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滕州市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意见(2008年2月27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造适宜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城市管理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城市精细化管理,就通过建章立制、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实现城市管理无缝隙、全覆盖、无死角。实施精细化管理是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有效整合现有城市管理力量,优化城市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的吸引力、竞争力。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完备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迅2速增加,城市化进程全面加快。但是,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规划执行落实不到位,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仍未真正形成,城市环境“脏、乱、差、丑”的状况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城市管理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已经成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要求,也是广大市民的强烈愿望。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提升标杆,强化措施,全民动员,积极参与,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群众参与的原则,在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基础上,科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标准,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目标要求。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现代化城市的总体目标,结合“六城同创”活动,按照“平、明、绿、美、净、齐”的要求,提高标准,细化指标,将城市管理工作标准由一般的工作纪律要求、工作3定性要求转向责任落实、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执法效果的要求,做到城市管理范围的全覆盖和管理方式的精细化。力争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逐步实现规划编制全面覆盖,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市容环境美观整洁,行政执法严格高效,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平”:城市道路平整顺畅。大力实施“硬化工程”和“畅通工程”,城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及时,路面平整坚实,附属设施配套完善,无通行障碍与安全隐患;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科学,通行秩序良好,确保交通安全。“明”:城市夜景流光溢彩。城市出入口、大型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雕塑、桥梁、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建(构)筑物、户外广告及繁华商业区门头广告全面实现灯光亮化;城区道路路灯设施完善,亮灯率达到98%以上,亮、灭灯时间误差不超过5分钟,形成靓丽的城市夜间景观。“绿”:城市绿化生机盎然。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城市公园、游园、绿地、广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道路绿化、居民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河道沿岸绿化同步推进,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并重的城市绿地系统。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4%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以上。“美”:城市面貌优美舒适。城市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城市景观特色鲜明,绿地、道路、河流和各种建(构)筑物风格协调一致,环境优美,适宜人居;城乡结合部、城市4出入口、住宅小区环境面貌进一步美化;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到现场环境整洁、文明施工的要求;户外广告、临街橱窗、牌匾、门头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整齐统一、美观大方;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净”:城市环境清洁卫生。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城区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完好率达到98%;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清扫率达到100%;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居民家庭环境整洁卫生,消除垃圾围城和卫生死角,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处理及时规范,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空气、水体质量明显提高。“齐”:城市市容整齐规范。城区停车场、集贸市场等公用设施布局合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城区学校、广场、市场周围及主干道路两侧无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道路护栏、指示牌、灯箱广告、消防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等公用设施管理到位,道路两侧架空管线逐步下地。三、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高效”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统筹协调,建立主体明晰、职能明确、分工科学、协作有力、权责统一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一)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有关部5门和街道的城市管理职能,合理划分管理责任区,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依法对《滕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解决和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发挥城市管理主力军的作用,认真行使市容市貌、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文化市场、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市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园林绿化、排污泄洪管道、路灯、环卫等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各类设施齐全完好;做好市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积极发展公交、热力、燃气等公用事业,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市场和物业市场的行业管理。市规划局要加强源头控制,严把规划关口,加强对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把好违规行为的性质认定关,依法提出处罚意见。市建工局要加强各类建筑活动的行业管理,抓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提升城区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市公安局要规范车辆及行人交通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章现象,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要依法打击影响城市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市交通局要加强对营运机动车辆的行业管理。市工商局要加强集贸市场管理,确保经营秩序规范有序,环境整洁卫生。市环保局要加强城市工业企6业的污水和噪声管理。市水务局要加强对城区供水设施、河道水面的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把承担的任务目标细化量化具体化,进一步分解落实到下属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落实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坚持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界定城区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划定管理区域,彻底消除管理盲区。各街道要把城市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投入。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在街道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具体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和居委会的城市管理作用,定人员、定职能、定经费,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社区和居委会的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实现社区环境的居民自治。加强部门、街道间协作配合。在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的基础上,要加强部门、街道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共同巡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资料共享、互为见证等城市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整体合力。(二)建立信息平台,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充分发挥我市信息化基础优势,整合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工商、环保、水务、建工等部门的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对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和市容市貌管理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管理,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快建设覆盖城区的城市管理动态监控网络,推广应用“城管通”等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设备,7扩展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打造集数据管理、动态监控、行动指挥、信息发布、投诉受理、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管理、监督与服务一体化。(三)实施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以“数字城管”信息平台为依托,以街道、社区为基础,以1万平方米左右区域为基准,按照不同的管理标准、管理等级,将城市管理责任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确定每个网格的管理人员、管理内容、管理标准和责任时限,建立市、部门、街道和网格监督员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形成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实现“无缝化”管理。建立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街道要分别组建快捷高效、反应及时的巡查队伍,对城区主次干道和重要公共场所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管理,由被动应对问题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破坏绿地、乱倒垃圾、乱停车辆、非法占路、违章设置广告牌等问题。全面推广“四位一体”的巡管模式,在责任区内实行市容、环卫、市政、绿化综合巡查、综合管理,对同责任区域巡管人员实行联责联利、同奖同罚,做到责任区域管理标准明确、职责明晰、整体联动、长效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四)开展集中整治,确保精细化管理目标落实。针对城市环境突出存在的“脏、乱、差、丑”现象,按照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交通秩序、背街小巷、违章建筑、环境保护等专项8整治活动,坚持一条街一条街地治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不留任何空白和盲区。每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立即转入正常管理,做到整治一项、巩固一项,整治一片、巩固一片。(五)严格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于违法建设、破坏市政设施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坚持处罚与管理有机结合,杜绝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现象。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做到疏堵结合、教惩结合,促使管理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马路停车场等问题,积极探索分区域、分时段、分等级管理等办法,变执法单一处罚方式为多元化管理方式。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加大规范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变更程序行为和处罚立案、调查、结案流程监督的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设立市公安局驻行政执法局治安办公室,明确3-5名正式干警常驻负责,推进公安、行政执法联合办案,切实维护执法权威。(六)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强化和健全政府监管职能。全面放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市场,将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9洁、市政设施维护等专业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行业,推行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建立合理的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和技术管理标准,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依法管理市政公用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保障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完善监督体系,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察、舆论监督、社会投诉的立体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城市管理问题整改反馈制度和行风监督评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