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土地评价体系1.《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土地评价体系属小比例尺的专题地图,是国家资源的基本图件。目的在于系统地整理、综合、研究建国以来有关土地资源调查研究的资料和成果,用地图形式:反映我国各类土地资源潜力组合的空间分布状况,概算我国各类土地资源的数量与质量;阐明土地利用状况与农、林、牧发展潜力,为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的合理利用、农业生产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战略部署提供科学依据相基础资料。表现以下基本内容:土地资源的质量与潜力;土地资源的基本类型与土地特征;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状况。(1)评价原则和分类系统《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的土地资源分类是属于土地资源适宜性分类。(1985年)主要原则是:土地生产力的高低;土地对农、林、牧业生产的适宜程度;土地对农、林、牧业生产的限制程度;适当结合考虑与土地资源有密切关系的土地利用现状及社会因素。采取土地潜力区(生产力)、土地适宜类(适宜)、土地质量等(适宜程度)、土地限制型(限制因素和强度)、土地资源单位(类型)的五级分类制。1.土地潜力区该系统以水热条件为依据,先按土地生产力的区域性差别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区,作为评价的零级单位,区内再进行类、等、型划分。在同一潜力区内,土地生产潜力应大致相同,由大致相同的适宜作物、牧草、林木种类组成,有大致相同的熟制、产量水平、土地利用方向和措施。我国共划分为9个潜力区:华南区四川盆地—长江中下下游区云贵高原区华北—辽南区黄土高原区东北区内蒙古半干旱区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原区。2.土地适宜类它是在土地区的范围内依据土地对农、林、牧业生产的适宜性划分,可分为8个适宜类:宜农土地类宜农、林、牧土地类宜农、林土地类宜农、牧土地类宜林、牧土地类宜林土地类宜牧土地类不宜农、林、牧类。3.土地质量等在适宜类范围内,反映土地的适宜程度和生产潜力的高低,是评价的核心。土地质量等是在土地适宜类范围内,对土地的适宜程度和生产力的高低进行划分的结果,它是土地评价的核心。按农、林、牧诸方面各分三等。宜农土地质量等:1)一等地:对农业利用无限制或少限制,质量好;基本农田;2)二等地:对农业利用有一定的限制,质量中等;需要改造才能建设成基本农田;3)三等地:对农业利用受到较大限制,质量差;大力改造后方可开垦和建设成基本农田;宜林土地质量等:1)一等地:最适宜林木生产的土地;无明显限制因素;质量好;2)二等地:一般适于林木生产的土地;受地形、土壤、水分、盐分等因素的一定限制;质量中等;3)三等地:林木生长有一定困难的土地;地形、土壤、水分、盐分等因素限制较大;质量差;造林时需要有一定的改良措施;宜牧土地质量等:1)一等地:最适于牲畜放牧饲养的土地;容易建成基本牧草场;2)二等地:一般适于牲畜放牧饲养的土地;3)三等地:勉强适于牲畜放牧饲养的土地;利用困难;4.土地限制型土地限制型是在土地质量等范围内,按限制因素的种类及强度划分的结果,在同一土地型内,具有相同的主要限制因素和相同的主要改造措施。在同一等内,型之间只反映限制因素的不同,改造对象和改造措施不同,没有质的差别。4.土地限制型按土地的限制因素及其强度分:土壤侵蚀(e)、地形坡度(p)、基岩裸露(b)、土壤质地(m)、有效土层厚度(i)、水文与排水条件(w)、土壤盐渍化(s)、水分(b)、温度(t)及无限制(o)10个限制型;中国土地限制因素以地形坡度为主,占受限制土地面积的42%,土壤侵蚀限制占5%,盐碱限制占5%,水文排水限制占6%。在现有耕地中坡度限制占受限制耕地面积的19%;侵蚀限制已上升到14%。说明人为因素在土壤侵蚀中的作用。侵蚀与潜在侵蚀(坡度)占33%,是耕地的主要限制因素。5.土地资源类型(单位)土地资源类型是土地资源分类的最小单位,它是在土地限制型范围内由地形、土壤、植被和利用现状较一致的一组土地组成的,因此,它不仅改造措施相同,而且经营管理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其它措施也一致。土地资源类型划分数量不限,名称可以用地貌-土壤-植被-利用现状的联名法。如:河滩地—草甸沼泽土—小叶樟苔草草地;平原高平地——黑土——旱耕地;也可以用当地比较科学的习惯名称。如蛇地、甸地、梁地、黄土峁、围田、沙田;图例可以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1、2、3、4表示。对全国l:100万土地资源图评价系统评价表示方法可举例如下:黑龙江省庆安地区有一地块标记为333W12表示三等宜农、三等宜林、三等宜牧,水文与排水限制(w),限制强度为2级(右上角2),土地资源类型为谷地一沼泽土一杂类草草地(右下角1)。目前一些省、市、县参考全国l:100万土地资源图的分级原则与分类系统采用了类、等、型三级续分评价系统。类和级的多少均应视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和规划要求而定。方法:主宜性评价与多宜性评价相结合;主导因素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程序:农、林、牧分类评价,由低级向高级归并。分别评定土地资源单位的农、林、牧质量等级;评价方法土地评价的对象土地评价的依据土地评价的基本方法土地资源单位每块图斑中组成土地资源单位的各要素的综合特征和限制因素的强度主宜性评价与多宜性评价相结合,主导因素与综合分析相结合土地评价的程序:评价的程序评价的程序是农、林、牧分类评价由低级向高级归并。分别评定土地资源单位的农、林、牧质量等级。如岗地黑钙土羊草针茅草地在无限制的情况下为一等宜农、二等宜林、一等宜牧的土地;根据限制因素的强度再分别评定农、林、牧质量等级。如上述土地资源单位,如果存在限制因素(土层厚度为50一79cm),则其限制因素强度所规定的等级可以为二等宜农、一等宜林、一等宜牧的土地;定出该图斑最后的等级为二等宜农、二等宜林、一等宜牧的土地;在评出农、林、牧土地质量等的基础上归并为土地适宜类。如上述图斑属宜农宜林宜牧的土地。《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土地评价中有几种特殊规定:稳定的农耕地只做农业评价、不做林牧评价,其本身理应宜林牧利用;不稳定的农耕地或质量很差的农耕地要做农、林、牧评价;平地、岗地的林地原则上只做农、林评价,不做牧业评价;丘陵、山地的林地原则上只做林业评价,不做农、牧评价;平地、岗地、丘陵的草地要做农、林、牧评价;山地的草地只做林、牧评价,不做农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