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校字〔2009〕34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调整内设教学、科研、教学辅助等机构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以及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编办„2008‟55号)文件精神,本着“理顺关系、调整结构、优化资源”的总体原则,于2009年5月20日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研究,决定调整学校内设教学、科研、教学辅助等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优化教学科研资源配置,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强化特色,突出优势,科学合理设置教学、科研及教学辅助机构。二、机构调整的有关说明1、整合公共卫生学院相应资源与管理学院共同组建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承担的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建设任务划归药学院,卫生检验(本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科)、食品营养与检测(专科)、医学营养(专科)等专业建设任务划归医学技术学院,卫生监督(专科)专业建设任务划归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现有临床流行病学相关师资并入第二临床医学院;营养学、食品学与卫生检验等相关师资并入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法学等相关师资并入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2、整合第三附属医院相应资源与第四附属医院,组建第二附属医院,与第二临床医学院实行“院院统一”管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四川男性节育技术培训中心挂靠。3、整合第三附属医院部分资源,与针灸推拿学院实行“院院统一”管理。4、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实行“院处合一”。5、成人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增挂继续教育学院牌子。6、整合实验动物研究中心、科技中试中心等资源,组建科技实验中心;四川省中医药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挂靠。7、整合中医古籍文献研究所、医史博物馆、中医药传统文化博物馆及相关研究机构资源,组建中医药文化中心并保留原有机构名称。8、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含教育科学版)编辑部、四川生殖卫生学院学报编辑部、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编辑部纳入统一管理,成立学术期刊中心;《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杂志社挂靠。9、四川人口情报中心挂靠图书馆。10、成立学校实验教学中心。11、整合发展研究中心(中医高等教育研究所)与教学监控考核评价办公室资源,组建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并承担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的编辑工作。12、校办企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经营性资产管理职责划入四川成都中医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校区管理办公室作为校长办公室职能延伸机构。14、临床医学研究所、基础医学研究所、中药研究所、针灸推拿研究所、民族医药研究所与相应的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民族医药学院实行“院所合一”。三、调整后的内设教学、科研、教学辅助及其他机构(一)教学(含医疗)机构1、基础医学院2、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3、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4、药学院5、民族医药学院6、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7、医学技术学院8、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9、护理学院10、人文社科学院11、体育学院12、外语学院13、国际教育学院14、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二)科研机构1、科技实验中心2、中医药文化中心3、学术期刊中心(三)教学辅助机构1、图书馆2、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3、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4、档案馆5、实验教学中心(四)其他机构1、四川成都中医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校区管理办公室3、校友会办公室4、国际中医药学术交流培训中心特此通知二○○九年六月二日主题词:机构调整业务及其他通知送:校领导成都中医药大学办公室2009年6月5日印(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