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0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酒店房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穗价〔2009〕195号各酒店经营企业: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暨赛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办〔2008〕17号)的职能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0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以下简称“亚运期间”)酒店房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签约客房的最高限价规定根据《亚奥理事会章程》、《2010年第16届亚洲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和《广州市2010年第16届亚洲运动会申办报告》的承诺,亚运期间酒店客房价格不得超过酒店前四年最低平均惯例价格,且只可按照令亚奥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满意的上涨幅度调整。各星级酒店标准单人间最高限价为:五星级酒店不得超过150美金;四星级酒店不得超过110美金;三星级酒店不得超过90美金。标准双人间最高限价为:五星级酒店不得超过200美金;四星级酒店不得超过150美金;三星级酒店不得超过110美金。上述房价均已包含住宿费、客房服务费、早餐费及税费。房价以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折算汇率以亚组委《第16届亚洲运动会住宿政策》公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牌价为准。具体房价由各签约酒店按要求向亚组委申报,并经亚组委批准后实施。二、非签约客房的价格管理2010亚运期间指定接待酒店中未提供给亚组委分配使用的客房以及其它非指定接待酒店的客房房价,参考亚运期间指定接待酒店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广州地区酒店行业协会要加强亚运期间对各酒店经营企业的指导,平衡同星级酒店的价格差异,指导相关酒店经营者确定合理的价格水平。在亚运期间因突发事件引发的酒店房价大幅波动,市物价局将依法进行政府干预,必要时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三、市旅游局和广州地区酒店行业协会将对星级酒店及指定接待酒店客房在亚运期间的预定情况(包括预定率和预订价格等)开展定期监测,及时向境内外公布信息,引导我市酒店业合理定价。四、各酒店经营企业必须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消费者的监督。五、市物价局将加强酒店行业房价情况巡查,打击哄抬房价和价格欺诈等行为,保持亚运期间酒店房价基本稳定。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联系电话:8619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