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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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了解票据的概况和汇票的基本常识理解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定义及要项掌握汇票的出票、背书和承兑等业务环节的操作学习目标本章提要票据概述汇票本票支票第一节票据概述一、票据的概念票据(Instrument)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以及作为通货的纸币,亦称为商业上的权利单据(DocumentsofTitle)。狭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即汇票、本票、支票。票据概述二、票据的性质1、票据的设权性票据的设权性是指票据一经作成,票据当事人的权利随之产生。离开票据,就不能证明其票据的权利。2、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是一种不要过问原因的证券。3、票据的流通转让性票据的流通转让性是票据的基本特性,是指票据上的权利以背书、交付等方式得以流通转让。票据概述4、票据的要式性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5、票据的可追索性票据的可追索性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的票据拒绝承兑或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的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债务人追索,要求得到票据的权利。票据概述6、票据的提示性票据的提示性是指持票人要求付款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出示票据,才能请求给付。否则,付款人可以不予理会。7、票据的返还性票据的返还性是指持票人收到票据上载明的款项时,应将票据交还付款人。付款人要求持票人写明“收讫”字样,并签名,将票据收回,以防再度提款。票据概述三、票据的职能(一)结算职能国际结算的基本方法是非现金结算。在非现金结算条件下,票据便成为一种支付工具,用以结清国际间债权债务。票据概述进口商债务人出口商债权人②寄汇票①购汇票③持汇票④凭票付款银行银行票据概述(二)信用职能票据本身是无价值的,结算作用以及其他作用的发挥,是由于票据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出票人在票据上立下书面的支付信用保证,付款人或承兑人按票面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票据的这种信用作用促进了票据在结算中的流通转让。票据概述(三)流通职能票据经背书转让给他人后,还可经多次背书转让。背书人对于票据的付款,负有担保义务,背书次数越多,票据负责人越多,票据担保性愈强。由于背书转让,票据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形成一种流通工具,节约了现金使用,丰富了流通手段。票据概述(四)汇兑作用随着商品贸易、劳务交换和旅游活动的日益频繁,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的货币兑换和转移资金成为一种迫切需要。直接或运送现金很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在甲地将现金转化为票据,再到乙地将票据转化为现金。票据概述甲地乙地交易商A交易商A兑换商A兑换商B现金票据票据现金票据概述(五)融资作用融资作用是对未到期的远期票据进行贴现和再贴现,持有者通过卖出票据而获得现金。此外,还可以将票据抵押给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融资。票据概述四、票据的法系(一)英美法系英美法系中包括英国、美国和英联邦成员国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很早以前,英美没有专门法典,判案是根据以前某法官的案例原则来判定。形成法系后,以英国1882年订立的《票据法》为基础,规定了汇票和本票的票据法规,并把支票包括在汇票内。1952年美国制定的《统一商法法典》中(1962年修订),包括了关于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法规。票据概述(二)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以成文法、法典作为法院判案依据,包括法国、德国等30多个国家。1930年,法国、德国等30多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了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1931年又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这两项法律是比较完善的票据法规,统称为《日内瓦统一法》。(三)我国也属大陆法系票据概述五、票据的关系人及其权利和责任(一)出票人(Drawer)是指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二)付款人(Drawee/Payer)是指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或票据开给的当事人。票据概述(三)收款人(Payee)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四)背书人(Endorser)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收到票据后,经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五)承兑人(acceptor)是指同意接受出票人的命令并在票据正面签字的人。票据概述背书人第一被背书人第二被背书人转让人受让人转让人受让人第二背书人CBA票据概述(六)持票人(Holder)是指票据的占有人,即票据的收款人、被背书人或执票来人。1、付过对价持票人付过对价持票人(HolderforValue)是指取得票据时,付过一定代价的持票人。2、正当持票人正当持票人(Holderinduecourse),也称善意持票人(BonafideHolder)是指善意地付过全部金额的对价,取得一张表面完整、合格不过期的票据的持票人,并且未发现这张票据曾被拒付,也未曾发现其前手在权利方面有任何缺陷。票据概述七、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票据行为分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背书是背书人与其它票据债务人连带负担债务偿付的行为。承兑是票据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偿付的行为。参加承兑是参加承兑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偿付的行为。保证是票据保证人发生保证债务的法律行为。第二节汇票一、汇票的定义汇票(BillofExchange)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后者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汇票二、汇票的必要项目(一)绝对必要记载项目1、“汇票”字样写明“汇票”字样的目的在于表明票据的种类和性质,与其它支付工具,如本票、支票加以区分。2、无条件支付命令(1)汇票的支付不能受到限制,不能附带任何条件。(2)不能用礼貌用语,如:please,wouldyoumind,wouldyouplease等,这类句子已不是命令,而是请求。(3)支付命令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根据汇票的定义,请判断下列汇票中的文句是否可接受?(1)PaytotheorderofCBankthesumoftwothousandUSdollars.(2)PayfromouraccountNo.1totheorderofCBankthesumoftwothousandUSdollars.(3)PaytoCBankororderthesumoftwothousandUSdollarsanddebitthesametoapplicant’saccountmaintainedwithyou.汇票3、确定的金额两法系都认为:如果大小写金额出现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我国票据法认为:如果大小写金额出现不一致,汇票无效。意大利、瑞士本国法律认为,应以金额较小者为准。英美法系认为:票据上如果写明利息或分期付款并不影响汇票金额的确定性。大陆法系认为:汇票上写明利息条款不能使汇票全部有效,但所加注的利息条款无效。(1)USD1000.00(2)GBP20000.00PlusInterest6%p.a.(3)USDEquivalentforGBP10000.00atthePrevailingRateinNewYork(4)AboutGBP20000.00(5)USD1000.00PlusInterest汇票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也可称为受票人(Drawee),是接受汇票支付命令的人。汇票上的付款人记载一定要明确,具体。一般都要注明详细地址。英美法系认为:付款人写上自己名字的汇票,叫对己汇票,持票人有权选择把它作为本票或汇票使用。而大陆法系认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应为两个不同的当事人,如果相同,这种票据是本票而不是汇票。汇票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又称受款人或汇票抬头。汇票抬头有以下几种写法:①限制性抬头。②指示性抬头(IndicativeOrder),又称记名抬头。③执票来人抬头(payabletobearer),又称无记名式。(1)PaytoECo.only(2)PaytoBCo.orbearer(3)PaytotheorderofBCo.(4)PaytoBCo.ororder(5)Paytobearer汇票6、出票日期出票日期的作用在于以下三方面:①决定汇票的到期日。出票日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其到期日的计算是以出票日为基础计算的。②决定汇票的有效期。③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汇票7、出票人签字汇票上必须有签名,否则无效。但如果签字是伪造的,或未经授权人签字,也视为无效。出票人签字后,即承担汇票的责任,即谁签字谁负责,不签字就不负责。目前各国的票据法都规定汇票一定由出票人签字。根据中国习惯,盖章也可以。但按国际惯例,以手签为好。汇票(二)相对必要记载项目1、出票地点出票地点是指出票人签发汇票的地点。2、付款地点付款地点是付款人姓名旁边的地点,是持票人提示票据请求付款的地点,也是票据遭拒付时作成拒绝证书的地点。汇票3、付款期限付款期限是指履行付款义务的日期。汇票的付款期限大致可分为两类:即期和远期。(1)付款期限①即期即期也叫见票即付(Atsight),是收款人提示汇票当天即为到期日,付款人应当日付款。即期汇票无须承兑。汇票上没注明到期日的,可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汇票②远期远期汇票分为三种:a.见票日后定期付款(At××days/××monthsaftersight)b.出票日后定期付款(At××days/××monthsafterdate)c.定日付款(FixedDate)汇票(2)到期日的算法:①见票/出票日后若干天付款,其到期日的算法是:算尾不算头,若干天后最后一天是到期日,如遇假日顺延。②见票∕出票日后若干月付款,其到期日的算法是:应为付款之月相应日期,如无相应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汇票(三)汇票的任意记载项目1、正本汇票写明FirstofExchange或Original,副本汇票写明SecondofExchange或Duplicate。正副本汇票分别写明“付一不付二”或“付二不付一”(“paythisfirstbillofexchange”“secondofthesametenoranddatebeingunpaid”)。2、预备付款人。相当于汇票的第二付款人。3、其它记载项目还有:禁止转让、免除作成拒绝证书和拒付通知、禁止转让、免于追索、汇票编号等。汇票三、汇票的分类国际结算中使用的汇票,按其内容和特征不同,可分成许多种类。汇票(一)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按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银行汇票(Banker‘sDraft)是银行对银行签发的汇票,其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主要是银行根据顾客要求办理汇款(票汇)业务时签发使用的。商业汇票(TradeBill)是企业或个人对企业、个人或银行签发的汇票,主要是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收取货款时签发使用的。汇票(二)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AcceptanceBill)是由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AcceptanceBill)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汇票(三)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SightBill/DemandDraft)是持票人提示时,付款人应立即付款的汇票。远期汇票(TimeBill/UsanceDraft)是在未来的特定日期或一定期限付款的汇票。又分为:确定日期付款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汇票(四)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Bill)是指不附带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主要是提单、保险单)的汇票,其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的信用,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较少使用。仅运费、保险费等有时采取光票的形式向对方收款。汇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Bill)是指附带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的汇票。除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物的保证,故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也是信用证业务中最常用的汇票。汇票(五)国内汇票和国外汇票国内汇票(InlandBill/DomesticBill)是指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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