢钠、碳酸钙、磺胺类碱性药物的疗效。5增强药物的疗效酒精有中枢抑制作用,可增强中枢抑制药物如镇静催眠药的疗效,使中枢抑制作用增强,严重的会导致患者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1]。服用铁剂应多食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以增加铁盐的溶解度,有利铁盐吸收。5注意配伍禁忌不应同时购买多种药物同时服用。两种药物联合应用可增强疗效,但配合不当会产生拮抗作用,可以使作用相互抵消使疗效降低和消失。也可能因为作用增强而出现中毒反应[2]。6注意服药后的反应药物都有不良反应,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观察,一旦出现了要立即去找医生做相应的处理,绝不可掉以轻心。7孕妇、老人、儿童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要安全、有效地自行使用家庭备用药,请注意以上的注意事项。另外,近十年来,媒体上的药物广告越来越多,甚至可以说是泛滥了,消费者看得是眼花缭乱,药品商则新招倍出,务求广散其网,客似云来。一、药品广告的产生近年来,我国经济以每年8%~9%的速度增长,经济的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知识文化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健康更加地追求;饮食的复杂化使人们更加紧张自己的身体;几次疾病的突袭更为人们的思想加上了一道意识防线。于是,我发现一个现象,近年来,佛山的大街小巷越来越多的开起了药房,也许不只是佛山。(1)从主体上看,广告发布人一般为药械工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的驱使,企业采取各种各样的营销手段,加强销售业务,扩大市场份额。这些只要依法办事无可厚非。但是少数不法厂商在违法违规上打“擦边球”,最为典型的就是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上夸大效果,误导消费者。非处方药品可以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但广告发布的内容与药品说明书不符,把治疗一种病说成治疗几种病,甚至包医百病,把缓解病情说成根治病情。不得使用绝对化或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内容;不得利用专家、医生、患者形象作证明等要求,是药品广告发布必须遵循的基本精神,但在严格执行方面差距甚大。把普通食品以保健品的名义进行宣传、把保健品以药品的名义进行宣传屡见不鲜。保健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这也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内容。但是不少保健品、保健食品在广告发布时宣传治这个病、治那个病,而且发布形式变化多端。如果媒体抓紧了,就跑到社区;社区抓紧了,就跑到宾馆、电影院,甚至搞一些样品赠送、电话联络上门送货等方式,获取市民的好感,把一些无关痛痒只能掏腰包的所谓保健品推销给老百姓。(2)从客体上看,人民群众对药品、医疗器械有需求。这种需求渠道从目前来看,有主渠道和非主渠道之分。所谓主渠道是指从医疗机构医生开出的处方,或者是经过合法审批的医药经营企业。非主流渠道是指药械工商企业发布广告向大众推销,还有口授相传的所谓偏方。这两种渠道在现时市场经济条件下,主渠道作用明显。医生开出的处方,针对性强,适应症、不良反应清楚明白,对疾病有比较好的治疗作用。为什么非主流渠道也有市场呢?不少病患者把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差、治疗环节繁琐作为不愿意找医生的理由。诸多媒体宣传给病患者提供了看病用药的信息,既方便又快捷,何苦要到医疗机构去排长队、看医生难看的脸色呢?诚然,医疗机构看病确实手续繁琐,也不排除个别医生服务态度有问题,但这些决不能成为病患者听信广告用药的理由。在监管工作中常常碰到这样的现象,执法人员对现场赠送药品、保健品进行批评制止时,遭到消费者的误解甚至谩骂,在违法厂商都认错的情况下,消费者仍然认为执法机关妨碍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有一些消费者时隔不久觉得上当受骗,到监管机关为当时的粗鲁向执法人员道歉,觉得悔不该不听执法人员的话,以致钱花了病却没有治好。(3)有人在经济上为病患者寻找原因,认为医疗机构开出处方之前,有许多检查手续,处方开出后药品价格较高。通过广告找到的药品省去门诊费、检查费,广告药品还打折,比如买几送一、服务态度热情等,所以一些病患者选择了非主流渠道。药价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医疗机构一般以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卖出药品,大多数药品价格高于药品经营企业。这类问题,应该是大方向正确的前提下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做的工作是怎样想方设法从全盘考虑把药价放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即使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也不能成为听信广告用药的借口。因为广告药品按国家法律规定,只能是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经过专业训练、具有资质的医生才能开出。试想一下,排除了处方药之后,仅靠非处方药能够解决病患者的所有问题吗?仅凭病患者自己的直观感受,听信广告用药,能保证对症下药吗?即使有,那也是个案。听信广告用药,乍看起来比医疗机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