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翠成馨园A-C11#配套公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治理月工作方案为落实环保部近日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会议精神和首都环境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强集团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道路遗撒等行为,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治理月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施工单位使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并使用“四统一”运输车辆,进一步加强绿色施工管理,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为提升我市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水平做出贡献。二、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在施土方应建立台账,成立检查组负责检查工地土方、建筑垃圾运输,制定检查计划,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达标工作方案》(京建发〔2013〕209号)有关要求,积极筹备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治理月各项工作,并做好动员部署。(二)检查落实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25日)落实市住建委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地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项目部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要求使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和符合“四统一”要求的运输车辆,对进出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管理,避免发生道路遗撒、车辆带泥上路等行为。土方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出入场的土方和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监控录像。按照《住总集团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暂行标准》(市住总安[2013]130号)对施工扬尘治理及建筑垃圾运输工作进行考评。对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的运输企业和不符合“四统一”要求的车辆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工。(三)总结报送阶段(2013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在专项治理月期间,项目部加强信息沟通,遇到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时应及时上报所属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在24小时内向检查组反馈整改报告,全力降低不良影响,坚决杜绝发生因扬尘而影响企业招投标的事件。(四)持续改进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落实扬尘治理、建筑施工垃圾运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观摩等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完善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标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工作要求(一)项目部自2013年9月1日起对本单位发包的土方工程建立台账。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247号令),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选用有准运资质的运输单位及四统一车辆对土方和建筑垃圾合法规范运输。按照市住建委规定,渣土消纳许可证和垃圾准运证复印件及建委规定的信息公示牌(见附件,以住建委规定的规格和内容为准)贴挂在工地大门外侧墙柱上,以备接受各方监督检查。(二)土方工程施工前,进行道路硬化,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设备。项目部的土方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做到“三不进、两不出”,即无证车、车辆防遗撒设备损坏车、排放不达标车不得放行进工地,车辆带泥带土、土方渣土超载不得放行出场。严禁外阜车辆进场运输。项目部发包的土方工程及日常建筑垃圾清运,由项目经理派管理人员对车辆检查验收。(三)项目部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过程中设立符合集团环境保护标准的建筑垃圾密闭站房,使用专业清洗设备并安排保洁人员进行土方、垃圾运输车辆的冲洗和清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对车牌登记、拍照存档。(四)按照住建委要求,土方工地在大门内安装监控视频装置,对施工全过程的运输车辆清理、清洗状态进行监控。遇重度雾霾天气、大风及沙尘天气,必须停止土方挖运作业,项目部及时启动扬尘治理应急预案,全面强化土方、垃圾、施工粉料等抑尘措施。(五)加强自查,严格责任追究。项目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措施、责任的落实。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翠成馨园A-C11#配套公建工程项目经理部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