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禁忌的现实意义讨论摘要:宗教信仰有一个漫长的发展演化过程,它是以民族传统文化为深刻社会背景的社会现象,广泛地渗透到底层社会的每个角落和广大民众的心灵里。关于宗教禁忌的现实意义探讨,使得宗教信仰里面宝贵的思想的文化资源,对宗教信仰加以合理的定位和引导,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宗教宗教禁忌意义宗教产生于人类的远古时代,由于人们对自然界的发生、发展不能给予正确的认识,对自己的身体构造和生理现象的无知,对梦境和死亡现象的不理解,产生了万物有灵和灵魂观念。他们认为,人的思维和感觉不是身体的活动,而是属于人的肉体中而又可以离开肉体的灵魂的活动,人死则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随着灵魂观念的发展,出现了人死后灵魂可以继续存在及转世托生的观念。灵魂成为一种独立于形体之外的非物质观念,继而产生了纯粹的神灵崇拜。宗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宗教禁忌。禁忌指的是一种与宗教与某种观念相联系的、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对象,禁止某些特定言行的规定。有些宗教禁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不断深化,而有些禁忌则成为宗教观念的一部分,有些则成为人们的风俗习惯,沉淀在人们的宗教行为中。一、宗教禁忌是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禁忌是宗教生活中常见的现象,由于人们对神秘力量和神圣对象在观念上有所意识,在体验上有所感受,一般会在情绪上产生惊奇、恐惧、畏惧以及尊敬、爱戴等宗教感情。这种敬畏感往往在行为上表现出来,在人与神秘力量和神秘对象的关系上,体现为对自己行为上的限制和禁戒规定,形成了宗教禁忌。本质上是人们信仰和崇拜神秘的异己力量和神圣的宗教对象的一种宗教行为。在人类社会早期,禁忌是维系社会稳定和统一人们言行的重要行为法则。在原始时代的自发宗教中,宗教禁忌是原始人宗教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禁忌作为一种宗教行为和现象,是与关于神圣事物的观念和意识同时产生的。古代人把神圣事务与普通事务区别开来,就对之作出了不同于对待普通事务的禁戒规定,从而就产生了宗教禁忌。禁忌是人类为适应同大自然作斗争的需要而产生的。由于原始先民很少有意识地认识自然,改造环境,主要面临问题是如何使人类自身适应大自然,利用自然之物,因此,他们在实践中总结出,哪些物体是对人类自身有威胁的,哪些食物是不可吃的,也就产生了行为禁忌和食物禁忌。同时,为了真正达到对大自然中危险力量的防卫目的,更需要在氏族社会内部建构一套旨在约束氏族成员言行的禁忌体系,客观上要求有一个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它是一种否定性的行为规范,禁止人们做某种行为,而违反禁忌则要受到惩罚。因此,禁忌最初的社会控制功能也体现出来了。原始宗教的禁忌旨在避凶趋吉,包含在经由传统的积淀而形成的习俗之中,在宗教的进一步发展中,则往往通过教义规定,成为规范化的宗教戒律的一部分。按照禁忌规定本身的表现形式和物质手段,可以把禁忌分为语言禁忌、行为禁忌或作业禁忌和饮食禁忌。语言禁忌出于人们相信语言有一种特殊的“召唤”力量,一旦说出来就会真的如此这般,所以要求人们在神圣对象、神圣场所、神圣时间内,禁说污秽不净、亵渎神明的言词,或不吉利的话,非说不可的术语常用谐语或隐语代替,以避其讳。如船家禁忌说“翻”、“沉”等字眼。另一方面,人们禁忌某些语言,是出于崇敬,唯恐冒犯神灵或以不洁亵渎了神灵。如某些宗教禁忌随便称神的名字,在各种宗教的仪式场合,都禁忌在如此隆重的场合开玩笑。行为禁忌或作业禁忌是指从事某项生产和事务时,要在行为上严守一系列禁忌。我国古代人们种庄稼、出门办事都要选择良辰吉日,避开凶时忌日。门巴族在藏历四月十五日和六月四日是忌耕日,这天,戒杀生,禁下地耕作,认为违犯则可能冲犯天神,招致冰雹等灾异。裕固族认为六月和腊月动土不吉。湘西苗族在阴历每月初一、十五忌挑粪,逢“戊日”不动土、不下田。土家族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忌下田。逢“五”而耕作谓之破五,破则不吉。黎族人家有人去世,其亲属在三年内逢忌日均不得下田耕作。黎族忌放牛时,牛顶上带回草圈或树杈,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双胞胎和六指在许多民族中被视为禁忌对象,因为人一般是一胎的,而动物则是多胎的,而六指则属于怪胎,与正常的胎儿是有区别的。饮食问题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居于头等重要的地位。故饮食方面的禁忌最能体现对神圣物的情感。在宗教禁忌中,饮食禁忌是最常见,最重要的禁忌。因此,许多民族和社会群体都有关于与其宗教文化传统相联系的饮食方面的禁忌。例如,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普遍都禁食猪肉、自死物、溢流的血、和“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土、裕固、藏等民族忌食马肉、驴肉、骡肉等奇蹄类兽肉。仡佬族、毛难族忌食蛇肉。鄂伦春族忌食熊头,小孩忌食鱼子等。而不吃血是基督教信徒生活中比较明显的一个禁忌。其他各种宗教在其具有神圣意义的宗教节日里都有关于饮食方面的禁戒规定。二、宗教禁忌的功能宗教禁忌在宗教生活中具有显著的功能。宗教禁忌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在原始社会成为维护氏族或部落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禁忌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演变,一直传承下来,这主要在于禁忌对人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仍起着某些不可替代的功效。具体表现在:(一)禁忌的社会意义在于维护社会制度。一个人触犯某种禁忌会造成社会的危险,即使他没有危害到所有的人,他仍然必须接受全社会的惩罚,因为破坏禁忌的人如果不受到惩罚,其他人就会模仿其行为,这将很快使现有的社会制度瓦解。因此,在人类产生的过程中,宗教成为推动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强大动力,而禁忌也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原始社会的宗教仪式兼有社会政治生活的性质,其宗教禁忌兼有社会伦理和风俗的性质。早期的人类靠宗教仪式规范了人们的行为;靠宗教禁忌限制和制约着人类的言谈举止;靠宗教组织与领袖的权威,推行氏族社会的制度和活动,维护着氏族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禁忌有助于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强化民族之所以为民族的特色,可以说禁忌是群体内聚与认同的象征。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写到:“禁忌体系是人迄今发现的唯一的社会约束和义务的体系。它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宗教禁忌对于一个氏族、乃至一般民族心理素质和认同感的形成和保持,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例如,回族在其民族发展的过程中,在我国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的局面,从语言、服饰等方面与汉族的差别并不明显,但他们严格遵循着饮食禁忌,不食猪肉成为他们与非穆斯林群众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它作为一个特定社会群体内成员相互认同的显著标识,起到了一种其他文化样式难以取代的作用。(三)禁忌有助于规范各民族社会成员的良好行为模式。每个民族的人们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后,都要通过禁忌对他们的言行进行引导,灌输符合社会群体审美观念的行为准则。例如,对于哈萨克族来说,草场的丰歉直接决定着其生存的好坏。草场是发展畜牧业的基本前提,这使得牧民宁愿不要生活便利的居住场所,也要水草丰茂的好草场。对草场自然形成一种心理就是要保护草场,哈萨克人十分忌讳拔青草,毁坏树木。哈萨克族的宗教禁忌有些是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得出来的。如不能直到毡房前下马,因为只有报丧才能这样;不能当着主人的面,夸奖他的孩子和牲畜,在他们看来,会把孩子和牲畜夸死;对于主人端上来的茶、酒肉和其他食物,不管好坏,都要高高兴兴地接受。茶不能喝一半剩一半离席。喝酒最好能一饮而尽。如果不会喝,也要喝一点,以示谢意。另外,在哈萨克族人家住宿,不要拒绝使用主人的被褥,不然会被认为看不起他们。达斡尔族忌有人持马鞭、弓箭、刀枪等物进入室内,因为那样做,一是不文明,二是不安全。他们还忌从衣帽、被褥、腰带上跨过,认为那是一种对人不尊重、不礼貌的行为。邻家有病人而“忌门”时,严禁随便进入,目的是为了不打扰病人,不影响病人休息养病,使其早日康复。从这些可以看出禁忌中凝结了各族人民对生活的独特理解与深沉的道德评价,也寄托了他们的爱憎情感、道德和愿望。同时,禁忌把社会成员的行为举止约束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对维系其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诚然,宗教禁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既对人类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否认,禁忌毕竟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在对大自然和人类生产本身认识不多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观念和行为方式,含有唯心主义的成分,有些禁忌是对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一种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因此宗教禁忌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也曾束缚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从根本上来说,宗教对社会的影响作用是消极的。正如卡西尔指出的:“禁忌体系强加给人无数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所有这些责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完全是消极的,他们不包括任何积极的理想。因为支配着禁忌体系的正是恐惧,而恐惧唯一知道的只是如何去禁止,而不是去指导,它警告要提防危险,但它不可能在人身上激起新的积极的即道德的能量。”因此,禁忌体系从根本上就具有自我封闭、消极防守的心理特点,常常反映出人们的保守意识、惰性心理,对一切新奇事务抱着怀疑、恐惧的态度。因此,它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保守性和滞后性。使人们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利于社会进步。三、宗教禁忌的社会化变迁宗教禁忌是一种随着社会变迁而变化的文化现象,具体的宗教禁忌总是历史的和文化的,它们的价值和社会作用也必然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变化。在特定的历史意义上,原始社会以来的社会生活中,如果没有与神圣观念相联系的宗教禁忌制度严厉的制裁,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是难以想象的。宗教能从远古到现代伴随人类走过几千年的历史而至今不衰,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宗教随着不同时代的变革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并努力对科技经济的成果予以新的解释,以求与现世社会伦理相符。也正是宗教的这种适应性,才避免了这种原本落后的社会意识在现代社会灰飞烟灭。同样,随着历史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人们科学知识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法治的进一步健全,整个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约和调整能力也加强了,宗教禁忌制度越来越成为束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强大精神枷锁。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当代中国,无论是社会结构还是价值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些宗教禁忌是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成为一些民族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应遵循“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思想,要尊重不同民族的宗教禁忌。而对一些落后的观念和行为方式,则需要变革,使宗教禁忌出现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必须破除传统宗教禁忌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例如,有些宗教禁忌对新生的六指或多胞胎婴儿过去都是采取排斥或采用非常手段,而现在最终科学的进步和人们对自身认识水平的提高,已对此现象作出了正确的解释,也不再把它列为禁忌内容。一些少数民族也不再把破五作为农事禁忌了。各宗教组织也十分注重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宗教的作用。更多的从理性去阐释教义,宗教礼仪从繁琐走向简短,将现代通讯传播手段引进传教活动,改革各种以种族、等级、性别、地域划分的禁忌规定,摈弃那些古板的、冗长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禁忌,代之以现代社会人群交流的形式,如俱乐部、咨询处、训练班、夏令营、各类服务性机构等,使宗教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都更贴近于普通信徒,贴近于现实生活,贴近于我们所处的时代。在宗教思想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反应新时代社会生活要求的宗教理论,如基督教的解放神学、妇女神学,田园神学,黑色神学、绿色神学。伊斯兰教的现代主义,主张不拒绝新事物,可以对教义作理性的解释;佛教的人间佛教思想,包括在世间实现佛陀理想等。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对一些新的社会现象,如人工避孕、基因再造、试管婴儿、克隆技术等也采取了灵活的态度。这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随着社会发展,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也在制度、组织、意识和行为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大多数宗教都选择了突出宗教的伦理道德内涵,以此来适应当前的社会需要。因为宗教是人们指向自我的认识活动,它以想象中的超自然的精神实在作为客观参考系,然后为人们描绘了宇宙中某种神圣的秩序并要求人们从这个秩序中寻找到自己的位置,承担自己的义务,建立和实现自己的生活理想。尽管宗教的大前提是荒谬的,但它在客观上自觉地维持了社会生活秩序,并通过在伦理道德上不断进行调整来求得同其存在的社会相融。如