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71012)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高度的创新精神,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1.具有比较宽广的生态学基础,掌握草地及植物生态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独立地进行科学研究,并在所研究的领域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2.培养的博士生能够胜任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政府机关、公司和社会服务部门的工作。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二、研究方向1.草地生态学2.湿地生态学3.生态工程与环境工程三、修业年限博士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最低修业年限为3年,最高修业年限不得超过6年。四、培养方式1.博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导师群体智慧,加强博士生指导力量。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实施博士生指导小组制度的规定》。2.博士生入学后二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备案。3.专业必修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生态学理论与研究方法专题、生态学研究进展3门。前2门在第一学年的秋季学期完成,后1门在第一学年的春季学期完成。4.博士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做研究论文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有博士生指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对开题报告的内容提出问题和指导性意见。博士生的开题报告获得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的实验研究阶段。博士生每个月要在课题组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每学期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进展。5.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在学期间每个月在课题组范围做一次工作和学术交流报告,至少在学院范围内做一次学术报告。创造条件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相关的各种学术会议,扩大视野,提高水平。6.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鼓励无高校教学经验的博士生申请学校提供的助教岗位,与指导教师一起做好相关课程的教学与辅助工作。五、课程学习1.课程设置生态学专业博士生课程设置课程类别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备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603秋季生态学理论与研究方法专题603秋季必修课生态学研究进展专题402春季第一外国语402第二外国语402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课402春季任选一门选修课10说明:必修课中“生态学理论与研究方法专题”主要讲授和讨论进行生态学研究中的一些新的技术方法,科学理论与实践,高水平科技论文解读及论文写作等。“生态学研究进展专题”主要介绍本学科相关研究方向的最新研究进展。2.考核方式必修课部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由学校统一授课并评定成绩。“生态学理论与研究方法专题”和“生态学研究进展专题”由相关教师集中授课,学生提交研究和工作报告,教师主要根据报告的水平评定成绩。专业课75分以上为成绩合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合格。3.学分要求博士生课程学习须修得1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2学分。六、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须经过三次审查。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前期审查:主要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该项审查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结合开题报告进行。中期审查:主要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一般在第三学年的中期,通讯评阅前2个月进行。后期审查:主要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要能够比较系统地研究某一个科学问题,要取得创新性的研究结果。博士生在读期间要至少在SCI检索源刊物上发表1篇为学位论文内容一部分的研究论文。研究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联系人,且东北师范大学必须为第一署名单位。七、毕业与学位授予博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理学博士学位。注:本方案自2007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附:生态学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德利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邢福杨允菲杨海军周道玮祝廷成倪红伟郭继勋穆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