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鞍山项目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港中旅(鞍山)置业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十月21总则1.1编制目的1.1.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工作场所员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经营物业顾客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1.1.2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按照集团应急预案互相衔接性,提高协同应对事故能力性,并解决目前公司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应急体系不完善、与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1.1.3满足集团公司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为持续改进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及改善目标提供支持和参考。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以下法规和要求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3《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质【2004】75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建设部令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3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1.3适用范围1.3.1事故分级1.3.1.1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4力,参照集团要求,将安全生产事故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Ⅳ级。1.3.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Ⅰ级安全生产事故:a)造成10人(含10人)死亡(含失踪);b)50人以上重伤;c)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3.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Ⅱ级安全生产事故:a)一次事故造成3-10人死亡;b)10-50人重伤(含10人);c)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1.3.1.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Ⅲ级安全生产事故:a)一次事故造成1-3人死亡;b)3-10人重伤(含3人);c)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500万元。1.3.1.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Ⅳ级安全生产事故;a)3人以下重伤;b)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300万元。1.3.2公司下属各工程部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据机构设置情况,对确定的Ⅰ、Ⅱ、Ⅲ、Ⅳ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层层分级,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1.3.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51.4应急预案体系1.4.1根据公司日常管理特点特点,港中旅(鞍山)置业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预案体系构成。1.4.2本预案是依据港中旅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的综合要求和基本规范编制的,是指导公司及下属工程部及各职能部门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准则。1.4.3公司各级应急预案应保证要素全面、操作性强、应急体系完善并相互衔接。港中旅鞍山置业应急预案体系图1.5应急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港中旅鞍山置业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下属各部门综合应急预案下属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港中旅鞍山置业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港中旅鞍山置业公共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下属各部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下属各部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下属施工单位专项事故应急预案下属施工单位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港中旅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港中旅综合应急预案港中旅化学危险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1.5.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管理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在建工程,工程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组织建立起业主、监理、总包、指定分包的应急管理体系,将相关方应急救援管理纳入管理范畴,并督促项目监理、总包应制订相应的应急管理方案。1.5.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为主,港中旅鞍山置业安全管理委员会和集团(中投)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分级响应原则参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各项目充分发挥自救作用,并向上级及所属地方政府寻求援助。1.5.4科学调控,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5.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做好应对各7种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2公司的危险性分析2.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1.1根据集团要求,以及集团及公司关于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特别是重要危险源进行辨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考虑公司业务流程特点,首先辨识出主要业务流程过程中的危险源,再辨识其它业务流程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危险源时可以选用的方法有(但不限于):问卷调查法;现场调查法;工序分析法;专家咨询法;预先危害分析法(PHA);工作岗位安全分析法(JSA);人机工程学分析法。2.1.2辨识危险源应综合考虑本单位各项活动中涉及的人员、设备、工艺设施、用电、环境情况、安全标志、可能的事故、可能的事件、劳动防护用品、饮食卫生、消防、物资、承建商、承租客户、外部相关方、特殊气候、工作时间等因素,辨识可能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和心理和行为性危险源。2.1.3项目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汇总后,应组织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方法为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8(LEC),即考量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下的频繁程度和事故产生的后果,取此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风险的大小。2.1.4项目根据开发准备、工程建设、竣工移交、商业物业运营及管理、住宅物业管理的不同阶段进行风险评价,确定本单位的重要危险源。对于确定为重要危险源的工作项目(场所、设备),应按照此性质,各项目应确定明确的控制要求,如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标值,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采取消除、限制、处理、转移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等。2.1.5根据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将各项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潜在事故和突发事件汇总于下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主要潜在危险源鞍山项目一期基坑坍塌高空作业机具伤害触电电焊作业高支模物体打击市政管线开挖政府道路建设其他9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港中旅(鞍山)置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与应急指挥组织架构如下页图所示:港中旅(鞍山)置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3.1.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徐鑫副组长:王为强、朱涛执行副组长:成员:崔铭宇、张磊、左政、刘洋、杨玉红、程阳、于野、孙黎明、沈洲慧、李雪莹工程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专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组长:徐鑫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组员副组长:朱涛副组长:王为强副组长:董凯峰10理制度的制定和推行,组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代表公司对全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统筹及上报安全生产管理信息。3.1.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徐鑫副组长:王为强朱涛执行副组长:成员单位:工程部、行政部、物业公司及已移交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值守(电话:5081350手机:),及时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向事故现场指挥部传达集团或中投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负责督办落实。(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向所属事故发生单位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上级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3)事故发生的项目按照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指令,在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汇报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3.2.1各项目应成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11挥工作。应急救援组织包括: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救援小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事故等级响应要求及时向上级公司和职能部室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内的各级指挥人员及其职责3.2.2.1总指挥: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3.2.2.2副总指挥: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2.2.3现场指挥:发生事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负责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的全面组织、指挥、决策,是紧急情况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尚未到达时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领导,当副总指挥或总指挥到场后,向副总指挥或总指挥移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总指挥的工作;3.2.2.4消防指挥: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紧急情况下伤员救助或现场灭火的指挥工作。考虑到消防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专业性强,时间性强和对有效协同配合要求较高特点,赋予消防指挥官行使现场消防工作最高指挥权。12港中旅鞍山置业安全管理与应急指挥组织架构图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下属项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港中旅深中投总经理安委主任中投安委会工程管理部中投安委会中投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深中投中投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部门分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各部门管理者代表集团总经理集团安委会办公室集团应急指挥办公室集团安委会集团应急指挥集团总部各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部报警联络组疏散安全组灾害处理抢救组物品转移组下属部门安全职能管理线应急管理功能线安全主任工程部经理物业及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安全主任133.2.2.5医疗指挥官: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紧急情况下伤员医疗救护的指挥工作。3.2.3为了能应对各种类型的突发事件,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应分为以下几个小组:3.2.3.1报警联络组任务:负责内外部信息的联络沟通要求: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警,详细告知事故发生地所处的详细地址,灾害发生的位置,并及时与公司值班领导联系。在紧急抢救的全过程中,负责内部与外部信息的联络沟通,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3.2.3.2疏散安全组任务:负责组织指挥人员安全快速地撤离现场,并保证外部救援车辆的畅通要求:按人员疏散图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指挥所有的员工撤离现场,在指定地点集合并进行人数清点,在救援队伍未到事故发生地时,负责所有的交通指挥,并引导消防车、救护车到达出事地点,防止车道受阻。当救援队伍到达后,所有的指挥权交由外部专业机构负责。3.2.3.3灾害处理及抢救组任务:负责灾害处理及抢救伤员。14要求:在指挥官的指挥下,有序高效地进行灾害处理的各项工作,如灭火、堵漏等,并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与转移。3.2.3.4物品转移组任务:主要物品的转移,特别是危险物品的转移要求:抢救转移物品人员应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