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室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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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室检验规程审核:批准:日期:发布2016年月日实施:2016年月日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化验室检验、原辅料验收、设备仪器使用、留样观察、化验药品及“三废”等管理。2、目的:为规范各分公司化验室管理,正确指导生产,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入与流出,特制定本制度。3、权责:3.1化验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落实。3.2化验室主任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4、更新、变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要求,本制度原则上每年3月1日进行更新。第一条检验管理第一款质量标准管理1、质检部组织生产技术、化验室和销售人员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如有国家标准的应参照其制定企业内控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2、质检部组织生产技术、化验室制定原、辅材料验收标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准和检验办法。主要检验依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478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5009.3-2010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30642-2014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GB/T29602-2013固体饮料JJF1070-2005计量标准第二款化验管理一.抽样管理1.化验员应严格按照GB/T30642-2014食品抽样检验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通用导则对相关原辅材料、产品进行抽样。2.抽样后需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3.化验员抽样时应保证工具或容器的清洁卫生,防止样品受到污染。4.未经允许化验员不得擅自更改抽检标准,不允许擅自更改取样地点。5.取样时必须由化验员随机抽样,生产人员严禁送样检测。二.原辅料检验1原材料检验项目及要求1.1感官检验:无肉眼可见杂质、无霉变、腐烂大麦叶。1.2农残要求: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2内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及要求2.1供货商必须为获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2包装材料进厂前必须提供厂家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等。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2.3厂家应出具其产品安全性能的证明,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国、标准的要求。2.4供货商所生产的包装材料感官检测符合要求。2.4.1规格:符合我公司要求的规格。2.4.2气味:溶剂挥发彻底,无异味残留。2.4.3版面:位置正确、清晰,无缺陷,色相均匀。2.4.4外观:洁净、不允许有脏污。2.4.5异物:不允许检出。2.4.6底部封口的塑料包装,应检测起封口牢固状况。2.5取样检测频率每批按照3%-5%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内包装必须符合GB13731的规定。2.6以下情况存在任何一项时,做退货处理:2.6.1污染:夹带异物较多、有异味、微生物超标等。2.6.2外观不良:版面模糊不清、封口不牢固等。3外包装纸箱检验项目及要求3.1供货商必须具备印刷许可权利。3.2外包装纸箱进厂前必须提供厂家证明:《营业执照》、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印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3.3厂家应出具其产品安全性能的证明,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国、标准的要求。3.4规格:符合本公司生产要求规格。3.5印刷:字迹清晰、正确。3.6标识:符合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3.7强度:经过抗压试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抗压测试的试样一般不少于三个,试样不能有破损,折痕,脱胶等缺陷。测试结果为各测试值的平均数,但如果测试值中有一个存在明显偏差,则应预以剔除后再取平均值。3.8夹杂物:无。3.91拒收情况:3.9.外观夹杂物比较多.3.9.2有汽油味等异味污染。3.9.3纸箱严重受潮、发霉、水分含量超标。3.9.4纸箱抗压试验符合要求。三、过程检验1.原料挑选清洗: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时检验原料的清洗挑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选情况,大麦叶产品必须清洗干净无污染、无霉变、无腐烂大麦叶,并及时记录。2.烘烤过程检验:4h每次检验大麦苗叶烘烤温度、时间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烘烤后的大麦叶颜色是否出现差异,如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3.粉碎:大麦苗叶粉碎过程中要每半小时抽检一次,观察大麦苗粉颜色、气味、滋味,并测试其细度是否达到300目,如不符合,及时处理(返工或报废),并及时记录。4.内包装:每20分钟抽检一次,每次每台机器抽检20条,仔细观察产品包装后封口是否严密,是否有漏粉、漏气的现象,计量准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理,并记录。5.外包装过程要每1h抽检一次,每次100盒,主要观察成品盒内是否存在多条少条、有杂物、倒盒等问题,并记录。四、成品出厂检验1.成品入库后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独立包装样品,抽取样品量至少为8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2kg)。每一个小包装量不少于250g,盛装于生产企业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卫生的容器中。抽取样品的同时抽取两个空包装袋,分别与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一起封样。所抽样品3/4为检验样品,1/4为复检用备用样品(由检验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2.主要检验项目及要求2.1感官检验色泽: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黄绿色至绿色。滋味与气味:具有大麦苗粉固体饮料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疏松的粉末,无结块,冲溶后呈均匀混悬液。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依据:GB/T29602-2013固体饮料2.2微生物标准大麦苗粉菌落总数GB7101-2015GB4789.2-2010大肠菌群GB7101-2015GB4789.3-20102.3理化标准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水分:小于7.0检测方法GB5009.3-2010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标准要求GB/T29602-2013固体饮料。3.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当检验不合格时,须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化验员应对化验数据和结论负责,并如实、准确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报告单》由化验室整理存档,并保存两年以上。第二条留样观察管理1.化验室按照产品批次留样,样品须具有代表性,样品数量须满足观察使用的要求。2.化验室对所留样品,根据其保质期的长短,定期观察、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3.样品保留时间须超过保质期1个月,方可进行处理。4.留存样品应置于阴凉、干燥处,防止生虫、霉变或丢失。第三条检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1.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检验仪器、设备,严禁出现人为损毁。2.在检验仪器、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化验室主任。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3.检验仪器、设备应分类摆放,且分区并做好标识,不得随意放置或挪作他用。4.化验室主任应做好《计量器具检定记录》和《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确保在用检验仪器、设备在有效期内。5.操作人员严禁拆装重要检验仪器、设备,如设备出现问题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6.化验室主任负责对所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化验室设备台账》,并随时进行完善。第四条玻璃器皿使用管理第一款一般玻璃器皿的使用管理1.使用厚壁或非耐热的玻璃仪器时,不准将其加热或使之骤冷,以防炸裂。2.配制酸或碱时,不准在细口瓶或广口瓶中操作。3.盛放碱液或浓盐酸时,应用不带磨口的细口瓶,塞子要用橡皮或软木塞。4.使用带磨口的玻璃仪器时,用完洗净后在瓶口瓶塞之间加放一纸条,以防开启困难,且塞子不能串用。5.使用烧器类仪器加热时必须垫上石棉网,不准直接加热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6.使用试管可以直接用火加热,加热后不能骤冷,管口要向外,注意防止溶液溅出。7.使用玻璃砂蕊滤器时必须抽滤,不能骤冷骤热,应避免与碱液或氢氟酸接触,以防多孔滤板被腐蚀。8.玻璃仪器应轻拿轻放,必要时应带手套或用夹子拿取。第二款量器使用的一般规定1.量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不合格的不能使用。2.使用量器时首先要选择适当的洗涤剂,将量器洗涤干净。3.使用后立即将量器中的溶液倒出,并洗涤干净妥善保管,不准用容量瓶贮存溶液。4.禁止使用量器加热,也不能在烘箱中干燥。5.带磨口的量器要保持原配塞,不能互换或弄混。6.遇光易氧化、分解的溶液须用棕色量器盛装。第三款玻璃仪器需要根据其类型、特性和用途的不同,进行合理的保管,其原则是放置稳妥,取用方便。一些特殊玻璃仪器的保存如下: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1.吸管:洗净后用干燥滤纸擦干,放在铺好脱脂纱布的抽屈里。2.滴管:洗净后倒置于滴管架上,长期不用时,活塞处应放一纸条,用皮筋拴好活塞后放在专用柜里。3.具塞仪器:洗净后如暂时不用须在磨口与塞间垫一纸条并保存好。4.比色皿:洗净后晾干,放在专用盒内保管。5.成套仪器:用后洗净放在专用柜内保存。第五条化验药品使用管理第一款化学药品的贮存1.化学药品贮存室要有消防器材,室内要求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2.贮存化学药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2.1化学药品应分类存放,贮存室道路应畅通,不准超量贮存。2.2遇火或受潮易燃烧、爆炸或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易积水的地点存放。2.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品,桶装、瓶装的易燃气体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处。2.4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第二款试剂和溶液的管理1、一般试剂和溶液应整齐摆放在药品柜内,放在架上的试剂和溶液要避光、避热。2、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装入棕色瓶或用黑纸包好,避光存放。3、试剂瓶和溶液瓶贴好标签,其内容包括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等,如系标准溶液,还须注明标定人、复标人,标签的大小与瓶子大小相适宜,标签应贴在中间。4、过期的溶液和试剂不准使用,要按有关规定处理。5、各种试剂和溶液用后立即盖上盖,以防止灰尘落入或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水蒸汽等,也防止试剂中水分蒸发而影响其质量或浓度。6、开瓶时,瓶塞不准乱放,倒置放在操作台上,用后余下的试剂不准再倒回瓶中,以免引入杂质影响试剂质量。第六条“三废”处理文件类型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分管部门化验室文件编号检验规程发布日期监督人责任人检验规程第一款废气处理凡涉及有毒气体的分析工作,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把有毒气体及时排出室外,以免污染室内空气,损害人体健康。第二款废液处理1、废酸、废碱必须经过处理后才能放入下水道。没有酸性下水道时,可用石灰将酸液中和或用废碱液将其中和后倒入下水道,也可用大量水将废酸、废碱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2、含有机溶剂、剧毒物质等的废液根据其性质选择适当处理方法。第三款废渣处理根据废渣的用途、价值、毒性和危险性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于毒性小、难溶、安定的废渣可深埋地下,有机物废渣可送锅炉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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