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置流程立即报告班主任立即报告校领导、校医(保健教师)报县教育局报所在地卫生院安排当地网络直报通报县卫计委医疗机构开展诊疗工作安排疾控中心指导、开展预防控制报县政府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班级与学生——密切注意以下异常情况:有学生出现发热、皮肤出疹、咳嗽、拉肚子、呕吐等症状;或班内有两个以上学生同时发病并有相似症状。班主任——发现以下情况时:因病缺课原因追踪时医院诊断为传染病;晨午检发现发现两个以上学生同时出现相似病症(如发热、皮肤出疹子、咳嗽、拉肚子、呕吐等症状),或疑似传染病。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接到班主任(教师)报告后经核实,确实为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县教育局——登记、备案卫生院——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师诊断,确为传染病,按要求诊疗处置县卫计委——响应处置县疾控中心——开展疫情研判、监测报告、预防控制。初步判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的传染病暴疫情疑似传染病散发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的传染病暴疫情传染病散发疫情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置程序在学校(托幼机构)中,校长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日常监测应以班级为单位密切注意学生发病情况,当发现以下异常情况时,班主任应立即向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报告:①对请假学生进行因病缺课原因追踪时医院诊断为传染病;②有学生出现发热、皮肤出疹、咳嗽、拉肚子、呕吐等症状;③班内有两个以上学生同时发病并有相似症状。当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接到班主任报告后,应立即对报告情况进行经核实,如确实诊断为传染病(诊断结果必须为各级医疗机构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出具,做出诊断的医疗机构也会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逐级报告)、或初步判断为疑似传染病,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应立即登记相关信息,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向学校所在地的卫生院(有卫生部门派驻、设立校医室的学校向派驻设立校医室的医疗机构通报)通报情况,协调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如诊断为传染病由卫生院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对报告信息登记、备案,并在第一时间与县卫计委通报情况;并在县卫计委调查核实后,根据其建议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如县卫计委反馈结果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或者是暴发传染病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县教育局才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