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运行培训手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〇一一年十月1目录第一部分调查通知..................................................2第二部分主要指标解释.........................................11(一)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调查表....................11(二)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调查表.................21(三)调查涉及的职业分类及其代码.............25第三部分联系方式................................................64第一部分调查通知345678910第二部分主要指标解释一、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调查表(一)法人单位代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机构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具体填写规定如下: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二)法人单位名称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应按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填写。(四)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指企业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本次调查行政区划代码只填写至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共有6位数字组成,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填写。这部分可分为三个层次,从左到右的含义分别是: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如420000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的行政区域代码为420106,其中42代表“湖北”,01代表“武汉”,06代表“武昌”。企业在填报时,可直接填写本次调查实施机构给本企业指定的“企业编码”的前六位。该代码填写与“企业编码”前六位不一致,将无法通过系统的审核。(五)单位隶属关系根据企业依据资产或管理所形成的隶属关系,原则上按照下表代码表填写。单位隶属关系标准12代码隶属关系名称说明10中央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机构、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其所属机构20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40市、地区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直辖市辖区(县)50县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旗)、旗、县级市60街道、镇、乡70居民、村民委员会90其他出现一些特殊情形时,按以下原则处理: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办的企业,其隶属关系与企业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在外省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非国有单位可填写“90”。(六)行业类别是根据企业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根据各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3位(1位字母加2位数字)行业大类代码。军工企业兼生产民品的,即使目前企业的民品产值大于军工产值,但军工企业的生产方向并未改变,按军工生产的性质划分行业并填写行业大类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代码类别名称门类大类B采矿业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非金属矿采选业11开采辅助活动12其他采矿业C制造业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3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17纺织业18纺织服装、服饰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6汽车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1其他制造业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47房屋建筑业48土木工程建筑业49建筑安装业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51批发业52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3铁路运输业54道路运输业55水上运输业56航空运输业1457管道运输业58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59仓储业60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61住宿业62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66货币金融服务67资本市场服务68保险业69其他金融业K房地产业70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租赁业72商务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6水利管理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8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9居民服务业80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81其他服务业(七)企业规模指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主要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为划分依据。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办法》中未明确标准的行业此次调查时暂不填写。《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单位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15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16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上表中:1.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八)登记注册类型是指企业或生产经营性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各种: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100内资企业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40联营企业150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0私营企业190其他内资企业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外商投资企业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30外资企业17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