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纪检监察室职责及各级人员岗位职责一、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制定医德医风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纠正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不正之风。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及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4.受理党组织、职工在违反党纪国法方面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院内职工对违规违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保障职工权益。5.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对涉案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步处分并报上级党委。检查和处理职工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在调查审理案件中,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秉公办理,不徇私情。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组织纪检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研讨,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纪检临察工作水平。7.承办上级纪委和医院党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二、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1.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医院的特点,提出贯彻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做好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掌握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3.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深人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案件的检举、控告,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反馈工作,保护检举人合法权利。5.受理监察对象自诉、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6.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履职尽责教育。7.负责纪检监察室的自身建设。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纪检监察室全面工作。2.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掌握、督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情况。4.围绕医院中心工作负责对医院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开展执法监察,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5.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和规定,对监察对象进行职业纪律和遵纪守法、廉清自律教育。6.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并负责调查处理。7.组织业务学习和理论研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9.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四、纪检监察室干事岗位职责1.在纪检监察室主任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依法依纪,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保守秘密,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2.做好科室内务和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一般文稿的起草及各种信息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3.接待并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申诉,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报告。调查核实,尽快反馈。协助做好对各种案件的调查处理。4.协助领导对党风党纪、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做好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工作。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8.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