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国家宪法日与依法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区别于普通法•幸福人生与法同行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一、“国家宪法日”设立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到“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其间经过了整整60年。在这60年间,我国共制定了4部宪法,现行的1982年宪法也经历了4次修正。•12月4日正是我国现行宪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以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国家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集中体现。一、“国家宪法日”设立节日的确定(立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意义•宪法是众法之源,是治国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对一个国家来讲,宪法精神就是这个国家的精神,宪法力量就是这个民族的力量。以首个“国家宪法日”为起点,我们看到宪法精神已融入国家的肌体,成为托起伟大中国梦的精神之本、力量之源。•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设立国家宪法日意义“国家宪法日”的设立首先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要求宪法是人民权利的宪章,同时也为权力的行使划定了边界。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种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还特别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要公开向宪法宣誓。这就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崇尚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自觉把权力置与宪法法律之下,依法行使权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制度化、法律化。设立国家宪法日意义•“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同时也对全体公民提出了要求宪法日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纪念日,更是全民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通过“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充分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统帅作用宪法是国家法律的基础和核心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本制度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根本任务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家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权利义务基本权利义务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建设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国家的根本制度(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家形式国体国体政体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什么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什么国体与政体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又反映着国体。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中央中央省省直辖市直辖市自治区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自治州自治州设区市设区市乡乡民族乡民族乡镇镇县县区区乡乡镇镇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民族自治机关的设置民族自治机关的设置自治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州自治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可以在相当长的期限内保留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特别行政区可以在相当长的期限内保留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公民: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与人民在概念上有什么不同公民与人民在概念上有什么不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弘扬宪法精神,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选自路易斯·亨金《权利的时代》一书前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和自由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和自由不受侵犯选举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游行示威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在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所享有的权利:•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现行宪法规定的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现行宪法规定的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三、幸福人生与法同行1、社会生活的需要•贯彻党和国家政策的新要求我国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尊崇法律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人生幸福,首要的是做到有道德、遵纪守法。人要活出自己的尊严,这尊严首先来自有道德、遵纪守法。成功人生也必须有道德、遵纪守法。•2、幸福人生的需要——规则理念龙永图谈外国小孩修马桶规则我们可以概括为3个层次:道德或道理:做人做事要讲道德要有道理;纪律:约束一个团体的运转和秩序;法律:最强有力的最后的规则。我们时刻在周边的规则约束下和我们自身理念的支配下进行工作生活学习。一个好的团体一个好的社会,需要规则、秩序。树立规则理念,理念决定行为。——法治理念磨坊主与威廉一世(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西方经常说“穷人的茅草房,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什么是法治?什么是人治?法治就是权利的制约,即便是国王也可能会败诉并接受制裁;什么是人治?人治就是权利的滥用与失控。•人们对法的认知、认同、敬畏和服从程度是事关法律成败的关键,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法治建设,首先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案例一:农民工讨薪不成杀死老板河南电视台《都市报道》播报了这样一则新闻:一农民工给一财大气粗的老板打了一年工,在年底临近之前,向老板讨要工钱未果,晚上闯入老板家将老板杀死,农民工随即被公安局抓获。记者采访农民工问道:“你现在对自己故意杀人的行为后悔吧?”答:“不后悔,这种财大气粗仗势欺负民工的老板,不杀了他,我心不平。他该死!”显然,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返回说,最倒霉的还是那个死去的老板,尽管家产万贯,也带不走一分钱,留下父母妻儿终日以泪洗面,如果老板讲点道德,体谅打工者不容易,将人家血汗钱付了,或者手头紧向人家说句抱歉话,承诺何时付工钱,也许就不会有被杀的悲剧。看来,小问题不能小瞧,小事却能酿出大灾祸,不守道德,迟早会付出一定代价的。生活是美好的,人生是绚丽多彩的。它的绚烂令许多词汇黯然失色。它永远是湛蓝的天,浓绿的草,芬芳的花,和美丽的心灵相缀而成,任何笼罩在它上空的阴霾都是不和谐的,因此,在追逐人生梦想的路上,我们需与法律同行!祝您拥有—阳光人生—幸福人生—成功人生!李玉华衷心感谢您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