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相关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制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第一条《劳动合同》补充条款和《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工作调配。第三条甲方作为的下属企业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可以随时将甲方的职工调配到集团公司的其它下属企业工作,职工应当无条件服从集团公司调配。如果乙方不服从调配,无理取闹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条甲方根据职工的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现,经考核乙方不胜任原工作岗位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乙方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乙方调整工作岗位后,甲方根据岗位实际对乙方的工资待遇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