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基础知识公安工作的性质和职能公安工作的性质和职能任何国家的警察机关都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它的性质都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即国家的阶级属性决定的。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我国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是掌握社会治安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关。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它的根本属性,反映了它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它体现了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公安机关是专政工具公安机关拥有一支强大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战斗组织公安机关担负着武装性质的任务,拥有武装性质的斗争手段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是掌握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执法力量公安机关担负着预防、侦查、制止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任务公安机关担负着羁押和部分刑罚的执行任务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担负着同刑事犯罪做斗争的任务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工作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新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客观要求。公安机关的职能职能: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职责、作用或功能的统一体。公安机关的职能:指与公安机关基本任务相适应、相联系的公安活动的总目标、基本方向和社会效能。即公安机关对国家和社会所起到的效能和作用,体现了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使命和要求。公安机关的职能公安机关职能的基本特征与公安机关的性质的一致性与国家职能的相关性法律上的规定性多层次性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专政,简单而准确的含义就是阶级对阶级的统治关系。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护人民的权利。实质就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对敌人的政治统治。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专政的对象是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分子、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的各种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公安机关专政的手段主要是镇压、制裁、控制、改造。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专政职能是长期的任务现在斗争的严峻性要求强化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加强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长期性。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反映公安机关和人民的关系。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服从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依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人民的治安积极性,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实质就是人民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人民的范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以及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民主职能的主要内容:积极保护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调整人民内部关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维护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方面的正常秩序,保卫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教育人民遵守法制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救死扶伤,利民、便民,提供社会服务以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如何强化、扩大民主职能增强民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民主职能,调动人民群众的治安积极性。把强化民主职能作为公安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区别对象、范围和方法不同联系专政和民主的统一性。打击敌人,保护人民互为前提,互相保证,互相促进。公安机关对敌人的专政越有力,人民民主、安全与合法权益就越有保障;公安机关对人民民主实现的越有效,对敌人专政的社会基础就越牢固深厚,对敌人的专政就越有效专政民主敌对分子人民群众少数人多数人镇压、制裁、控制、改造保护、说服、依靠、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