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0日1起重伤害事故事故案例教育培训课件之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常见的起重伤害事故有:挤压、撞击、钩挂、坠落、出轨、倒塌、倾翻、折断、触电等。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有三个:1、操作因素2、设备因素3、环境因素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3目录大风吹袭门机出轨机毁坏(环境)门机“带病”作业造成的死亡事故(设备)门机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事故(操作)大港三起死亡事故就近发生的事故总结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4时间;1984年4月5日地址:厦门港单位:不知事件:当日上午9时许,10T门机司机末上紧夹轨器的情况下离机“方便”。此时,狂风突起,以每秒46米的风速向门机刮来,将偌大的门机吹走20余米且车速逐渐加快,压碎“铁鞋”,门架的两条支腿由台车上坠落至地面,行走驱动机构被甩出数米之远,其两条支腿及其运行机构亦被扭转变形,部分走轮脱轨掉道,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一、大风吹袭门机出轨机毁坏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5事故教训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缓冲器、锚定装置、夹轨器或压轨器、手动胶锲或自动铁楔、防风拉索)必须齐全;门机司机离机,必须把起重机楔住或锚定住,不得存在侥幸心理,以防被风吹走。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6二、门座起重机“带病”作业造成伤亡时间;1987年3月20日16时25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8号单位:上海港汇山装卸公司事件:装卸三队305组工人在黄浦码头2号泊位使用401号门座起重机往“装港机6号”船舱里进行吊装钢板作业。提要:该门座起重机于本年1月6日至3月5日期间进行大修,将变幅系统中控制变幅刹车油泵马达的中间继电器进行了更换,由于该中间继电器,其装配质量未达到产品质量要求,使铁蕊触头支架在滑动槽内有时出现机械卡死现象。导致起重机变幅系统刹车部分处于开启状态,致使起重臂会自动变幅前移。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7401号门座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变幅系统却出现了故障,致使吊的钢板刚进船舱尚未落下时,起重臂却出现突然后仰,导致钢板撞击船舱内的里档舱壁上,司机周某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即推变幅令操纵杆松起重臂,但起重臂没有动作。于是周将主令操纵杆复“0”位后就停机离开驾驶室到机房检查并叫修理工前来修理。在修理工未到之前,周发现变幅系统的中间继电器没复位,但用验电笔轻轻触动,就使其复了位。随后周回驾驶室再一次试车观察起重臂变幅状况,结果起重臂又恢复了正常动作。此时,修理工谈玉龙已到车上,周对谈讲了上述情况,并让谈再检查一遍。经谈对照图纸检查后认定起重机一切正常,并观察周继续作业一段时间后离去。接着,周操纵起重机继续作业,当将钢板吊入船舱内,在卸专用吊具钳子时,钢板靠驾驶室的一头却又突然向外档滑动,结果因工人孟锦荣来不及避让,下腹被钢板轨在舱内外档的舱壁上。经及时送往海员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45万元。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8事故教训起重机不能带“病”作业,当起重机司机发现401门座起重机变幅系统采用的J27──22型中间继电器存在问题,致使起重臂出现自动变幅移动后,就应立即停止使用,由于违章带“病”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9三、A载荷脱出坠落造成伤亡时间:1987年9月18日9时35分地址:上海龙吴路2600号单位: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航修站事件:用门座起重机从码头岸边,将280公斤的“万能机”及其一箱配件吊运到“风进轮”四仓右舷甲板上。使用的索具是三根钢丝绳吊索。吊运方法是:将重量为280公斤的“万能机”及一箱配件装在一辆三轮车上,其吊绑连接固定。三根钢丝绳吊索,其中一端用卸扣拴挂在三轮车上,另一端挂入起重机吊钩上。当吊重吊至距地面12.5米高度时,吊重随钢丝绳吊索产生转动,与船上搁在支架上的吊杆钢丝绳吊索相碰,结果使“万能机”从三轮车内翻出坠落。也就在这一瞬间,起重工胡国平从房间左侧走廊走出,却被“万能机”击中头部左侧。其安全帽被击破长一百毫米,宽四十毫米的十字型口,其右头颅也被击出三十毫米长的裂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0原因分析违章作业。被吊物三轮车内放置的“万能机”未加任何捆绑连接固定,系为吊重上的浮置物,违反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中“被吊物体上不得有人或浮置物”的规定,导致从三轮车内翻出坠落;在起重作业时,又未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壁下不得有人”的规定,造成受害者被坠落物击伤死亡。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1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1、吊装作业必须使用符合作业要求的吊装工具;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在起吊前一定要对吊装货物绑扎绑牢;3、起重机下面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自我保护、远离危险区;4、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一定要进行观察,选择安全站位;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2三、B吊耳(吊攀)断载荷坠落造成伤亡时间:1993年12月16日9时58分地点:上海市逸仙路2601号单位:东海船舶修造厂事件:建造一艘80客位交通艇。当起重机起重指挥挂钩工朱洪昌受指派,指挥两台起重机合力起吊该艇604分段,同步由南至北向80客位交通艇主船体吊移,行进了四十九米,在越过船台上一艘正在建造的596千瓦拖轮时,一侧挂钢丝绳吊索的吊攀(吊耳)却突然断裂,致使604分段倾斜坠落,砸在596千瓦拖轮上。将正在作业的船体装配工虞晓当场砸伤死亡,另一名工人宋凌明被砸成重伤造成多处骨折。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3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4起重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起重司机违章操作。即起重机在吊运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吊物不准在人头上方通过的安全规定,没有在吊运至拖轮上方之前,用连续鸣铃等方式将吊运作业区的人员加以“疏散”。调查后发现,吊耳是选用8.5毫米厚的钢板制作并装配的,末对其进行拉力、剪力、焊缝强度等的科学计算和测试,就盲目使用。另外,其吊耳制作粗糙,装配不良,有明显缺陷,同时检查也不给力,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耳,未将其发现,加以更换。吊耳断裂后经东海船厂设计工艺所对该吊耳实测数据计算,在分段吊运中,该吊耳其危险截面所受的最大力大大超过了材料的强度极限,因强度不够引起断裂。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起重机吊运时没有远离起重作业危险区。原因分析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51、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2、起重机下面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自我保护、远离危险区,不可心存侥幸心理。3、自制吊具必须经过科学计算、相关测试,经鉴定后方可使用。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6三、C门座起重机起重臂折臂造成伤亡时间:1993年3月17日14时地址:浦东杨高路715号单位:上海第三建筑发展总公司混凝土制品厂事件:商品混凝土搅拌机,使用一台非标准10吨回转臂架型门座起重机进行上料。该机起重机司机陆良福与学徒工唐石祥轮班上机进行操作。当日下午一时半左右,陆爬上起重机平台,观察徒弟唐石祥吊完二抓斗石子后,叫徒弟下机休息,由自己进行操作。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7当陆进入驾驶室作开机作业后,发现起重机有不明的异常声音,此时已启动抓斗起升开关,使抓斗处于上升状态,且没有切断电源便走出驾驶室步入左侧平台前端观察异常机况。结果起重臂却突然发生减幅并使其往后倾,直至扭曲产生坠落,其坠落起重臂正砸在起重司机陆良福的头部,当场死亡。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8在起重机起升机构运行出现故障时,起重机司机违反安全规定,在未停机,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离开驾驶室进行观察查找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设备存在缺陷,带“病“作业。平时缺乏检查和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像钢丝绳出槽,端板磨成深沟早应发现并消除隐患。原因分析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19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油润滑、检查维修必须在停机断电的情况下进行。2、加强设备维修与检查工作,确保设备无好。3、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可靠,不能“带病”工作,更不能心存侥幸心理。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0四、A大港金属结构厂李××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地:铆焊车间外场地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1事情经过1996年3月8日上午铆工李××被安排配合切割钢板作业(7685×2600×30毫米),并负责用20吨龙门吊配合翻板,到十点左右,李××用专用卡具,卡到目测板中间位置后,给出起吊信号,此时钢板单边吊起到与地面成80度角时,吊车司机被钢板挡住视线,无法看见指挥信号,随停车打铃示意,就在这时,吊钩卡具突然脱落,钢板迅速倒下,李××被钢板东南角砸在左后背,经抢救无效死亡。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2原因分析1、进行翻板作业时,没有按两点起吊的规程操作,操作时只挂了一只吊钩卡具,成为事故的主要原因。2、挂吊钩卡具时,没有完全推到位,卡具操作全部推到位,应为42mm,据现场钢板的吊钩挂痕分析,实际推入29mm(含坡口深度),有效长度24mm。3、操作时目测吊点偏离中线,钢板起吊时产生不平衡力矩,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4、起重指挥时,指挥者所占位置不当,起吊未脱离危险区,导致钢板原地落下时,指挥者李**被砸。5、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3三、B大港二分公司10.11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地:大张坨人工岛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4事故经过2000年10月11日8时许,某公司第三项目部铆工范××配合起重工进行安装分离器上面的平台作业,为了图方便,范××站在平台上挂好吊钩后,没有下到地面,而是随平台一起起吊,当平台起吊至3米高时,因两个挂钩没有挂好,而突然脱钩,致使范××从平台上滑落到地面,右手着地,手腕严重受伤。吊车油水分离器事故经过模拟图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5原因分析1、违章作业,在起重吊装作业时,不准人随起吊物件同时起吊。2、操作人员无证操作,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人员失职。3、范××本人安全意识差,违规作业。4、现场安全人员监督不力,没有及时制止违章作业。5、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施工指挥人员只重视生产而轻视安全工作,致使“三违”现象时有发生。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6三、C大港桩基道桥分公司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地:桩基道桥分公司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7事故经过2000年11月11日,道桥分公司中队长李××分配林×和陈××吊运废弃的基础墩(下部尺寸1500×900×700mm,上部尺寸900×600×700mm,重3t),并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林×带陈××在打桩区域将基础墩装在日野卡车上,每车装3个,卡车将基础墩送至大张坨储气库西侧的一个坑边,由林×指挥汽车吊司机马××将基础墩卸到坑内,11:00左右,陈××在车上负责将第十二号墩挂好后开始起吊,林×指挥吊车将基础墩吊至坑内。当时林×的位置在已卸下的坑内上端基础墩上,即处在安全区内,当基础墩移至离林×近3米距离时,林×突然跳到另一个较低的基础墩之上,当吊起基础墩底部距离坡面有300mm左右高度差时,由于基础墩自身的重量导致吊钩突然豁开启吊用的吊耳,基础墩突然坠落,滚动并压在林×身体腹部以下位置,马××发现后立即和其他同志将基础墩重新吊起,将林×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8将人挤伤的基础墩吊耳撕开的部位事故现场图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29原因分析1、操作人员未按照要求在基础墩上加割二个吊耳孔,致使单个吊耳强度不足,导致基础墩在吊卸过程中坠落发生事故。2、作业人员站位不对,应站在坑斜坡的上侧位,避免基础墩沿斜坡滚落伤人。报废水泥基础墩规格尺寸示意图已割吊耳孔应割吊耳孔起重伤害事故2020年2月10日30四、A事故经过:2012年7月22日上午5:30左右,常熟市某装卸公司四名装卸工在常熟某公司码头仓库进行卷钢装车作业,32吨行车将最后一吊(两件卷钢)吊运上车后摆放不平,需要吊离重新摆放垫木,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